最富有的穴居人
道格·巴契勒 口述
玛丽莲·图克 记录整理
此书是道格牧师的口述自传,最初中文译本是由台湾发行的,其台湾用词对于大陆读者略显生疏。2015年,奇妙真相事工小组对此书进行了全新重译,并取名为《最富有的穴居人》。
父亲是成功的企业家,拥有两家航空公司,母亲是演艺圈名人,因给猫王写歌而一炮走红。他是豪奢的富二代,却独居荒僻山洞,与乞丐一起翻垃圾觅食。让人羡慕的天之骄子,何竟有如此的境遇?他在追寻什么?他给人带来怎样的启示?
他成长于单亲家庭,青少年时期曾离家出走、试图自杀,他曾经偷窃、吸毒、反复进出监狱,是个令家人、学校头痛的麻烦制造者。十六岁那年,对生命、对自己感到无比灰心、失望的他,决定远离人群,独自住进山林深处的洞穴。有一天他在山洞里偶然发现一本“圣经”,开始阅读之后,生命从此彻底改变。
当初的问题少年,如今已是敬虔爱主、献身福音事工的牧师,他的妻子和五个孩子都支持他献身于主。他目前是美国“奇妙真相”事工组 (Amazing Facts Ministry)的主席和主讲人,在全球各地旅行演讲。“奇妙真相”提供各种以圣经为主题的录像带和录音带,并在全美l25个广播电台和全球卫星电台传讲福音的信息。
巴契勒牧师共有十二本著作,其中《最富有的穴居人》完整记录他传奇人生的前半段,本书已在美国发行超过二十万册。
第一章 一闯江湖
这是母亲在纽约的公寓,我掩面坐在床边,泪水穿过指缝,顺着脸颊潸然而下。我并不爱哭,但这次,眼泪却如决堤的洪水。几乎从上学的第一天开始,我就没断过打架,今天又闯了祸!我还能干什么?为什么就是控制不住暴脾气?
要是妈妈在家,还可以陪我好好谈谈,但那晚她在外面应酬。离婚之后的母亲全职工作,再不能像她希望的那样,多陪陪我们兄弟俩。即使下班,她要么和朋友们出去,要么在家里开派对(聚会),还是没空和我们单独相处。最近,就连哥哥猎鹰(Falcon),我最好的朋友兼最坏的敌人,也搬到佛罗里达去和父亲生活。他患有囊胞性纤维症,需要温和的气候环境。此刻,公寓里只剩下了我自己,孤独而绝望地渴望能得到些许爱护和关心。
我开始想念漂亮的母亲。她交友甚广,而且大多是明星、作家、歌手。才华和美貌使母亲在每一个派对上都能成为焦点女皇;她亦如飞蛾扑火般热衷于演艺圈。特别是在为猫王(Elvis Presley,艾维斯·普雷斯利)写歌之后,她的事业更是一飞冲天。从我有记忆时开始,她就一直在尝试涉猎演艺圈的各个领域。比如给电视剧作曲,在电影中饰演些小角色,但她最擅长的还是写影评。
放暑假时,她常常带我和猎鹰去她工作的地方。我们也乐于吸引一众明星的关注,他们会在录音的间隙过来,讲笑话、逗我俩玩。我还能记起几位大腕的名字,像雷德·巴顿斯(Red Buttons),弗兰基·阿瓦隆(Frankie Avalon),南希·辛娜特拉(Nancy Sinatra),罗恩和马丁(Rowan and Martin),莫林·哈茹阿(Maureen O’Hara),还有劳埃德·布里奇斯(Frankie Avalon),不过我俩最喜欢“活宝三人组”(the Three Stooges),他们太搞笑了!
这些闪耀的巨星为观众缔造出丰富的戏剧世界,但我却不太理解他们。我渐渐注意到,在他们当中同性恋的比例高得惊人。吸毒、酗酒,或二者兼而有之的大有人在,他们并不快乐!我很好奇,“为什么一边拼命地想出名,可出了名又痛苦不堪?”
不知道母亲是否意识到名人生活的矛盾,反正她从未提过。对她而言,越刺激越好。她常在公寓开派对,客人们不过是坐着闲聊,吸点儿大麻,或做些愚蠢透顶的举动:比如互相在背后打响指,为无聊的笑话哈哈大笑。有些人似乎根本没有活在现实,更像只顾在自己的世界飘来飘去的幽灵,行为诡异而孤独。
孤独——多么可恨的字眼!我独自坐在床沿,白天发生的事又一股脑儿地涌进脑海。一场大战之后,校长严厉训斥,班主任厌恶地蹙着眉头,我恨不得找个地缝儿钻进去。我是谁?从哪儿来?为什么活着?这些问题并不新鲜,我经常站在镜子前凝神自问。按照我掌握的知识,自己只是一只高级进化的猴子——进化论中的某一个环节而已。倘若这就是生命的全部意义,为什么不快点儿结束?
死有何惧!老师说人死了会腐烂,化为尘土或肥料。我决定吃一整瓶安眠药,躺到床上长眠不醒。多简单!
我毅然起身,把手上的眼泪在裤子上抹干,大步走进卧室。打开药柜,一大堆瓶瓶罐罐整齐地排列,哪瓶是安眠药?妈妈每天睡前都吃一、两粒,但我从没留意她拿的瓶子。我把药逐个拿下来,可没有一个写着“安眠”字样。找到一瓶,标签是“睡前一粒,地西泮(‘安定片’的一种)”。当时我十三岁,还没听说过这个词。把它放回去继续找,再没有更合适的,于是又拿起地西泮,打开盖子,把药粒全倒出来,伸手去拿水。可我的手停在半空:万一它不是安眠药怎么办?万一只是女性保健品呢?万一吃了会生病呢?生活已经如此艰辛,我可不想再平添痛苦,我只想死而已!
低头又研究一遍标签,没有新发现。我站了很久:吃还是不吃?最终我拿起空瓶,把药放了回去。还是改天找一种更好稳妥的法子再自杀吧。
现在回头想想,当时自己怎能完全无视母亲的关爱?她一直在努力用她的方式爱我。为让我成为焦点,她为我们班上的演出写音乐剧,还费尽心思帮忙选角、准备演出服——甚至亲自指挥彩排,花了很多时间。换句话就是,少挣了不少银子。
哥哥猎鹰搬走前,我们母子三人也曾共度过一段愉快时光。有时我们并肩坐在客厅,一起看电视。妈妈和我吸大麻,但猎鹰因为患病不能吸,妈妈专门给他做些小饼干,里面放一点儿大麻脂。大麻脂的源产地是土耳其,很难买到,只有她的朋友旅行时偶尔捎回来,她竟舍得给猎鹰做饼干,我想,“她真的很爱哥哥。”
妈妈的母姓是塔西斯(Tarshis),暴露了她犹太人血统。外公外婆曾说,我们是他施(Tarsus,或译作大数)人扫罗的后裔,我猜只是玩笑。后来搬到纽约,妈妈发现演艺圈有一半都是犹太人,便很为自己的血统骄傲,只是她对信仰毫无兴趣。
那次大打一架后不久,成绩单下来了。我战战兢兢地扫了一眼。不出所料,又一场灾难。我赶紧把它折起来放进口袋,可不能让它见家长!
我整晚忐忑不安,妈妈要是看见成绩单,肯定会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也会非常失望,很可能最后以痛哭收尾。我又一次想到自杀。直接从楼顶跳下去?通往楼顶的小门是不是还开着?乘电梯到顶层,试了试门把手,很松。我拉开门,顺着楼梯爬到楼顶,走到平台边缘向下张望。十六层楼,街道的喧嚣仍能飘进耳朵:汽车喇叭,发动机轰鸣,还有远处汽笛声声。街上的人群看上去就像小蚂蚁,每个人都脚步匆匆。
“他们为什么如此奔波?又要去哪儿?”我暗想。当然很多人都在忙着赚钱。
我想到了父亲,他很富有——亿万富豪。但他并非含着金钥匙出生在显赫世家。爷爷在父亲七岁时去世,父亲作为四兄弟中的老大,竭尽所能帮忙养家。他在街头卖过小报,尝试过各种临时工,只为让家人勉强填饱肚子。直到四弟长大些,也能开始打工并贴补些家用,十六岁“高龄”的父亲才有机会外出闯荡,兜儿里只带着几分钱。二战时他加入空军,积累了很多关于飞机和飞行的知识。
战争结束,退役的父亲决定白手创业。他有热切和敏锐的商业意识,很快建立起自己的商业帝国。后来他拥有两家航空公司,很多架飞机。他如此热爱与飞机相关的一切,以至哥哥出生时,便给婴儿取名叫“猎鹰”,源于鼓风式喷气机猎鹰。我叫“道格”,“道格拉斯飞行器”。还好,我的名字正常多了!
开飞机和赛车是父亲最热衷的消遣。一有空他就去过把瘾,只是,他不常有空。和母亲离婚后,他搬到佛罗里达,住在某私人小岛,需要特别通行证才能上去。住在岛上时,值得高兴的是家里有一个女佣和一个男管家。通常只有他俩陪我。父亲只和我共进早餐,我俩中间还隔着报纸。我和他搭话,有时他把报纸放低点儿应一句,其它时候只随口“嗯”一声。我还太小,不明白他为什么忙到没时间理我。一整天当中只有在早晨他才能挤出几分钟翻翻报纸。没错,他有里尔直升机,劳斯莱斯豪车,好几个保镖,私人游艇,但他看起来也并不幸福。因为再不想过穷日子,他始终紧绷着一根弦,每天工作十六个小时,每周六天。生活对他而言,只剩下忙碌。
父亲出生于浸信会家庭,但信仰只是善良的家人和亲友强加的,他根本没兴趣。我猜他在前妻和幼子死于一场空难之后,便放弃了仅有的一点点信,沦为彻底的不可知论者。
一阵微风把我吹回现实。我让双脚站在边缘,倾斜身体,希望下一股风把我吹下去,就用不着继续积攒跳楼的勇气了。正犹豫间,突然想起几天前读过一篇报道,有人从八楼跳下去,没摔死,只丢了一只胳膊,摔断了脊梁骨。万一摔不死怎么办?万一摔折了腿还得忍受无止境的疼痛怎么办?我不寒而栗!
另一个阻挡我自杀的因素,就是我从未间断的好奇心:万一死了,会错过明天怎样精彩的故事?再坚持一天吧。
筹划自杀的好处之一,是可以一直延期。几年之后,母亲打电话说她想自杀,我摆出这个理由,救了她一命。
我离开平台边缘,坐下来思考。脑子里冒出一个啤酒广告:“人生只有一次,何不尽情狂欢?”这主意不错嘛。应该去尝尝各种刺激、享乐,尽情放纵。等玩儿够了,再轰轰烈烈地结束生命!为什么像个懦夫只会抹眼泪,只知道吃安眠药或跳楼?为什么不先出去闯一闯江湖?
第二章 军事学校
每次在学校闯祸闯到一定程度,混不下去了,妈妈就会另觅新学校来拯救我。九年来我总共读过十四所学校。其实如果父母能理解,我种种恶行只为多吸引些眼球和关爱,我的人生又该多么不同!但他们都在追逐各自的人生目标,无暇顾及儿子的感受。我就像脱缰的野马,注定只会惹麻烦!读的学校越多,学到的知识越少。我明白自己最需要的,是纪律和制度的约束。
妈妈的朋友米莉来访。“明天我要去北边(指纽约)的军事学校看儿子,”她说。“你和孩子们一起去吧!我也有个伴儿,男孩儿总喜欢参观军校,对吗?”她转身问猎鹰和我。
“嗯,”我们不情愿地回应。
我在五岁时曾就读加州布莱克·福克斯军事学院(Black Foxe Military Academy),当时是全院年龄最小的学员。虽然记忆有些模糊,不过印象还好,这家军校应该也不会太差?
“这可是全国最棒的军校!”米莉阿姨自豪地炫耀了一路,“虽然叫‘纽约军事学校’,可学生来自全世界,实际上就是西点军校的小学部。”
任凭我天马行空、浮想联翩,也从没梦到过如此漂亮的校园。无边无际的茵茵绿草,延伸到一片五彩缤纷的花床,花丛紧临一栋常青藤环绕的石头建筑。视野的另一端是宽阔的橄榄球场及露天观众席。我也从没见过这么大的室内游泳池。最吸引我的是气势恢宏的体育馆。大厅里几个男孩儿在垫子上摔跤;蓝球场上两支队伍热火朝天地比赛。还有很多独立房间。从一扇扇门缝往里张望,可以看到有人在举重,有人在击沙袋,有人打羽毛球,另外不乏一些我只曾耳闻、从未目睹过的运动项目。这一切和我在曼哈顿学校铁丝网后面的高档建筑物截然不同!那里只有柏油和水泥地面,从没有大片的草坪。看到学员们穿着耀眼、帅气的制服,在阅兵场排列出完美的队形,我深感震撼。
虽然一直不服管教,可我并不傻。我当然清楚眼前的情景,是纪律、服从和制度的结果。但那也正是我内心深知自己迫切需要的东西。
“妈妈,我要转学!”回家后我脱口而出,“我总惹祸,什么也学不到。这所学校才最适合我!”
“道格,我不知道,”妈妈说,“学费可是很贵的。但你能不能适应军事化管理严格的制度?从早到晚都要服从命令!”我没理由抱怨,既然自己从没做过什么值得信任的事儿,难怪她会担心。
晚上坐在电视机前吃冰淇淋,我和妈妈抽着大麻,又想起军校的情景,我再次提出转学。“求你了,妈妈,和爸爸商量商量嘛。这可能是让我变好的最后一次机会!”
电视正在播放广告,猎鹰冷不妨冒出一句:“也帮我问问,我俩一块儿去吧。”
突然妈妈的眼睛一亮,冒出个点子。“对了,问问灵应盘!”尽管她没有真正的信仰,却热衷于神秘学。她有很多演艺圈的朋友,都痴迷于星宿、手相和通灵会。妈妈从柜子里拖出灵应盘,先问了几个无关紧要的问题热身。最后,三个人的指尖轻轻地触到指针,妈妈问:“道格该去军校吗?”我们都屏住呼吸。指针缓缓移动,停到了:YES(可以)!其实并不神秘,我用指尖轻轻推了一下。
“猎鹰该去军校吗?”妈妈再问。指针继续沿弧线运动,慢慢停到了:NO(不,没有),接着令人惊奇的事发生了,指针向上移到字母表,依次打出一个单词GUNS(枪),我们彼此对视——
连起来就是“没有枪”!这次没人搞鬼,眼前这一幕的确很诡异。但妈妈很坦然。她拿起电话和爸爸聊了很久,爸爸最终同意让我试试,并且支付了一笔新的风险投资。
下一个学年,我如愿搬进新宿舍。我认真地把零星物品放进抽屉,衬衫和大衣整整齐齐挂进衣橱。寻思“教官看到,一定对我印象深刻。”
这个想法幼稚得离谱。军校里每件东西都要有固定位置,必须物归原位,甚至细化到衣服挂在哪儿、每件衣服的顺序如何;书本摆放的位置、短裤折叠的长度、宽度和厚度,以及存放在哪个抽屉,一切都要毫厘不爽!
新生到处都是被嘲弄的对象。我们常常在大厅被人挥鞭喊停,然后立正,把下巴抬到正常人两倍的高度,重复一句话:“新生是人类的渣滓,长官。”但每一个字后面都得加上“长官”二字,像这样“新长官;生长官;是长官;人长官;类长官;的长官;渣长官;滓长官。”必须绷着脸准确无误地陈述,出一点差错就得从头再来。
早晨六点整,公共广播的起床号一响,谁都没法偷懒。必须在六点三十分阅兵场集合点名之前沐浴完毕。若是冬天,还得把头发吹干,否则点名时头发会被冻得粘住头皮。晚一分钟也按迟到处理。
另外还要迅速整理房间。床单必须平展到连硬币都能滑下来。倘若没通过检查,床单会被拽到地上,房间弄得一片狼藉,全部重新整理,而且仍不能迟到。排队去餐厅,排队返回,途中往往需跑步前进。
学校从不吝惜任何体罚手段——未必只是动“手”!执行体罚的老师通常是冷血教官。我清楚地记得第一次挨打的经历。老师让我俯身趴在课桌上,他抽出身上的军用腰带,一头是金属扣环,用尽全身力气抽在我臀部,桌子和我一起飞出去,撞到另两张课桌。我疼得尖叫,一屋子的人哄堂大笑。我才十一岁,可他不停地喊:“你现在是个男人;你是个男人!”很快我懂了,不能哭,不能打电话回家诉苦,否则会成为全院的笑柄。
老师并不总是用皮带抽,有时也会揪住头发转圈儿;或直接揍脑袋。尽管所有的学生非富即贵,教官不会优待任何人。我的朋友拉菲尔·特鲁希略(Rafael Trujillo)是前多米尼加共和国总统的儿子,在学校里也不过是普通学员。我和他是哥们,他接到父亲在西班牙的意外中丧生的消息时,我就在旁边。
最让我头疼的是学校规定每周必须参加教堂聚会,“你必须选一个教会,每周日去礼拜。”当然,这项也要记考勤。
我试图狡辩:“我不能去!要是只参加犹太教礼拜,我爸会生气;只参加新教聚会,我妈会发疯。”学校不喜欢这理由,但也没法太强求,允许我交替着去犹太教和新教的教堂。有个周日我还参加了一次天主教崇拜,不过神父居然一边主持一边抽烟,让我从此退避三舍。
那时上帝的形象在我心里实在不怎么样。天主教和新教的崇拜中,大意都是教导:好人死后会上天堂;要是敢干坏事,可要当心了!上帝有一处叫地狱的行刑室,坏人将被扔进硫磺火炉,翻来覆去地烧,永世没机会出来。这太不公平!上帝既然造了人,怎能因为人在短暂的一生所犯的罪,就要在无穷无尽的岁月去施加惩罚?而且上帝不经审判就把坏人扔进地狱显然太武断。上帝太残酷,真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爱祂?很久之后我才高兴地发现,原来这些人为臆想中的地狱画面并非来自圣经。
夏天,猎鹰和我参加了一个加勒比岛的夏令营。我们潜水、滑水,玩了孩子们在夏令营能玩的所有游戏。我被毒蜘蛛咬了一口,伤口感染差点儿被截肢。我俩还企图偷一艘帆船逃到荒岛,行动未遂。除此之外,暑假还算正常。尽管我如此乐享自由,还是咬紧牙关,返回军事学校迎接新学年。
不过这一次和上学期截然不同!我很快戴上了中士军衔,成了连队办事员。每个连可只有一个名额。看着制服上崭新的杠杠,自豪感油然而生。现在我不再受别人指挥,而是下达命令的人——当然只针对其他学员。我负责打印报告,派送文件,搜查禁药以及其它琐事。这份工作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制。我有了合法的借口迟到,任何时候都能随心所欲地走动。最棒的是“我能出色完成任务”的成就感,实在太酷了!
大概因为父母都很好强,我的骨子里也有好胜的天性。我们的宿舍在检查中连续评优,我还在很多运动项目中获得各样奖章。比如摔跤、足球、游泳和潜水。我的成绩直线上升,生命中头一次居然成了优等生。当有人请教我如何把皮鞋和皮带纽扣擦得锃亮时,我美得飘飘然忘乎所以。那是我的学习生涯中最幸福、最有收获的一年。倘若没有这段军训经历,我恐怕会成为彻头彻尾的笨蛋。
但在我当时的年龄,女孩儿是非常重要的谈资。即使只有八、九岁的男孩也多少会聊些这类话题,他们并非真对女生有兴趣,不过是冒充男子汉,吹嘘自己和大孩子一样。可惜作为男校,整所校园找不到一个女生的影子。我最终还是觉得,认识女孩儿更重要。
好吧,只好放弃这里了。明年,得去有美女的地方!
第三章 离家出走
潜水、滑水、追女朋友,又一个愉快的暑假匆匆结束,我回到纽约。妈妈找了另一所私立学校——“宾利中学”(Bentley),同学大都是犹太人。军校学员对女生总有种特殊的魅力,我就是最好的例子:标准的身材,黝黑的皮肤和满满的自信。男生也拥戴我,因为我能打架。只是这种新鲜的认同感最终演变为灾难。我如此迫切地渴望被爱、被接纳,很快沦陷于种种恶习的泥淖无力自拔。刚开始,每天从妈妈包里偷一支烟,上学前和几个男生一起闲逛着喷云吐雾。没多久就演变成每天两支,放学时也得过过瘾。再之后,索性偷钱自己买烟。
只要刺激,我什么都敢做。有一次,在迈阿密,我甚至从高高的桥上跳进海湾。举止越疯狂,就越能引起更多的关注。孩子们喊我“野人”。我的成绩愈来愈糟,又一次脱离正轨,生活漫无目标亦无乐趣可言。
一天放学后,我们几个小太保在公交车站闲逛,边抽烟边聊天。两个很漂亮的女生旁听。我想成为焦点,豪言壮语冲口而出:“学校太没劲了,一点儿都不刺激。我要离家出走!”
金发小美女露露倒吸口冷气,“哦,不,道格!不行!你要去哪儿?”她的眼睛瞪得圆圆的,眸子里写满关心。
“你怎么筹路费?”另一个皮肤细腻的黑美人问。
老罗不甘心地挑衅,“道格才不敢呢,吹牛吧!”他是个小霸王,不甘心我吸引了大家的眼球。可惜在我意识到他是在妒忌之前,已经被逼到没有退路的死角,只能硬着头皮往前闯,或者甘愿成为笑柄。我决不能选择后者。
我彻夜未眠,谋划出走。我从妈妈藏钱的地方,偷了三百美元,搭北行的汽车去以前的大本营,再徒步走到离军校不远的小山丘,露营数日。从帐篷里能看到军校的建筑,我真恨不得回去!每天在丛林里,与日俱增的只有孤独,最后我终止行动,打道回府。至少再没人敢笑话我!回想起来,当时的自己怎能如此令父母伤心?我只觉得没人关心我,也没人需要我关心。
有了第一次经验,很快衍生出又一个真正的冒险计划。我有了新主意:和几个哥们一起去墨西哥,种大麻为生,随心所欲地做自己!我和印度男孩大卫·麦克林很投缘。他性格好,外表帅气,还有灿烂的笑容,女生见了他就像蜜蜂见蜂蜜。和他在一块儿,我觉得很有面子,他则欣赏我的疯狂和大胆。我俩一拍即合。但还需要第三个人,找谁呢?
“维克多怎样?”大卫建议,“他说过想离家出走。”
“不知道,”我说。“我挺讨厌他的。”但考虑了几个人选,最终我们还是邀请维克多,看他是否有兴趣加入。他激动得一跳三尺。
“带上护照,”我告诉他俩,“没必要招惹墨西哥政府。”
“去哪儿找大麻种子?”维克多好奇地问。
“我负责,”我打包票。“我有个朋友,可以卖给咱们足够开农场的种子。问题是怎么把大麻种子带出海关?”几番商量,确定了一个完美方案:在圣经中间挖空几页,把种子藏进去。开始我觉得这样亵渎神灵,可既然他俩都没异议,我只好扼杀了自己不多的良心。
万事俱备,终于到了出发那天。“火车站不见不散。”我再次提醒,“一定得穿好点儿,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否则不出一分钟就会被警察识破。”
维克多偏偏不听。我们在火车站接上头。他穿一件旧军装外套,脏兮兮的工人帽,破烂的蓝色仔裤。全部行李捆成捆儿扛在背上,就像背着个大牌子,上面写着:“我是流浪汉!”
我们买票排队上车。三个警察迎面走来。我屏住呼吸,他们从我和大卫身边过去,围住维克多,开始盘问。大卫和我假装不认识他,跟着队伍混上火车,找到座位挨着坐下。
“哦,好险!你说要穿戴整齐太明智了。没人注意咱俩。”大卫压低声音激动地说。几个小时的行程,我们连大气都不敢喘,可自由仍然转瞬即逝。在宾西法尼亚州的某小镇,几个警察鱼贯而入上了火车,慢慢朝着我们的车厢走来。
我小声说:“是在找咱俩!快点儿逃到后面。”后面也有人堵截。他们不费吹灰之力就手到擒来。维克多这个叛徒,供出了我俩的名字、相貌和行动计划。很快我们和一个十岁的小杀人犯被关在一起,他用棒球棍劫杀了一位老奶奶。瞥这个小家伙一眼都让我毛骨悚然。
少管所的工作人员很友善,但我对他毫不领情。他是基督徒,竭力宣扬上帝和祂的爱,而我早已从犹太朋友们那里积攒了足够的偏见,从骨子里抵触基督教,对他的说教充耳不闻。
在少管所住了两天,我听到钥匙在锁孔里转动的声音。门嘭地一声开了,两个衣着工整的警察站在门口,“带好东西,小伙子们,可以回家了!你们家长会和警察一起在纽约机场接机,所以,别想耍什么花招!”
胃里绞着的结一下子松开了,我如释重负。虽然与被警察陪伴的母亲相聚决非我愿,但至少,是个机会!
登机后,警察把钱和个人物品物归原主。哦,简直是天赐良机!这正是我们最需要的“东风”!
抵达纽约机场,工作人员将悬梯连接到飞机,空乘打开舱门,接机的人群遥遥可见。大卫和我跟着其他乘客陆续走下悬梯,只是,我们没去航站楼,而是跳过几个栅栏逃跑。
本以为会听到警察的哨声或引起某种骚乱,可似乎没人注意我俩。我们逃上出租车,向北开了几里地,看着跳动的计价器开始心慌。
我告诉司机,“去火车站。”然后小声对大卫说,“总不能把钱都花在这儿,火车票便宜。”
“好,但下一步去哪儿?”他问。
“警察一定以为我们还要南下,咱们就上北边。哈弗斯特劳怎么样?听说那个小镇不错,买个帐篷去山上住几天。”
“我跟着你,”大卫赞成。我们买票上了火车。
到了哈弗斯特劳,我俩凑钱买了一顶帐篷,一个睡袋。天黑得很早,徒步穿过一片墓地时,我的耳朵都能听到心脏“咚咚”跳动的声音,脖子后面一阵阵发凉,寒毛直立。
我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有很多奇怪的矛盾和冲突。常有人教我没有上帝,万物不过是生物界的一场大意外,人死之后再无生命。可同样的这群人又说,世界上的确有某种神秘的存在——有个完整的灵界。我家里偶尔会召开和死人沟通的通灵会,再加上看过的恐怖电影,此刻的坟墓显得格外恐怖。我以为人在晚上特别是月圆之夜走过墓地,一定没法活着出去,总觉得身边随时会有狼人或吸血鬼跳出来把我俩拖进坟墓。
当时我还没读过《圣经》传道书9章5节,经上说,“活着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无所知……”,还有第10节,说到在坟墓中没有知识和谋算。我也不知道耶稣曾说过,死人就是睡着了,直睡到世界的末了复活的日子。当我们终于把墓碑群远远甩在身后,觉得足够安全了,我才长吁一口气。
月亮渐渐升起来,我们奋力前进,找到一条通往山上的小径。爬得越高,积雪越深。可身为城里小子根本想不到,积雪越深上面也越冷。终于到达树丛中一小片开阔的空地,拿出帐篷。“看起来不错!”我很自豪。
“没错!”大卫应声,“再也不用担心被人追上,累死了,好冷啊。”
开始支帐篷。月亮照在皑皑白雪之上,反射出足够的光亮,帐篷很快完工。刚解决头顶的庇护,思绪又转向空空的肚子。尽管手指几乎僵住,我俩还是费力地打开一罐豆子,再用固体酒精加热。
“让酒精灯烧着吧,”饱餐后大卫提议,“能暖和点儿。”两个小伙子穿着衣服挤进惟一的睡袋。尽管很不舒服,但总算能彼此取暖,筋疲力竭的我们很快进入梦乡。
几小时后,我俩在一滩冰冷的泥潭里冻醒。酒精炉加上体温,融化了帐篷下的雪,我们全身透湿、僵硬地爬出睡袋,牙关打颤,湿漉漉的衣服粘在身上,傻站着大眼瞪小眼。
“不管你怎么想,我必须马上走。”我对大卫说。
“我跟着你,”他又问,“帐篷和睡袋怎么办?”
“扔了。睡袋又湿又沉,我已经冻得没劲儿拆帐篷了,快走吧!”
我俩跌跌撞撞地踏上下山的小径,路上又添了几尺新雪。这是我这辈子经历的最冷、最惨的一天!终于进了城,只有一间小酒吧兼饭馆仍在营业,温暖的灯光勾起我们无垠的向往!
“赶紧去暖和暖和,”我提议。走进去环顾四周,房间后面有张台球桌,几位客人坐在吧台的高椅上吃着汉堡、薯条,他们都停下来转向我俩的方向,我知道,他们是在看两只狼狈的“落汤鸡”。可饥寒交迫之下,面子算老几?
爬到椅子上坐好,我们点了餐。我的口袋只剩下不到十块钱,不过足够一顿饭还略有富余。我点了个汉堡,双份薯条,狼吞虎咽地消灭掉汉堡后,吃薯条时已经不再打颤,接下来“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我抽了两支。我们开始小声商量。
“这地方又舒服又暖和,”我对大卫说,“就留这儿吧。我可不想再受冻。”
“可是快关门了,到时候还得走。”
“去玩台球,还有钱吗?”
“一点点,”他说。
“好,玩到没钱为止。再作打算。”
我们抽着烟,打着桌球,直耗到打烊。衣服干了,世界也明亮了些。老板近前来:“该休息了,小伙子们,请回吧。”他几乎是在用道歉的口气恳求,我俩无助地看看对方。
“我们不能走,”大卫脱口而出,“我俩没地方可去。”
“是啊,我们正在找工作,”我撒了谎。“我们在纽约失业了,没钱住旅馆。”
老板有点儿不知所措,楞了一会儿,他说,“请稍等,”转身进了厨房,老板娘正在那儿收拾打烊。很快,他回来了。
“愿不愿意在这儿住几天?包吃包住,你们先打点儿零工,也许很快能找到合适的工作。”我们满怀感激接受了这份帮助,庆幸终于有了温暖而干燥的床,还不用饿肚子。
可惜新家没住多久。主人发现真相,向政府举报我们是出走少年。我俩被带回警局,要想骗天天应付离家出走的失踪人员的警察,恐怕是白费力气。警局很快查出我们的身份,并通知了家长。大卫的妈妈第二天就来接他,警察径直护送我回到纽约机场,母亲来接机。
“谢谢您,警官,”妈妈说。看得出她真的很受伤也很愤怒。“道格,你怎能这样?”她喊道,“能为你做的都做了,我受够了!去找你父亲吧,机票定好了,一小时后起飞。”
候机时我和她之间横亘着紧张的沉默。大墨镜掩藏不住她红肿的眼睛,我真的很抱歉。面无表情地和她互道再见,我再次登机,无力地瘫坐在座位上,茫然望着窗外,我恨自己,也恨这世界。我不喜欢和父亲在一起,他太严厉。
到了父亲家,我阴沉着脸,满肚子郁闷,觉得自己像个外人。我忍不住妒忌继母贝蒂和她的儿子。她的确努力向我示好,但我没给她一点儿机会。既然没人爱我,没人想要我,我也让身边的人都不好过。最终贝蒂向父亲下了最后通牒:“要么他走,要么我走。”没人觉得意外。
父亲让我搬进自家宾馆,每天专车接送。按照新的日程表,我每天在机场的飞机库里工作半天,另外半天上学。我简直像个奴隶,没有说“不”的权力。我恨这种日子!
父亲开始每周接到校长投诉:道格又逃课,又没完成作业,又搞破坏。于是父亲来接我,带我去吃饭、谈心。我很享受这种聊天,至少证明他关心我,可他不善于用语言表达感情。
但有一句话他说得很清楚,他说如果我再不改,下一站就是少年感化院。我知道他一言九鼎,便很努力地想改,可惜一天都没坚持下来。只能再逃跑了!
那天还没结束,我又麻烦缠身。我和朋友乔去海里游泳,都没带泳衣,反正天黑了,索性祼泳。在碎浪区游了半个小时后我提议,“有点儿饿了,咱们拿衣服去那栋没人住的海边别墅翻翻,顺便躲到身上干了。”
我俩爬上岸,抓起衣服,飞跑到旧房子门口。稍一用力,门咯吱咯吱地开了。我们随手关上门,大摇大摆走进屋。
“风越来越大了,”乔说,“听!破窗户被吹得呯呯直响。”
“我也听见了,”我说,“赶紧看看能找到什么东西当毛巾。得快点儿穿好衣服,有人听见动静该过来查了。”我们正翻箱倒柜,前门开了,两个警察走进来!
在这种有伤风化的装扮下被抓住真没什么值得炫耀,我羞得要死!但还是佯装大无畏。警察把我俩带到局里审讯。我很谨慎地隐藏了真实身份,否则他们会立刻通知父亲,那是我最不想见到的局面。于是我编了个名字,说自己叫亚当·费舍尔,来自纽约。我被关了一星期。
我有点儿怀疑自己的决策是否失误。拘留所里的白人男孩寥寥无几,黑人和古巴人对我们很不友善,但我死扛着。警察每天都要盘问,直到有一回我无意透露了曾经就读的一所学校的真实名字。没几个钟头,他们就查到我的底细,给父亲打了电话。
签名之后,我爬进父亲新买的豪华林肯。一路上他一言未发,显然他对我已经无技可施。
妈妈总能想到新点子。她和父亲探讨对我的教育。“道格需要一所能让他充分表现自我的学校,”她说,“我找到了!缅因州的潘辛格(Pinehinge),是一所极度推崇自由的试验中学。最基本的办学理念就是让孩子只学自己关注的知识。你知道,道格从不肯学他不感兴趣的东西。这所学校是专为他预备的。”
父亲更崇尚纪律严明的学校,但最终也只能妥协。毕竟,他的法子在我身上也没有奏效。
第四章 自由有价
妈妈对潘辛格(Pinehinge)中学激动不已。“你肯定会爱上它,道格。任意选修课程,没有必修课。想学就学,不想学就不学,想学什么学什么,这是真正的‘自由学校’。”
听起来很诱人!事实上,学校的“自由”远超预期。老师都是懒散的嬉皮士(译者注:以公社或流浪式生活方式反现实社会的人群)。整所学校只有三条规定,当然也会被直接忽略:禁毒,禁性,禁止打架。
宿舍男女同楼,如果愿意,同寝室也行。全校共有四十名学生,八到十八岁。
不想起床?可以!不想上课?可以!不想吃饭?可以!很可能最后一条是导致学校关门大吉的“罪魁”。
随意选修?好嘞!我们学了如何吸胶毒,如何酿啤酒和制迷幻药。上课随便抽烟,甚至抽烟草或大麻。在学校我遇到来自布鲁克林区的杰伊,他教会我入室行窃的细节和窍门。
杰伊和我有些共同点,我们的母亲都是犹太人。他父亲曾和黑手党有瓜葛,被杀死了。尽管他已经十五岁,而且很聪明,但他只认识一个字,就是信号牌上的“停”。他有要命的布鲁克林口音,土生土长的纽约人都很难听懂。他比我更野、更疯,也更有自我毁灭的倾向。寒冷的冬夜,他带我去缅因州闲置的夏季度假村,教我如何破门而入,以及如何藏匿战利品。
反正可以随心所欲,我只选修很少的几门课,其余时间都浪费在陪哥们和追女孩子上了。我还修了体育课,特别是滑雪。大多数学生都有圣艾布拉姆山的季节通行证,学校每周三次送学生去山上的滑雪胜地。我的滑雪水平突飞猛进。我和杰伊在上山的滑车上抽大麻,然后以玩命的方式飞下斜坡,毫不担心受伤甚至丧命。我鼓动他从某高地往下跳,他跳了!他再找一处更高点挑衅我。我们常常失去平衡重摔在地,奇怪的是,从没有摔断骨头或者受什么严重的内伤。
一天我在学校公告栏看到一条通知:
希尔瓦精神控制法
学会如何猜中彩票,
医治病人,
掌控人生,
让你美梦成真!
听起来挺有意思,不妨一试。
课程持续了约两周。老师先提出新概念,学生讨论并提问,然后分小组实践。“潜意识比意识的能力更强大,”老师解释。我们学会在某种自我催眠之后,进入更深层的大脑。据说这是得到了上帝的授权、与上帝同工;事实恰恰相反。老师称:“耶稣发现了发挥大脑潜能的秘诀,因此才能医治病人。神就在你里面,你就是神。”我们对圣经一无所知,不明白那是在和撒但合作,也根本不知道圣经曾明令禁止这类邪术魔法,又警告过世人撒但也会化身光明的天使。我从没读过以弗所书6章12节,只是对老师的话深信不疑,也确实能感受到试验时有超自然的特异功能临到身上。
学生常常炫耀新近获得的超能力。一天我们站在大厅激动地讨论所谓的“试验”。
“我才不信呢!”劳拉嗤之以鼻。“你们以为发生的事,不过是臆想。”她没上这门课。
“千真万确!”我自信地宣布。“这里面有能力,我可以证明。”
“哦,好啊!怎么证明?”劳拉问。
“我能治病,”我说,“不,我能诊断出疾病再治病。你只要说出名字,我就能做到!”我积极迎战。
“你真敢?”她直视我的眼睛。我答,“时间、地点随你定,不见不散!”
我们约定晚饭后七点在休息室碰头。我找了个安静的角落,摆了几张椅子等她。
“请坐!”她如约而至,我们相向而坐。“你想让我诊治谁?”我问。
“请帮我诊断一个病人——说说她有什么病?”
“告诉我她的姓名和地址。”她给了我。只几分钟,我就成功地进入自我催眠状态,到达名为“阿尔法”的大脑层。我的脑海闪出一幅画面,有位妇女。我开始描述,“我看到一位女士,45岁左右。浅黑色皮肤,戴着眼镜,中等身材。”
“哦,不可能!真不敢相信!那是我母亲!”劳拉用手猛拍一下自己的额头。
我开始给她体检,查到生育器官时,发现了问题。“你母亲有不孕症,她不能生育。”
劳拉的嘴张得大大的,“你怎么能知道?怎么看出来的?我从没告诉过任何人,我是被领养的,我母亲不能生育。你能帮帮她吗?”
“我试一下,”我答。继续进入更深一层的潜意识。老师曾警告我们不要入得太深,否则会失控。我不记得自己怎样做的,但的确实施了某种精神外科手术。效果不详。但若当时的我拥有现在的知识,知道那是在交鬼,肯定后怕无穷。
埃文·欧文斯——最不平凡的家伙——和我成了铁哥们。他只有13岁,智商高达165。父母送他到潘辛格,希望发掘天才的极限,可他别无所好,只喜欢和我们一起喝酒、抽大麻。我认识的一些聪明孩子都很无聊,只有埃文例外。他有逗人大笑不停的智慧,甚至看上去就充满喜感。他的头发得有30多厘米长,锅盖式的爆炸头更是让人忍俊不禁,脑袋看上去就像毛茸茸的蒲公英球。早上起床时,他的样子很怪,头发总倒向一边——睡觉压的。
“进城买六箱啤酒吧,”一天埃文提议,“这里太安静。”
“听起来不错,”我附议。我曾把生日从1957改到1952,骗到佛罗里达州的驾照,如此我便有了合法买酒的通行证。
缅因州的沃特福德小镇很保守,居民都是经常去教会的德高望众的好人,他们大多很反感潘辛格的学生,理由太充分了。我们这些嬉皮不仅外形像噩梦里的魅影:破衣烂衫、油乎乎的头发,还经常以污言秽语侮辱当地居民,甚至卖给小孩子毒品。
在店里买啤酒时,有个穿着迷彩、戴猎人帽的家伙盯着我们。以我在纽约街头的经验,立刻辨别出他脸上的疯狂与暴力。我努力甩掉恐惧,但他步步紧跟,出来后上了一辆皮卡,明显不怀好意。皮卡的后窗,有个放枪的托架,上面有一把来复步枪和一把霰弹猎枪。埃文也看见了。我们开上公路左右,他发动马达悄悄尾随。
其实不难揣测他的企图:跟踪到城郊,到树林深处动手干掉两个嬉皮士,没人会注意,或者即使被发现了,也没人在乎。
埃文和我不断回望,努力保持镇静。突然,埃文倒吸口凉气:“道格!他停车了,他要拿枪!”
“快跑!”我喊。我们跳下车离开公路,冲进路边的树林。荆棘不停地刺到皮肤,枝条打到脸上,竟然都毫无感觉。剑拔弩张的气氛激发了肾上腺素的分泌,我们快步如飞,很快把那个人远远甩在身后。觉得到了相对安全的距离,我们又钻进矮灌木丛。心跳的声音敲打耳膜,屏住呼吸时才惊觉胸口一阵刺痛。
不远处传来踩踏的声音。很快他停下来,以逸待劳,随后向灌木丛扫射,逼我们现身。枪声震耳欲聋,树叶被震得纷纷飘落。子弹从我们头顶嗖嗖穿过,射入身后的大树,更多的叶子落到我俩身上。几分钟后,脚步声渐渐消失在远方。
我们瘫软在地,时间仿佛凝固了。悉悉簌簌的声音吓了我一跳。扭头一看,埃文正尽量小声地打开啤酒箱,纸箱里有六罐啤酒。
“你干嘛?”我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过也许,这个创造型天才正准备转移对方的注意力?可他只是拉开拉环,打开盖子。一路狂奔的摇动,啤酒沫窜得老高。埃文对着嘴先喝了一大口。
“要是死,我宁可醉死。”他轻声嘟囔,同时无所顾忌地狂饮第二罐。他站起身,向灌木丛外窥探。
“那家伙走了!”他耳语的音量大了些。我也尽可能轻地站起来,我们踮着脚尖,四处张望着挪向马路,一旦看到暴徒随时逃跑。
大约一百多米外又看见那个人。“他还在,在车里!”我惊慌地低喊。显然他算准了我们早晚得回公路,因此在守株待兔。
“有汽车过来!”我屏息告诉埃文。一辆汽车渐入视野。我们的心都快跳出来了!潘辛格的老师多蒂开车,后面载着几个返校的学生。我俩马上跳出树丛,站在马路中间挥手狂喊,“停车,停车!”司机别无选择,不停车就得从我俩身上开过去。她摇下窗户。
“没法捎你们,车已经满了,”她说。
“我们必须上车!”我喊着,“看见后面卡车里那家伙了吗?他刚才向我们开枪!”她往后一瞥,看到那个人又开始发动马达。
“上来,快!”她催促道。我们挤到另外几个孩子中间,用力关上车门。她立马加速,汽车向着学校方向飞驰。过了一会儿,后视镜中狂徒的车不见了。我们终于松了口气!
学生几乎没人吃正餐,但总得想法子填饱肚子。首选自然是偷袭厨房,大快朵颐。很快厨房门上加了一把大锁。小意思!我们又挖了一条直通储藏室地窖的地道,继续享受饕餮大餐。学校不停地换锁,却始终没发现地道的秘密。我们的胃口太好,最终导致学校破产,关门大吉。
享受如此极致的“自由”,真的幸福吗?决非如此。我确定,这是我人生中最惨痛的一段经历之一,因为完全看不到生命的意义。反倒是在军校严格的纪律约束之下,我比在这所无法无天的自由学校更快乐。
第五章 神秘山洞
南加州嬉皮部落村的丰富传闻飘进我们的耳朵。据说那里四季如春,远离尘嚣,纯粹靠大山而生,适宜露营而居。“这才是我向往的人生!”我告诉杰伊,“生活在大自然的怀抱,无拘无束。”
“老兄!”他热情地回应,“咱们都十五岁了,完全能独立。一起去探探路!”
春假开始,我们从潘辛格启程,一路搭乘顺风车向南加州进军,到达棕榈泉市郊露营。一天搭嬉皮士的旧面包车进城,我随口问,“有没有什么好地方适合消遣?比如,狂欢派对。”
“我们今天下午要去塔奎兹谷,”身材魁梧、留着大胡子的家伙回答。“那儿够偏僻,没有警察搅局,吸大麻,喝啤酒,怎么闹都行。一起去吗?”
我看看杰伊,“太棒了!”我俩异口同声。
塔奎兹谷长约,大多数人只在棕榈泉入口处落脚,聚会狂欢、消磨时光。这里的景色美得触目惊心。偏远的沙漠之谷,竟然绿树繁茂,青草茵茵,瀑布更令人目眩神迷!它就像个小精灵,悬于光滑的巨石之上,突然纵身一跃,落至下方的山岩飞溅起银色的迷雾。阳光映耀,优雅的彩虹透过水滴展露出灿烂的笑容。难怪总有电影导演喜欢把这儿当背景。
喧闹过后我们放松下来吸大麻,一对年轻男女信步下山。他——飘逸的长发被阳光漂成银白,坚韧的皮肤黝黑发亮,一抹不成形的小胡子让人联想到“野生白山羊”。更激起我强烈好奇心的是他赤裸的双脚:他如何赤脚在遍布仙人掌的山林丛中行走自如?怎么可能?
她——紧随其后,十八左右芳龄,相貌标致,棕色的大眼睛,披肩黑发,橄榄色皮肤光滑细腻。乍看很像是夏威夷和意大利混血儿。她的背包里有个最古怪的男婴。小家伙的皮肤被太阳晒得黑黑的,头发却是雪白,形成鲜明对照。他的白发一根根直立,好像刚刚淘气把手指塞进电源插座被电击了一般。后来知道这孩子出生在塔奎兹谷,小两口给他起名杜威·塔奎兹。
“二位从哪儿来?”我问男子。他止步看我。
“家里。”他答。
“你们住山上?”我的手指沿山谷上扬,尽量模仿嬉皮士的腔调,“山上能住哪儿?”
“山洞。”他答得云淡风轻。
我这个城里小子再也掩饰不住惊讶,迫切地请求:“天哪!我很想参观参观,可以吗?”
“当然欢迎,”他说,“我们正要进城乞讨,筹备些吃的、用的,再安置这两只小狼狗。”他抱着两只我从没见过的最可爱的幼犬。
“它们的妈妈有狗和土狼的血统,”他解释,“爸爸是纯种土狼。我们差不多两小时后回来。你可以一起上山。”
等待的过程我一直焦躁不安。杰伊躺在草地上目光迷离,沉醉得不谙世事。他们终于回来了,我跟着二人,沿山谷向上攀登。
我们在蜿蜒的小径以纵队行进。“我叫吉姆,”他回身介绍:“这是我太太,桑妮。”
我的问题一箩筐,但很快,随着平坦的小径越来越陡峭,岩石密布,连喘气都越发困难,我再也顾不上提问。只是每过一小会儿嘟囔一句,“还有多远?”
吉姆应声,“不远,翻过那座山就是。”
我确信自己还能坚持翻过眼前的一座小山丘,但很快醒悟,他指的,是后面那座高耸的山峰。没一会儿,我就明白了自己的体力有多逊!离开军校后我就开始抽烟,不仅抽烟,后来还每天抽大麻,这些恶习使此刻的攀登更加艰难,但他俩如散步般有说有笑、若无其事。吉姆背着四十多斤的食物,桑妮也背着婴儿和一些食物,我轻松上阵却步履维艰。
日头西沉,天色越来越暗。他俩凭借什么能如此准确地辨别方向和路线?我只能看到桑妮靴子上露出的白色的袜子边儿,随着她的脚步上下跳跃。我已经踉踉跄跄,不时手脚并用,才能勉强跟上队伍,终于实在忍不住提议,“能不能歇会儿?”
“不行,还没到休息的地方!”他答得很干脆。幸运的是,有两回我撞到仙人掌,尽管扎刺挺疼,至少停下来拔刺的功夫,能喘口气儿。
“还有多远?”我问。
“没多远了。”
在纽约,“没多远”的意思是一、两条街;可对于吉姆,五、六里地也不止,还得是往上爬。我们终于到达棕榈泉之上一千两百多米的高山之巅。简直无法相信人间竟有如此佳境!俯瞰山下,一边是夜幕下的沙漠;一边是棕榈泉霓虹闪烁:沙漠温泉(Desert Hot Springs),教堂城(Cathedral City),棕榈荒原(Palm Desert)和印地欧(Indio)尽陈眼底。他俩吸了点儿大麻,我趁机休息,当他们背起装备再次启程时,我刚刚理顺呼吸。
“还很远吗?”我问。
“真的不远了!”吉姆保证,“从现在开始大部分都是下山。”没错,是下山,可是,却是非常陡峭的山,每走一步双腿都被拉得生疼,还必须用力坠脚后跟以防滑下去。伴着潺潺水声,我们沿一条小溪蜿蜒前进。他俩熟悉每一块石头的位置,我却不停地打滑、弄湿衣服,更别提还经常被树枝生生地拍到脸上。沙漠地区的山上竟有水源和如此茂密的丛林!
就在我再也挪不动半步的时候,终于到了目的地——山洞。吉姆点起一支蜡烛,我却累得毫无“参观”的欲望和力气,只瞥见桑妮铺开一个潮湿的睡袋,对我说,“你睡这儿吧,我们去避暑洞。”
“避暑洞?”我忧心忡忡。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夜幕,可怕的陌生之地只留下我孤独一人。我爬进睡袋,紧紧蜷缩成一团。耳边听到悉簌的声音,心想可能是响尾蛇,或者是深山野狮正朝我逼近,但我已累得无暇也无力顾及——后来知道那只是老鼠。伴着远处土狼的嚎叫,猫头鹰的哀鸣,以及洞里的老鼠簌簌穿梭,我的身子终于渐渐暖和到能够沉入梦乡。
清晨醒来,若不是身子仍然酸痛,我一定以为自己死了,到了天堂!霞光豪气万丈。几乎正对洞口有个宁静的小池塘,清澈的池水源于一条汩汩流过的小溪。不远处几只小鸟在欢声歌唱。吉姆和桑妮在附近的一块岩石晒日光浴,穿着新生儿的盛装。小宝贝在水边嬉戏,旁边蜷着狼狗妈妈,它正照看剩下的几只幼崽。火上烤着的食物芳香飘来,我几乎垂涎欲滴,这才想起好久没吃东西了。
当时的我还完全不适应面对两个赤身裸体的成年人。但很快我学会假装视而不见,也还算自然。他们很大程度上,生活在世外桃源。桑妮用香蒲烹调出美味佳肴。山上有野葡萄及各种浆果,有私人小菜园,甚至种了点儿大麻。大角绵羊在山野漫步,尽管它们已经被列入被保护动物,吉姆还是可以随时拿枪出去,带回一只野绵羊或野鹿。这种生活方式正是我心之所向。
我不能久留,杰伊还在露营地。但我决心,以后也要来体会穴居生活,成为山洞居士。
第二天,我和杰伊再次起程。到达圣塔摩尼卡时,钱袋已濒临破产。在一个很偏的站牌,车停了,与此同时太阳刚好没入地平线。
“只能搭你们到这儿,我得往东走。”司机说。
“谢谢!”我们同声致谢,拖出行李关上车门。
“今晚去哪儿?”杰伊问,“我可不想在陌生的城市露宿街头。”
“打听一下有没有便宜的住处,”我提议。
“嘿,老兄,我可没几块钱了。”杰伊拒绝。
“彼此彼此,但没准儿能找到特别便宜的地方。”拐角处几个人正抽烟闲聊。我们走过去,“请问附近有没有供穷人过夜和填饱肚子的地方?”
其中一人指了指前面,“过两、三条街有个廉价旅馆,三块钱一晚。”
“对,”另一个人接过话茬,“两个街区后边有个布道团,提供免费食物,只是得听他们说教才有吃的。早上八点必须到,过时锁门。迟到就没机会了。”
“谢谢,”我们说,按着路线找到廉价旅馆。
旅馆很旧,木质的建筑看上去脏兮兮,墙纸早已剥落成条状。我们付了三块钱,拿到一套“相对干净”的床单和毛巾。
“218房,”柜台后面的店员递过钥匙,“浴室在走廊尽头右边。”空气中到处迷漫着“陈旧”的味道:发了霉的烟草、廉价酒,还有尿臊味。至少,床单看起来算是干净的。
好不容易强迫自己一大早爬起来,赶到布道团门前,那儿已经聚了二十几个人。八点准时开门,我们一拥而入。杰伊和我坐在后面。
布道组的节目安排得不错,也没人以貌取人,完全不计较我们这群乌合之众举止多么粗俗,却始终礼遇有加。一个光头男站起来,微笑着分享见证,我们自顾自地闲扯、讲笑话。有个懒汉打了个响嗝,惹得哄堂大笑。光头男毫不受影响继续分享,脸上洋溢着发自真心的幸福笑容。前面一排有个家伙吐了一地,工作人员马上过来清理干净,另有人扶着那可怜的家伙去了洗手间。见证完毕,光头男还唱了首赞美诗。整个过程,有人一直在昏睡,有人烂醉如泥,剩下的不是疲惫不堪就是饥肠辘辘。上帝的使者肯定在以悲悯的眼神看着我们!
服务人员当中还有个肌肉男,身材结实得像“环球先生”。他大可以轻松地抓起两、三个大嘴巴的滋事者,把他们的头撞在一起。可他站起身,只给大家讲述了耶稣基督如何改变他生命的过程,最后他邀请我们也把心献给主。当然,没人响应。他的神情无限忧伤。
所有的节目一结束,我们便被领进后面的屋子,那里已经摆满桌子,并且铺着洁白的桌布,到处都透着干净。原以为只有面包和水,到现在我都清楚记得自己看到丰盛食物时的震惊。我们排成一队,按份领餐:一大碗家里炖的汤,一大份面包和一杯咖啡,甚至还有甜点——樱桃派!
真令人费解。我们,尽管也曾经体面过,但此刻,只是肮脏的、粗鲁野蛮的陌生人,他们却报之以如此的尊重和友善。这和我从小被灌输的基督教印象南辕北辙。
听说还有一处免费供餐的地方——哈瑞·奎斯纳神庙(Hare Krishna),我们也决定一试。条件同样是必须参加聚会——两个小时。有人称它是冒牌的宗教,那里和基督教聚会大相径庭。男士的头发剃光,只在脑后留一条小马尾,橘黄色长袍宽松地垂落。女士也穿着宽松的长袍,粉红、蓝色或紫色。电贝斯和鼓手弹奏着单调的节奏,人们随着鼓点摇摆舞动,晃着手铃,挥舞双臂,跳到空中。动作的同时,每个人都以同样的音调反复念叨:“哈瑞奎斯纳,哈瑞奎斯纳,奎斯纳,奎斯纳,哈瑞,哈瑞,哈瑞拉玛,哈瑞拉玛,拉玛,拉玛,哈瑞,哈瑞……”
我常年接触演艺圈,立刻看出这是催眠术。催眠是利用视觉和听觉神经的某些特性,如这类反复的重音节奏,将人带入潜意识状态。毫无意义的词组一遍遍重复,会使人产生下意识的思想。持续一会儿,大脑便被空洞的东西充斥得满满当当,空虚掩盖了现实生活中的忧虑和挫折,进而产生精神愉悦感,让人感到宁静的假象。他们宣称这种内心的平和来自上帝。咒语迷惑下,被催眠者心甘情愿地奉献金钱或财产。
看到这情形我马上躲进厕所(特别是在念诵时间),一直到仪式快结束。可我发现杰伊很享受,不免替他担心。吃完我并不太喜欢的奶酪餐,我拽起杰伊夺门而出。
春假结束好几天了,我俩还逗留在地图上学校所在地的另一端。
“要是不想退学,就得回去了。”我说。
“着什么急?”杰伊反对,“现在是春假,忘了吗?”
“没忘,不过我还记得,春假已经在两周前结束了,从这儿回学校至少还有七天的路程。来吧,出发!”
第六章 天网恢恢
结束了“潘辛格”学校之旅,我返回佛罗里达和父亲共度暑假,但效果不怎么好。“潘辛格”喂饱了我对自由的渴望,父亲对此束手无策。
“道格,”有一天他说,“我真的已经黔驴技穷,拿你毫无办法。如果你再不改邪归正,过正常人的日子,就得离开这儿。”他痛心地看着我暴风般冲出家门,冲进外面的世界。那年三月,我刚满十六岁。
痛苦、迷惘和愤怒,我再次上路,却似乎无路可走。跑到收费站,我向北踏上九十五号州际公路,和一个魁梧的家伙同行。他叫斯科特,肌肉发达,戴着一副显得很有学问的眼镜,其实他几乎没上过中学。
我俩一起从迈阿密沿途搭便车前往波士顿,斯科特去越南之前一直在那里生活。我们很快找到了工作,过得也还不错。但不久我发现斯科特还有一项灰色收入,就是盗窃。渐渐地我也加入了他的队伍,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我已经坠入犯罪的深渊。
接下来几个月,我陷入人生窘途的谷底,开始痛恨自己和所有人。我和斯科特住在廉价公寓,仅以偷盗为生。我们偷汽车、电视以及任何能换成现金的东西。
对于只有十六岁的未成年人,要想在波士顿这样的大城市独自谋生,还是颇有难度。但不久我用假身份证谎报十八岁,拿到了马萨诸塞州的驾照;又找到一份在某商务情报公司作保安的兼职。现在我有全套的警徽、制服和警棍。警徵放进皮夹,每次买酒时晃一晃,让我很是得意。因新工作之便,我还能常常得到利于行窃的内部消息。
有一位年轻的保安同事布莱德,这个家伙特别安静,信仰东方宗教夏克提(Shakti)。布莱德发现我偷窃,他说“道格,总有一天你会为你今天所做的事付出代价,天网恢恢,你逃不掉。”
“什么意思?”我问。
“凡事都有报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你对别人做的事,都会报应到你自己头上。”
“你疯了!”我冲他喊。“我刚偷了一台电视,转手卖了。没被抓住,也永远没人知道。”
“等着瞧,”他答得很干脆。
没过两天,有人闯入我的公寓,偷走了电视和收音机。天哪,气死我了!从此我发现,不论我偷了什么,马上就会被偷走。刚偷来的钱,莫名其妙不见了!后来知道是斯科特搞的鬼。偷一辆汽车,还没脱手就爆了两个轮胎。最终让我不得不承认“有报应”的,是一件小事,只是一切太过巧合,诡异得吓人。这天我偷了一盒没开封的全麦松饼粉,定价1.19美元。(我烟、酒、毒俱全,却坚持只吃健康的全麦食品!)回到家里,发现几个朋友刚刚来过,并且毫不客气地喝光了我新买的一瓶果珍。瓶子空空如也,瓶盖上赫然印着定价:1.19美元!
“真是见鬼了!”我自言自语,“一定有谁在暗中看着,洞悉我所有的秘密。”人生中第一次,我打心眼儿里相信这世上有真神存在!
几天后布莱德再邀我参加聚会,我立刻答应。事实上,接下来几周我去了好几次。大多数时候我听得懵懵懂懂,不知所云,但每次回家,带回的书越来越多,口袋里的钱越来越少。
一天晚上我正看报纸,突然从走廊那头传来凄厉的惨叫声和沉重的脚步声,我惊得一跃而起。拉开门缝,看到住在本层的皮条客——黑人舒格曼正在打人。被打的女孩儿挣脱他的手逃跑,他抄起扫帚扔过去。我关上门。
“但愿她别被打死,”我靠回椅背,弹掉烟灰。打架、尖叫,在破烂的小公寓里司空见惯,我却始终无法适应。“我住在这么垃圾的地方干什么?每天和这些恶心的家伙共用浴室,晚上吵吵嚷嚷让人没法睡觉……我烦透了这房间,烦透了这样的人生!”
电话铃响,我抓起话筒。
“嗨!道格,我是爸爸!”电话那头传来熟悉的声音。“我到纽约出差,顺道打个招呼。”他听起来很激动,我也很高兴。“有没有时间小聚一下?一、两个小时行吗?”
“没问题,老爸。我请你吃饭。”得让他知道,我已经挣钱了。
“哦,本来想请你呢,谁请都一样。在哪儿碰头?”
波士顿有几家颇有名气的餐厅,为了向老爸显显威风,我特意挑了记忆中最昂贵的一处,给了父亲地址。
我先到达目的地,站在外面等他。不久一辆出租车停下,他下了车。一股温馨的喜悦流遍全身,我恨不得冲上去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但拥抱不符合我们的家风。久别重逢的父子只对彼此淡淡一笑、握握手。
餐厅领班领我们入座。先闲聊了一会儿,点餐后,父亲提出来访重点。“道格,我知道自己不是个合格的父亲,很抱歉,你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
对这场意外的告白,我感动得热泪盈眶,又有些迟疑。我警觉地问,“您想说什么?爸爸。”
“是这样,有关你的学业,”他说,“你才十六岁,现在还应该在上学,对吗?”
“可是,老爸,”我的火气又冒头了——“我已经有了很不错的工作,能自己养活自己!”我从口袋掏出一大卷钞票炫耀,他无动于衷。“反正,你知道我不喜欢上学!”
他举起一只手止住我的话。“等一下,道格,别急,听我说。我前几天和朋友聊天,他提到有一所船上学校,一艘环游世界的邮轮。学生就是水手,每天在船上上课。船会停泊在各种异域风情的码头。你喜欢去哪儿就去哪儿,还有好玩儿的运动:潜水、滑水等等,船上有很多女孩儿。这个学期刚开学,现在校船正在地中海附近!”
听起来好得让人难以置信。“学校叫什么名字?”我假装漫不经心地问。
“弗林特海外学校(The Flint School Abroad),”他说。
“我不知道。”我有些犹豫。沉默地坐了许久,我不确定自己能否再次适应必须服从命令、循规蹈矩的生活。不过,学校听起来挺有意思。而且坦白讲,我也厌倦了自谋生计的日子。我终于下了决心,“也许可以先试试。”
父亲脸上闪过一丝欣慰,甚至眼角隐约透着泪光。我内心狂喜。可惜我不能未卜先知,否则就不会高兴得那么早了!
第七章 航海远行
父亲取消了所有商务安排,陪我飞往意大利的热那亚(Genoa),邮轮学校正在当地港口停泊。这一次的父子飞行很愉快,我感受着浓浓的父爱。登船时他甚至拍拍我的背。注册完毕,所有行李都搬到船舱“宿舍”,他紧紧握着我的手道别,“祝你好运,儿子,好好努力,我们圣诞节见!”
“知道了,爸。”我说。送走父亲,我放下行李,外出打探情况。
没一会儿功夫,我就搞清了学校里这帮孩子的底细。他们大多来自议员等各种政客家庭,像我一样放荡不羁,威胁到父辈在家乡的声誉,只有置身国门之外才鲜有人关注。余下的是富二代,或犯过罪,或常常惹事生非令父母应接不暇、无力管教,干脆把养育责任全权转嫁给学校。刚上船的几天好几个男生悄悄找我,“有没有毒品?”
关于学校,父亲只讲了部分实情。其实从某个角度看,学生更像囚犯。我们没机会和女孩儿太亲近,自然也不允许喝酒、抽烟或吸毒。每次靠岸,学校会没收护照。在意大利这类国家,如果身上没有护照被抓住,警察有可能把门一锁、钥匙一丢,你这辈子别想出来。所以没人敢肆意妄为。在船上时我也从没玩过潜水、滑水或其它运动。
科学课集中讲“进化论”,所有相信“神创论”的人都被嘲笑为傻瓜。课堂播放的电影把达尔文描绘成英雄。
“没有上帝!”老师说,“你得靠自己去创造。如果必须践踏别人才能达到目标,那就去做。你不做别人也会做。”如此冷酷的哲学,使我愈发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与疏离。
当时的我正试图透过东方宗教,比如夏克提教(Shakti),寻找真神的存在。但我并不希望被别人告诉我该信什么。越来越多的时间我只留在自己的房间,有时冥想,有时吹木笛,对一众男生的嘲笑充耳不闻。
单从学校的一日三餐,绝对看不出学生们都来自显贵家庭。餐盘里很难出现甜点,因此,巧克力棒(士力架)变得弥足珍贵,成了私下交易的硬通货。船上的一条巧克力棒能卖2500里拉(约合1.5美元),要是在家乡足够买两根。
这天艾利克到我的船舱造访。“道格,没有摇头丸真难受!”他说,“要是有几粒‘窗玻璃’,拿什么换都行。”
“抱歉,我也没有。”我说。不过他一离开,我就冒出个坏点子。摇头丸是边长左右的透明小方块,看起来就像玻璃窗的小格子。我把钱包里放照片的塑料格扯下来,剪出两个小方块,完工后的成品,乍一看就是两粒摇头丸。
再见到艾利克,我说,“你相信吗?我刚好找到两粒‘窗玻璃’。”
他的眼睛一亮。“太棒了!”热切地问,“能卖给我吗?多少钱?”
“两个巧克力棒一粒。”
“成交!我马上去拿!”
“等一下,艾利克,它已经在我钱包里放很久了,(当然,这是事实)不确定还有没有效果。”
“哦,没关系!”他对我的暗示置若罔闻,“试试呗。”交易成功,我转身离开。
“对了,必须直接吞下去,”我提醒,“在嘴里嚼不化的。”我笑着回到房间,坐在床边,打开一根巧克力棒的包装纸,狠狠地咬了一大口,慢慢咀嚼,咯吱咯吱地享受着巧克力的美味。“哈哈,等他发现吃的是我的钱包,巧克力早已进了我肚子。”我笑出声来。
尽管我是以智取胜,仍多少有些良心不安。“哦,算了!”我给自己找借口:“要是他能想出这么好的点子,也同样会骗我。”
第二天早上艾利克出现在门口,我准备迎战。“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想。
他神秘地把门关上,看起来并没有生气,反而在微笑。“你猜猜那个摇头丸怎么样?”他激动地说,“开始没什么感觉,我只是睡着了。可半夜醒来,天哪,太美妙了!一晚上我都在仙境神游!”他斜靠着门,眼珠滴溜溜地转。
我惊得合不拢嘴,“唉,那可是我的钱包啊!”我心底里嘟囔。后来当我读到一节经文“照着上帝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罗12:3)马上联想到艾利克,他显然对那粒小塑料丸大有信心!
有人说“避弹坑里没有无神论者”,而我亲眼目睹过在海洋风暴的中心,也没有无神论者。这天晚上,我们的船正沿着地中海附近航行,仅仅几个小时,徐徐清风骤然变脸,怒吼着掀起八、高排山倒海的巨浪。船头被掀得老高,马上又被迎面的浪峰狠狠拍下波谷,剧烈的颠簸使年轻的水手们都拽着船舷,把晚餐贡献给大海。还有很多人来不及跑到栏杆处,甲板上很快被吐得遍地污秽。
“离船舷远点儿!”船长大吼。“要是有人掉下去,我们没法救你。这种天气,在被找到之前,人早就冻死、吓死了。我最多只能在地图上画个标记,通知家长人死在哪儿。”他可能只是危言耸听,但谁也不敢再冒险。
有增无减的巨浪折断船首,几吨海水一下子冲上甲板。当船身扬起迎接下一波浪头,甲板的海水便泻到船尾,所经之处一片狼藉。很快下一轮海水倾泻过来,散落在地上的救生衣、箱子、各种残骸碎片便被冲入大海。固定救生艇的绳索在风暴中飘摇,随时可能脱落被卷入滚滚怒涛。
“快!小伙子们!”船长冲拉尔夫和我喊,整艘船上也只剩我俩没晕船或吐趴下。“下一个浪头之前,赶紧把救生艇固定好。”拉尔夫是个大块头的金发乡巴佬儿,典型的利己主义者,他的父亲是弗吉尼亚的百万富翁。刚刚够到救生艇,大浪拍过来,我俩头朝下飞身栽了进去。增加了两个人的体重,我们拽着的绳索断了,救生艇被甩到侧掀的甲板底部旁边近半米深的水里。“哎哟!”被抛出去时拉尔夫大叫,我看到我俩正朝着船舷飞去,心脏几乎停止跳动。万一船舷禁不住撞击怎么办?但栏杆挡住了救生艇,我们猛然停住,差点儿被惯性甩到船舷另一边,千钧一发之际,我们抓住栏杆,死拽着不松手,后来也记不清怎么做的,反正固定好了救生艇,我俩也在危机中幸存下来。但还没来得及庆祝重生,一个更大的浪头袭来,主帆被撕裂了。船受到重创,情势更加危急。一旦失去向前的冲力,船身便会倾斜,任由大浪击打船舷。
听到主帆撕裂的声音,每个人不管晕船与否,都跑了出来。呼啸的狂风中船帆剧烈摇摆。必须靠众人齐心协力,才能把它扯下来,解开,换上备用帆。船身左右晃动,我们一边被脚下的水拖曳,一边和绳索搏斗,断裂的主帆终于被拽下来。周围很多无神论的朋友们嘴唇微动,他们在祷告!换好备用帆后,还要把它回升至主桅杆顶端。必须有人乘着鞍座的扣环,爬上桅杆固定位置。否则船身震动时,环扣很可能会滑进杆柱而无法向上滑动。
“得有人上去!”船长的喊声高过风的咆哮。“谁来?”他的眼神带着祈求。我没有恐高症,假如只有一人能完成这任务,一定非我莫属!经过军校训练的我仍然非常健壮。
“我来!”就是克制不住爱出风头的心,我主动请缨。
众人奋力转动齿轮,我在鞍座上缓缓升起。约至三分之二处,船身突然前倾十几米,扣环瞬时嵌入桅杆,再也动弹不得。我竭尽全力,拼命地拽,可惜无济于事。下面的人还在继续用力,我能听到嘎吱嘎吱的声音,不免担心绳子越绷越紧,随时会被扯断。
“停下!住手!卡住了!”我不住地大吼。可尽管众人离我不到远,褶皱的帆布在狂风中剧烈飘动产生的雷鸣般巨响,吞没了我声嘶力竭的呼喊。
船身更加危险地左右摇摆,高耸的桅杆大弧度旋转,杆柱刚刚斜向一侧的浪头,紧接着桅杆上的我像火箭一样被弹到另一侧,差点儿被扔进对面的浪头。显然,倘若刚才晃得再远一点点,我就已经被拍落船下,沉溺水中。仅有的一线生机,就是从鞍座跳到绑在船帮和瞭望台之间的网上。如果是在桅杆顶,直接顺着桅杆爬过去就行。但现在是在三分之二的高度,网和桅杆之间仍有一段距离,而我颤抖不止的双臂因刚才猛拉扣环,早已气力全无。还有,万一跳过去时刚好船身一歪,便很可能错过救生网而栽入冰冷的大海,那就死定了!
“上帝啊!请救救我,”我哭求,“别让我死。”快速往下瞥了一眼,我纵身一跃。感谢上帝,时机刚刚好。我双手抓住网,双脚勾入网孔,为了我宝贵的生命苦苦支撑。稍事休息,我慢慢爬下来。
船长查出症结所在,再次把帆降下。我站在一旁看着,手脚还在打颤。
“要不要再试一次?”船长问我。
“绝不可能!”我说,“我得回房间了。”小心翼翼地跨过遍地狼藉的走廊,回到我的大本营,耳边听到邻舱的男孩子们在哭泣和呕吐。脚未进门,刺鼻的柴油味和呕吐物的恶臭已令人窒息。我根本注意不到风暴冲刷后的宿舍如同废墟,直接瘫倒在床,手握床栏,感慨着“真幸运、我还活着!”躺在床上,我好奇地想,上帝今晚得收到多少祷告和保证?不知道风暴平息之后,祷告的人群中又有几人会从此真地改变人生轨迹?
很奇怪,我们竟全部安然脱险。邮轮再次航行在风平浪静的海面,生命如常。每个人都若无其事,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所有求救的祷告和信誓旦旦的保证都被抛到脑后。原来上帝之所以不以恐惧管教人,是因为一旦危机解除,人往往会故态复萌,重回老样子。
我入学较晚,当时的值周表已经排好,因此我的名字不在值日生花名册里。但还有其它作业,比如擦地板、刷盘子及各种杂务,都令我烦心。我决心将叛逆进行到底,抵制任何活动,不上课、不做作业、不执行任务。每天躲在宿舍舱练习冥想。没过几天,船长用力地拍打我的房门。
“门开着。”我应道。
他冲进来大吼大叫,“巴契勒,你这是什么意思?不上课,不做作业,不完成任务。不知道你应该和别人一样遵守纪律吗?”
“凭什么?”我挑衅,“又不是我求着要来,我讨厌这儿,更不会作任何人的奴隶!”他这点儿火气唬不住我。我拿过摔跤金牌,打遍校区无敌手,就没输过。
他一看恐吓无效,改变策略,“好吧,巴契勒,不上课就别吃饭。”他厉声威胁,转身摔门而出。该如何应战?我让室友偷偷捎饭,继续负隅顽抗。
其他学生的士气开始受到影响,“为什么我要值日,巴契勒不用?”“为什么我要擦甲板?巴契勒不用?”船长无言以对。他百般无奈,又来找我谈判,“巴契勒,你怎样才能配合?叛逆就像瘟疫,你正在败坏校风。”他恳求地望着我。
“我也没想好,”我耸耸肩,“你先出个条件。”
“这样吧。只要你上课,配合几个星期,我会通知你父亲,你表现良好,可以回家过圣诞。”
我深吸一口气,沉思片刻,“一言为定。”
他很清楚我一旦离开,决不会再回到船上。大家心照不宣。回家度假了,飞机上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点了一罐啤酒和一包烟。其他同学吓坏了,我向他们宣布,“后会无期!”事实的确如此。
父亲看到夸我表现良好的虚假报告很高兴,真不忍心说出真相打击他。我参加了各种圣诞狂欢,努力忘掉学校的影子。只是当返校日期临近,我又得去流浪了。
第八章 旅途奇遇
“哦,老天,别再来了!”我叹口气,拿薄薄的夹克再次裹紧身体,一辆红银相间的巨型牵引力挂车呼啸而过,我数着:“一,二,三,”立刻转身,背对寒流的冲击。一股冰凉钻进衣领,我打了第一百个冷颤。看看手表,继续前进。走路总比站在原地打手势暖和一点儿。
“已经在这儿可怜巴巴地等了快八个小时,看天气又要下雪。”我喃喃自语,拖着麻木的双脚,走在俄克拉荷马州某小镇外的四十号州际公路上。肚子咕咕地高声抗议,却无暇顾及。一辆蓝色凯迪拉克轿车过来,我赶紧伸出拇指求助,可司机无视而过,瞥都没瞥一眼。我把手放回口袋继续往前走。
头仍然隐隐作痛,一幕幕模糊的场景浮现在脑海。简直不敢相信昨天晚上,我还在弗吉尼亚一家温暖舒适的台球厅,和一帮朋友喝酒,打球,下愚蠢的赌注。喝得越多、球技越差,我很快输得了无分文,恨不得踢自己几脚,“怎么这么笨?好歹留点儿饭钱!”我还敢求问上帝吗?以前没怎么学过祷告,但我知道祂能看透人心,于是开始在心里祈祷。
“上帝,我知道自己一团糟。我曾经伤害过很多人,请原谅我。请派一辆车搭我一程,给我点儿吃的和路费。我知道祢很忙,请帮我搭上顺风车去加利福尼亚——还有,希望司机是正常人。”
第一次搭便车时我只有五岁。从那之后,我的顺风车之旅有很多古怪的经历。有个司机抽着大麻,把车开到了公路对面的车道。另一回两口子喝多了,开着车在路上迂回前进,我赶紧喊,“我就在这儿下车,”其实还没到目的地,可我得活命!还有一次司机是个小伙子,他和女友也喝了不少酒,载上我之后,为炫耀他能在黑暗中开车,竟然关了车灯。我还碰到过同性恋,跟我谈交易。还有一次,我竟然毫无察觉地搭上一个罪犯的车。警察拦车把我们拖出来,铐住那家伙带走了,只留下我孤零零地站在没有钥匙的空车旁边。因此我的祷告特意补充一条:求上帝帮忙,让我最好遇到一个正常人。简短的祷告几乎还没结束,一辆白色的小面包停在我身边。
“去哪儿?”司机的口吻中带着喜悦。
“加利福尼亚,”我答。
“赞美主!我也去那儿!上来吧。”他热情相邀。
“哦,这是个基督狂!”我心想,但仍然感激地爬到副驾的位置,我们向着遥远的加州启程。我庆幸自己搭上了便车,把刚才的祷告忘得干干净净。
闲聊了几句寒冷的天气,大恩人朝我的方向扫了一眼,“我猜你是来和朋友过圣诞,现在要回家吧?”他问。
“不,我住在佛罗里达,现在要搬到加州。”我有些闪烁其词,打岔道,“你呢?”暂时还不能和陌生人探讨我的计划。
“哦,我要去南加州找个朋友。不过——”他把目光转向我,“你是基督徒吗?”
这问题让我猛然一怔。我幻想自己是很虔诚的教徒。我和人聊神,聊冥想,聊灵魂转世,宗教科学,新纪元运动;我熟悉肉身轮回和穿墙术之类的话题;我研究了很多东方宗教。但当他问我是否是基督徒,我不知道。他是想知道,我是否相信圣经?还是是否相信应该爱人如己?几乎所有的信仰都教导传播爱的主题。
看出我的困惑,他更准确地问,“你信耶稣基督吗?”
我仍然不知如何作答。耶稣讲的故事是寓言、谎言还是神话?或者祂只是一位好老师?很快我们开始讨论耶稣、圣经和宗教。去加州的整整一路,他似乎一直在给我传教。在科罗拉多,路面结冰严重,周围的车纷纷滑出路面,可他好像并不像我这样担心,只是沿途大声祷告。我们的车打了几次滑,但始终没有滑离路面。这令我印象深刻。
一路的食宿他都主动买单。中途还搭了另一个年轻人,他也是基督徒。听着他俩聊天我有点儿像局外人。年轻人下车,司机竟给了他三百美元!
车子继续向加州飞驰,他问我,“你去加州什么地方?”尽管我并不感激他的传道,但有人如此友善相待,还是很暖心。我的回答让他震惊,“我要去棕榈泉附近,圣哈辛托山上的山洞里住。”
尽管我直视前方,仍能感受到他扬起眉毛,“你和谁一起住?”
“没有谁。我自己住。”我大无畏地回答。
“你在说什么?你恐怕超不过十七岁。”他语气中的好奇超过审判的味道。
“我十六,”我骄傲地补充,“但是,我已经自立好几年了,没问题。”
他一直把我带到峡谷入口,给我留下40美元。看着渐行渐远的车,我突然愣住了。嗨!我在俄克拉荷马求的四件事,上帝都应允了:到加州的顺风车、食物、钱——好吧,第四件也勉强算实现了。我不很确定,这位好心人是否“正常”!
第九章 乔迁惊魂
上山之前,我用好心朋友留下的四十块钱,先置办些杂物。但我对穴居生活的饮食计划尚无概念。只买了几筒罐头和肉,都是很有份量的东西,认真地整理好,塞进背包,费了些力气才系好肩带。我沿小路出发,很快把小镇甩在身后。
去年登山的艰险记忆犹新,这次我缓慢前进。虽然是一月初的寒冬,被沙漠里的日头晒了才一小会儿,我就不得不停下,把背包放到地上,脱掉夹克塞进包里。短暂休息之后,我再次背起沉重的行囊重新上路。我已经决意,要尽可能远离人烟,越远越好。我的目标是第三峡谷。
上次拼命追吉姆和桑妮已经非常狼狈,可和这次行程相比,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即使脱了夹克,我仍然像蒸桑拿一样汗流浃背,全身酸痛,气喘吁吁。束着重物的肩带勒得血液无法流通,加剧了头痛。我就像一只挣扎着想爬上巨石的小蚂蚁。有时转错弯,走出很远才醒悟。这条路毕竟只走过一趟,而且是近一年前的事了。
一个钟头过去了,又一个钟头。“累死人”的事情是不是真的发生过?我终于站在高高的山脊之上,鸟瞰山下。一边是一千多米低处的棕榈泉,另一边,是下方左右的第三峡谷。俯视第三峡谷时,一块灰色的圆型巨石吸引了我的视线。它几乎是孑然孤立于万木丛中,除了后面的一块小一点的巨石。小巨石之上,山峦直立宛若石壁。从我所立之处望去,似乎有一条小溪与巨石擦肩而过。我决定去一探究竟。恢复体力之后,我大踏步地向着山谷出发。
到达峡谷后,看到巨石的顶部就在脚下的左前方。又走了十几分钟,跨过一根横亘在碎石中间的大原木,石头就立在几米开外的前方。这里竟然也美得让人窒息!巨石脚下有个山洞,如同倒扣的大碗。扁拱形入口约有宽,通过前方的裂口,阳光慷慨地涌入洞内。山洞右边小溪沿着峡谷潺潺涓涓,匆匆掠过光滑的巨卵石,不经意间汇聚出一方翠绿色的小池塘,大约宽,深,外围环绕桑树和月桂树。左边延伸出一片青草地,以浓密的灌木丛划分疆界。我缓步走向山洞,眼睛饱览着如画美景。
放下行李,小心翼翼地走入洞中。并没有近期被人占领的标记,但是从被烟熏黑了的洞顶,不难断定曾有人穴居于此。一块石头从墙上伸展开来,形成一个低架,架子上放着一本落满灰尘的黑皮书。我拿起书来吹去尘土,看到《圣经》二字,便没有打开直接放回原处。“那个人也在寻找上帝,看来从《圣经》里没找到,否则就不会把它丢在这儿了。”
石头后方左边的空地,还有另一个洞口——入口很低。我跪下来爬进去,没一会儿就到了一处略矮的“房间”。从“门口”照入一线日光,竟有些暖洋洋的感觉,好像舒适的小熊窝。多好的卧室!
我迫不急待地安置家当,宣告主权!这个小乐园从现在开始归我所有。我回到洞外,把背包拿到外面的“大厅”,取出食物罐头放到架子上;又把叠好的干净毛巾和肥皂放到架子边缘。再取出睡袋和衣服爬进卧室。先把衣服靠着墙边叠放整齐,再把睡袋平铺到地面。卧室和厨房收拾完毕,又拿出吊床,挂到池塘方向的两棵桑树之间。
夜幕悄然漫过山谷和群山。想到要独自留居荒郊野外,还是有点儿紧张。万一有山狮或土狼晚上来池塘喝水怎么办?最好点起火堆,野生动物都怕火吧——至少我以为是这样。捡起几块光滑的石头,在洞里摆个圆圈,又去找木柴。抱回好几捆柴火放进“篝火圈”里,我后退几步,欣赏着自己的新家。“完工!”这里就和我在军校准备迎接检查的宿舍一样整齐。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远比预期忙碌。有位棕榈泉的老前辈,教我用一口带盖的大锅做成炉子。我开始每天早晨烤香蕉面包当早餐。光做饭和打扫就得花费大半个上午,还要洗碗、掩藏食物以防小动物偷袭。溪边的小草搓成球刷锅,和商店里买的刷子一样好用。我又把洞边的池塘出口处挖深了两尺。每天都有新任务。
我用原木和石头做了张椅子,既有扶手又有靠背,再铺上毯子。有时惬意地坐在上面,一晃就是几个钟头。
夏天我便脱去衣服,“纯天然”地生活。起初不太适应赤脚走路,柔软的皮肤很容易被洞里尖锐的石头划伤,我挖出所有的障碍物,再从池塘边扛回几袋沙子修整好地面,细沙穿过脚趾别提多舒服了。
我还自制了诱捕动物的陷阱,一只松鼠上了当,成为我的盘中餐,它的皮被做成烟草袋。我还杀死过一条很大的响尾蛇,本来也想尝尝,可全是骨头,没什么可吃的,但它的皮也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刀鞘。
我找到几种赚钱谋生的法子,其中做烟斗能让我小有盈余。我把烟斗卖到棕榈泉的一家“总店”,它的各个店铺主要在毒品圈出售“大麻烟斗”及其它吸毒用具。
刚开始每周都得进城两次采购补给,随着越来越适应新的生活方式,我改变了采购习惯,每周只要一次就够了。主要买脱水食物,比如大米,通心面,豆子和面粉。
烹饪米饭和通心粉很简单,每次煮上十五到二十分钟就熟了。可是豆子太费事!第一次,煮了十五分钟,它们硬得像石头。我舍不得丢,勉强吃了,结果胃难受得够呛。第二次时间加倍,煮了三十分钟,还是好不到哪儿去。再后来煮了一个钟头,还没有变软,我只能怀疑豆子有问题。一个朋友指点迷津,笑着解释:“在这个海拔高度,要想煮豆子,得煮上一整天。”
找刺激,再找新点子和更大的刺激,一度是我存在的惟一目标。但是现在,我要寻找真神。这天读到一本书,介绍美洲印第安人通过引发幻觉的植物寻找神,我迫不及待想亲身一试。书中提到一种植物叫曼陀罗草,山洞不远处就有。我摘了些叶子晒干,卷成烟卷。抽了之后只是觉得口干舌燥,根本没有神。下一次我把叶子煮成茶喝了,除了有点儿脱水,还是一无所获。
一天我在城里的杂货店,刚好遇到一个朋友嬉皮士布莱德,闲聊了一阵,我从口袋里拿出一片叶子问他,“知道这是什么吗?”
他伸手接过去,在指间捏碎闻了闻,回答:“当然知道,这是曼陀罗草,印第安人用它过瘾——可能和他们的信仰有点儿关系。这东西劲儿很大。”
我说“不,没什么劲儿,我试过。我抽了叶子,喝了茶,都没啥感觉,根本没用。”
布莱德笑了,“兄弟,只是你不会用。哪天我去教你。”他在周末去过我的山洞几回,知道路线。
几天后,布莱德带着他哥哥史蒂夫,还有另一个离家少年马克出现在山洞。“准备好神游了吗?”他介绍了同伴之后问我。
“随时可以。”我回应。他带来了曼陀罗,教我如何用草根煮成浓茶,给每人倒了一杯。史蒂夫毅然拒绝。
“我只是来旁观,”他说。
我们三人坐在“我家”的地上开始品尝。
“呸!我从没喝过这么苦的东西!”我说。
“很好!”布莱德笑着,“咱们可以好好体验一场真正的神游。”
等了一会儿,没什么反应。“看,我就说这东西没用。”
“一定有效的,稍安勿躁。”布莱德打包票。
“去池塘那边晒日光浴吧!”我提议。大家一致赞成,很快我们舒展四肢尽享阳光。几分钟后我觉得有些异样。“我得去睡觉了,”我说。我发现鞋带松了想去系上,手指却不听使唤,只好放弃,跌跌撞撞爬回山洞,吐了一地便失去知觉。
醒来之后,外面一片漆黑。我点着蜡烛,看到山洞里有台可乐机。“太好了,”我心想,“正渴得难受,需要杯饮料!”但有个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
“道格,你要去干嘛?快过来,过来。”转身看到奶奶正站在一辆灰色的面包车前。“上车,上车!”她焦急地喊。我想打开车门,车却变成了石头。下一个意识中我已经在山坡上,被拿着弓箭的侏儒族人包围并追赶,我拼命地往山上跑。
“救命!救命!”我惊声尖叫,挣扎着跑回山洞找那几个朋友。“救命,有人要杀我!”当我终于到达洞口,却看到朋友们都死了,尸体浮在池塘。(事实上,他们当时已经在棕榈泉好几里地之外的地方。)
日落西山,月亮升起,隐约中有很多蹲伏的人影,随时可能跳起来袭击。我大喊着拳打脚踢,然后向山下逃。(其实蹲伏的影子是仙人掌,猜猜我后来是怎么知道的。)我并没有走熟悉的路线,而是抄近路走直线直奔棕榈泉。为什么居然没死?我无从解释。只能说上帝一直在伸手保护,即使在当时,我还不认识祂。我选择的下坡路异常陡峭,血管里不知迸发了多少肾上腺素,我大踏步地往下跳,好像一步有八、,当然至今我也不确定是否果真如此。
我回身瞥见许多坦克,轰隆隆地下山朝我开过来,后面跟着一大群手握步枪的阿拉伯人。那情景如此逼真,我这辈子从没经历过那么大的惊吓。
凌晨两点多,我终于逃到棕榈泉附近的平原地带。远处有家酒吧还亮着灯,我急忙跑过去。虽已关门,但里面还有人说话。“让我进去,让我进去!”我用拳头使劲拍着大门,高声喊,“有人追我,有人要杀我!”
门开了,两个惊恐的黑人把我拉进去、锁上门。“没有人啊,”其中一个问,“谁要杀你?”
“电话在哪儿?我得报警!”我喘着粗气,没理会他的提问。两人指向酒吧一角的付费电话。我拨了911(相当于国内的110),立刻有人应答。
“我是道格·巴契勒!”我对着话筒喊,“我住在山上的一个山洞,有阿拉伯人追我,我的朋友们已经被杀了!”
话筒那头沉默了一瞬,“你在哪儿?”他问。
“我在酒吧。等一下,我问问地址,”我转向站在我旁边、目光关切的两个陌生人,“这是哪儿?”我问,他们马上异口同声地说了两遍地址,我对着电话复述。
“我们马上就到,”电话挂了。
大约两分钟后,警车呼啸而来,停在酒吧门口。两个警察跳下车冲进来。我的眼球充血。一个警察一步上前,检测我的呼吸,用手电照照我的眼睛,“没有大麻,没喝酒。”他向另一个警官汇报。“先带回局里,”警官说着,出来给我打开车门。他上了后座,另一个警察坐到方向盘后面。
到了警局,我被带入侧门。他们又检测了一遍我有没有吸毒并搜身,但没有任何与毒品相关的征兆。除了受到极度惊吓,我的表现相当正常。他们小声嘀咕,但穴居山上的经历使我练就了灵敏的听力,我听得一清二楚。
“您怎么看?”忧心忡忡地声音,“会不会和这次石油禁运有关?”
“有可能,”另一个声音回答。警察打开另一扇门,叫来第三个警官。“这是高度机密,”声音很低,“你进来做下笔录。”新进来的警察往打印机里放了几页白纸,我们谈话时,文字便直接被打到纸上。我从没见过这么快的打字速度,丝毫不用担心他跟不上对话的语速。警察又转向我,“现在,请讲一下细节。”
我决定掠过拿到弓箭追我的侏儒族人那一段,那好像和其它情节连不起来。“好,我住在山洞,”我开始描述,“听到枪声,就出去看看,发现有很多人追我。”
“有没有看清他们的相貌?”警察问。
“不是很清楚。”
“你说他们是阿拉伯人?他们什么样子?你怎么知道是阿拉伯人?”一连串的问题。
“因为有月亮,我能看到他们的头巾和长袍。肯定是阿拉伯人。”
另一个警官急促地插话,虽然声音很低,我还是听得很清楚:“阿拉伯人对石油禁运很不满,可能谋划攻击棕榈泉!”三人都面露忧郁。棕榈泉住着很多名流显贵,总统在这里也有幢别墅,因此他们对每一条信息都相当谨慎。
“你说他们杀了你的朋友?是用枪吗?”又开始提问。
“嗯,没错。到处都是他们的人。他们还朝我开枪,我拼命跑下山。”我伸出扎满仙人掌的破鞋子,“然后那些大石头就变成坦克,轰隆隆地追我,朝着棕榈泉开过来。”
打字声突然慢下来,停住了。几个人傻怔着对视了一会儿。终于,一个人开口:“你肯定吸了什么毒品,我们不确定是什么。但你未成年,先拘留几天。”然后,他拿起电话,叫少管中心的人来把我带走。
第十章 重返山洞
棕榈泉的拘留所只有面包圈和咖啡。我被扣留两天,继而移送到河滨县少年中心(“少管所”的美称)。第三天我才停止产生幻觉,也才明白自己经历了一场多么糟糕的“神游”。
在少管所我忍不住猜测自己会被如何处置。想到住在佛罗里达的日子,我把父亲的生活搅得一团糟,倘若他说再也不想见我,我决无怨言;但我不知道,那段日子,其实父亲一直在为解决我的事情四处奔波。回去和母亲同住也毫无可能,我能想到的惟一出路——就是逃回山洞。
我和河滨县少年中心的舍友(也叫道格)谋划越狱。我们偷偷带回火柴,一人放哨,一人用火熔化固定树脂玻璃的橡胶圈。用了六盒火柴,化掉最后一段窗栓,我俩欣喜若狂地悄悄对视一眼,我蹑手蹑脚地挪开玻璃向外张望,附近没有岗哨,但从楼下的过道传来声响,我赶紧把窗户放回原位。我们得意地审视战果,很难看出燃烧的痕迹,没人会发现窗户被动了手脚。现在万事俱备,只需伺机而动。
只是下一步逃亡计划还未及进行,门开了,警察走进来,“道格·巴契勒!”
“在,”我回答。
“出来,”他命令,“我们要送你去新墨西哥州,你的叔叔哈利·巴契勒是你的监护人。”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哈利叔叔在纳瓦霍人保留区(译者注:Navajo,美国最大的印第安部落经营一家印第安商栈,他和妮塔婶婶是我认识的最和善的两个人。他热爱纳瓦霍人,不像有些商栈暴利盘剥,因着诚信和乐善好施在印第安人当中有口皆碑。虽然他从未公开宣称,但很多时候,他的言语行动很像是基督徒。
“你叔叔会在机场接你,”警察说。
我如释重负。“哈利叔叔不会失望的,”我暗下决心,“我要成为他最好的帮手。”
刚开始我也真的做到了。哈利叔叔和妮塔婶婶待我如亲生儿子。堂弟唐尼和我年龄相仿,我俩也很投缘。我感受到一家人浓浓的亲情和真诚的关心。自从离开军事学校之后,我头一次对自己恢复了信心!
叔叔有两家店,我在新墨西哥州金毕托的那一家帮忙,每天负责将货物上架、扫地、保持店面整洁。叔叔常说,“道格,需要什么随便拿。”我可以拿烟,他自己抽烟,也不干涉我。饿了就拿个三文治面包,和唐尼去野外打靶也可以随时拿子弹。
我喜欢纳瓦霍人,特别是女孩儿。他们年轻人很少对上学或离开保留区有什么兴致,但偶有例外。这天一个十八岁左右的漂亮男孩来到店里,从他明亮的眼睛和智慧的谈吐,不难判断他决非平庸少年。我主动打招呼,“以前没见过你,你从哪儿来?叫什么名字?”
“我叫肯恩·普拉特罗,住在保留区,但是在华盛顿上大学,”他腼腆地笑着,继续解释,“现在是春假。”
“天哪,你肯定特别聪明!”我很惊讶,“你家是不是很有钱?”
“不是,我是拿奖学金的,”他拿起购物袋。
“哪天打烊后来找我吧,我们去骑摩托,”我盛情相邀。他喜欢我的热情开朗,我羡慕他的智慧和俊秀的外表。
我还不知道酗酒在印第安人当中是无可救药的致命伤。或许因为某种特殊的基因,他们比其他人更容易变成酒鬼。叔叔告诉我,他在保留区多年,从没见过一个印第安人小酌一杯,就盖上酒瓶,放到一边。“只要一开始,就会喝到没钱,喝到没酒,或者不醒人事,”叔叔说。
偶遇肯恩几天之后,我们一起兜风。叔叔的至理警告被我抛到脑后,我做出了一个至今追悔莫及的提议。“去酒吧买箱酒!”我只想喝一杯,丝毫没考虑可怕的后果。
肯恩面色大变,有些羞愧地垂下眼睛,说,“不行,道格。酒不是好东西,决不能沾上。”
不幸的是,我竟然坚持。“来吧,肯恩,喝一杯没问题。而且,我还不到年龄,自己不能买酒。”当时我还不满十七岁。
“不行,道格。我可不想开这个头。喝酒就是惹麻烦,喝酒的人都会惹麻烦。”
看得出他在挣扎。理智告诉他“不”,但出于礼貌他很想说“好”。终于他同意了,接过我递去的钱。我们再次上车驶向酒吧。他走进去,几分钟后带回一小箱六罐啤酒。我把箱子塞进夹克,拉紧拉链,我们开到空旷地带,一口气全喝光了。
没过一两天,我故伎重施,只是这次怂恿他的时间短了许多。一周还没结束,我们不仅去了酒吧好几次,我还教会他如何用酵母和麦芽糖浆自制啤酒。可怜的肯恩!他再也没回去完成学业。
我对工作又开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反而把大部分精力用于飞车、喝酒、泡妞和惹祸。当我的生活越来越失控,苦恼也与日俱增。
终于,哈利叔叔找我谈话,“道格,”他非常严肃,“要是你想成为家庭的一员,必须约束你的行为。否则,只能请你离开。”我从没见过叔叔如此伤心,自己也很难过。几天后,我把手表当了二十块钱,买了个新背包,一路搭顺风车返回加州的山洞。我又一次破罐子破摔。
我在棕榈泉下车,回山洞前先去买些补给。刚离开小店就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
“嗨,道格!”
转身一看,吉姆正专心致志地盯着我。我十五岁来塔奎兹谷时,去拜访过他的山洞。
“真的是你吗,巴契勒?”他摇摇头有点儿半信半疑。
“没错,是我,真的是我,”我肯定地回答,“我刚从新墨西哥州的印第安保留区回来。”
显然吉姆从教我尝曼陀罗草的朋友那里,听到过我的消息。“大家都以为你死了,”他咧嘴笑了起来,“山洞里的曼陀罗派对之后,你就消失了。我们找你的尸体,找了好几天,最后才放弃。真高兴你还活着!”
“谢谢,”我的声音很小。整场事件再次从脑海闪过,想到自己那天愚蠢至极的窘态,我恨不得钻进地缝。“另外几个朋友怎样了?”我带着几分担心。
“不太好,”吉姆说。“马可踩到了滚烫的木炭上,烧伤了脚,伤得很重被送到医院,现在应该出院了。”他有些迟疑地不愿意继续讲下去。
“布莱德呢?他怎么样?”我追问。
吉姆只是摇摇头,顿了好一会儿:“没人知道,史蒂夫说,你们三个昏睡后他也睡了,第二天清晨醒来只剩下他自己。布莱德很可能在峡谷底下的某个角落。”
难怪他们以为我也死了!我悲哀地回想起那晚狂奔下山的情景,真奇怪自己竟然活了下来!
上山时我严肃地反思了整整一路。不论如何努力想找借口让自己心安,都无法逃避良心的谴责。当我走在歧途,伤的不仅是自己,还会殃及亲友。是我的愚蠢让布莱德付出生命的代价吗?罪恶感远比背包更重,压得我越发举步维艰。
终于回到第三峡谷。我离开小径转向山洞。前方一块大石头旁边,突然走出一个年轻人,差点儿和我撞个满怀。我们都惊得立即止步,相互对视,终于还是我先开口,“你好,我叫道格。
“我叫格伦。”他回答,彼此点头示意。
“你来山上干嘛?”我问。
“我住在这儿。”
“在哪儿?”
“我的山洞,”他有点儿羞怯,伸出手指越过自己的肩膀,指向身后某处。
“你认识吉姆和桑妮吗?”我问。
“认识。”
我心想,这家伙怎么回事?不会聊天吗?
到目前为止,显然他喜欢一问一答的游戏,我笑了起来。
“哦,我也正要回家。我住在上面那块大石头下的一个大山洞。”我指向不远处醒目的巨石。
交谈的过程我仔细端详他,个子不高,不到七,胡子杂乱,褐色的眼睛目光敏锐。尽管他大约只有二十五岁左右,但浅褐色的头发稀疏散落,发际线后移,已有些秃顶。皮肤因户外生活被晒得黝黑。他的性格引起我的关注,少言寡语恐怕隐藏了什么秘密,我很好奇。后来才知道他父母曾长期在印度做医药布道工作,印度的居民和学校与美国差别很大,因此当他们举家返乡,需要重新适应。他不喜欢和美国孩子交流,大部分时间形单影只。虽然他很聪明、有才华,却没结婚,似乎只想逃避人生。
后来发现,接下来的几个月,我俩是整个山谷仅有的两位穴居隐士。他喜欢我滔滔不绝,我则对他神秘的沉默很感兴趣。那天,互道再见之后,我们约定尽快互访。
终于再次返回山洞,果不其然所有的库存和家当都不见了。毕竟我在新墨西哥州住了三个月,所有人都以为我死了。让我惊讶的是那本《圣经》仍在原处。好像有个声音说,“道格,拿起它,去读!”但我假装没听到,决定以后再说。首先,还是得重新收拾好山洞。
我轻声哼着小曲,把补给放回原来的位置。外面水流潺潺,好像快乐的孩童正喋喋不休的嬉戏玩耍。沐浴着温暖的阳光,聆听微风对桑树窃窃私语,还有朱顶雀在枝头欢快的歌唱,我回家了!
一天下午我正坐在洞里卷烟,听到微弱的声音,“喵!”我没有站起来,但侧头细听。
“喵!”
很确定,是猫叫声。这里有山猫,也有山狮,但它只是普通的小猫咪。它如何爬上这荒山野岭?看清楚了,它正跳过小溪间的石头,竟是非常漂亮的长毛波斯猫,是小花猫。
“你从哪儿来?”我问它。
它一直没告诉我答案。但接下来的一年半,这位陌生来客把山洞当成了自己家。它是凶猛的猎户,总能捕到充足的食物,比如松鼠、小鸟,当然还有老鼠。自从陌生客入住之后,很少有这类小生命能从洞里活着出去。
有时在夜晚,它结束狩猎,跳进卧室轻轻推我的鼻子,直到我抬起毯子,它才爬到我脚下蜷缩成一团,心满意足地哼上几声。我得承认,这种感觉很温馨。只是有一回,它显然和黄鼠狼产生了冲突,浑身臭气,整整一周我不得不把它驱逐出室。
我花了很多快乐时光探索峡谷和附近村落,直到对这片区域了如指掌。从春天到秋天,很多热衷徒步的游客会在周末上山,他们常常路过我家,停下来问路或坐下聊天。
一天格伦和我下山进城,突然听到有人呻吟。搜索附近丛林,看到一年轻人斜靠在岩石边缘,呻吟颤抖。他的头皮刮了一道很深的大口子,鲜血渗出,染红了半边脸。衣服裂开,全身到处是擦伤、青肿和干了的血迹。我俩赶紧冲过去。
“怎么回事?”我焦急地问。他不断呻吟、身体晃动,却没有作答,显然已经几近休克,根本意识不到旁边有人。
格伦向上扫了一眼,“从上面摔下来的。”他指着上方约高的山脊,“居然没摔死!”
“得抓紧时间!”我说。侧身把脸贴到那个人的耳朵,“老兄,我们很快回来救你,坚持住!”我俩飞奔下山,直奔棕榈泉,我保证一定打破了下山记录。
在梅菲尔超市打通了搜救中心电话。“快!”我喘着粗气,“有人在塔奎兹谷从山上摔下来,受了重伤,伤得非常严重!”
紧急沟通了一些信息,中心立刻派出一架两人组的直升机。我俩则返回山上去陪伤者,同时挥旗通知直升机救援方向。
直升机找到正确的位置,飞行员保持飞机盘旋,两位救生员马上顺着软梯爬下来,随身带着救援设备。
格伦和我站在一旁观看。急救员快速检查伤者的生命体征、输液,又把他固定在担架上。
山上没有足够大的平原地带作降落场,技术精湛的驾驶员将飞机的一只脚轮停在绝壁的边缘。我们四人抬起伤员,慢慢爬上通往直升机的石坡。每次只要有人脚下打滑,那可怜的家伙就会大声呻吟。接近直升机时,我开始担心自己的安全。旋转的叶片带动气流,搅起尘土和仙人球在漩涡中四处翻滚。而且万一直升机落脚的岩石断裂,很容易滚落下来把我们砸成肉饼。还好我们很快将伤者平安送上飞机固定好安全带,小巨鸟腾空翱翔飞往最近的医院。
后来我在市区偶遇飞机员,才知道年轻人是因为醉酒失足。“他真是命大,碰到你们俩。”驾驶员感叹。
我很为自己参与救援而自豪。这次合作标志着我与“河滨县搜救队”建立密切联系的开端。如此崎岖的山路,常有步行客迷路或受伤实在不足为奇。有很多次飞行小组先飞到我的山洞上空,把飞机降得很低或者通过扩音器问我,有没有见过步行的游客,我用手势或挥舞红毛巾回答。其实我所居之地,是阿瓜·卡莲特族印第安人(Agua Caliente Indians)的保留区。但因为与搜救组的合作,从来没人来驱逐我这个入侵者。
大部分人跌落山谷都是因醉酒或吸毒。并非每位伤者都有美满的结局。沿着狭长的绝壁小径前行,行者往往只关注脚下而忘记身后背着的大登山包可能会被卡住。偶尔背包撞到突出的岩石,人一打趔趄便会坠落下面的山谷。
又有徒步行者,一路沿深山小溪向下,却最终走到绝路。第三峡谷的谷底,有一连串三个水池吸引游客的脚步。要到达第一个水池,必须滑下一片几近垂直的陡峭石壁。继而沿溪畔小径前行,便到达同样也是在陡峭圆石底部的第二水池。遥望到第三个水池时,自然不会放弃,但继续前行时绝对看不到水池下方三十多米的瀑布。及至到达第三水池,便已陷入绝境,没有特殊装备不可能下去。若想原路返回,就像一只小甲虫想要从玻璃缸的内壁爬上去。有人死于极端的气候,有人被饿死或被毒蛇咬死,还有位老人掉入冰冷的池水,导致心脏病突发而亡。
这天我进城采购,第一次看到食品超市后门,一群街上游民正在大垃圾箱里认真地翻腾,我吓坏了,“你们在干嘛?”
“哦,我们在寻宝。超市会处理很多好东西,特别是香蕉。”
“真恶心,”我想,“我决不会从臭垃圾堆里找吃的,他们简直毫无尊严。”
可后来每次进城,都能看到这样的情景。我终于抵制不住好奇心,凑到边上参观。之后不久,我便和其中最优秀的“队友”一起,加入寻宝队伍。最好的战利品是生了褐色斑点的香蕉,超市不能再出售,对我而言却是做香蕉面包的最佳食材。“尼可”面包店后面,经常能找到很多面包和批萨饼。只要当天没有售出的食物,都会被扔掉,成为我们丰富的资源。以后当我成为基督徒,回想起这段经历才明白,“罪就像是在垃圾堆里寻宝。刚开始觉得恶心可憎,适应得越久,厌恶感越低,最终融入其中而不以为耻。”
我很快和棕榈泉的一些街头游侠成了朋友。他们当中没人像鲍勃或吉姆那样用真名,而是都用绰号。比如疯子丹,铁轨或林鼠。有一天名叫“梨可”的朋友在伙伴中调侃,对我说,“你是个山洞人,不能再叫‘道格’了。应该叫你‘哎哟’,没错,山洞人开口说的第一个单词就是‘哎哟’。”
“我宁愿你们直接叫我道格,‘山洞人’也行,”我答,“千万别叫‘哎哟’。”
从此我的称呼就变成了“山洞人”,这些朋友至今仍这样叫我。
无家可归的街友当中常常发生些奇闻趣事。身高只有五的“小里奇”,喜欢躲在慈善机构设置的“捐赠箱”里过夜。箱子刚好能容下他,而好心人捐赠的旧衣服,可以铺成舒服的软床。但有一天早晨他还没睡醒,有人去捐赠一些旧厨房用具。当里奇被从天而降的煎锅、蒸锅等坛坛罐罐哗啦啦地砸醒,吓得六神无主;而捐赠人听到箱子里面传出“住手”的声音,也被吓得手足无措!
还有疯子丹,有一回他吃了摇头丸,和商店橱窗里的模特大吵了一架。
刚搬到山洞时我常常听录音机,但翻来覆去只是同样的内容,我需要更丰富的东西。哥哥写信问我要什么生日礼物,我点名要长笛。
两、三个星期之后,包裹到了。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一支漂亮的银色雅马哈长笛躺在精致的蓝色天鹅绒礼盒当中。学吹笛子比我想象中难度更大,但我有大把的时间练习,最终还是吹得有模有样,至少别人能听懂我在吹什么。我带着长笛进城采购,先到常有嬉皮士闲逛的书店前找个好位置,在路边盘腿而坐,吹上几曲。偶尔有路人停下来欣赏,有时会往我面前的杯子里扔几枚硬币。筹够了购物基金,便收拾起摊子去梅菲尔商店,买一些大垃圾箱里淘不到的东西。
第十一章 发现真理
穴居生活的新鲜感渐渐消退,日子过得倒也安稳。每天被雄伟壮丽的大自然环抱,思绪不禁开始更多地转向寻求真神。当初来到山洞,就是因为渴慕难以企及的心灵的平安。我海量阅读了哲学和东方宗教的著作。东方信仰教人要冥想、内观,如此方能找到真神。但我内观所见皆为一塌糊涂,因此越是集中内省便越是怏怏不乐,大失所望。
由于犹太亲戚们的误导,我一直对基督教有偏见。这些亲戚都不接受耶稣为救主弥赛亚。他们说基督教是欧洲历史上所有战争的祸端:包括十字军东征、中古黑暗时期的大屠杀,以及爱尔兰的天主教和新教之间的混战等。
但对于耶稣基督,有一件事我很感兴趣。我曾被误导,以为祂教导“轮回转世”之说,于是决定仔细查证,或许能找到证据,去反驳或攻击喜欢和我辩论宗教的耶稣迷。
一天我从石架取下《圣经》,掸去尘土。封面印着“Holy Bible, King James Version(圣经,雅各王版)”。虽然我已经九年级毕业,阅读水平却极其有限,常常念白字,竟把单词Version(版本)误读为“Virgin”(处女),心想“雅各王的处女”是谁?封面还有一行手书小字,“重生于。希望有缘遇到此经之人,能够阅读并找到我从中收获的平安和喜乐,我为此祷告。”随后是捐赠者签名。
“哦,”我想,“没错,我正在找平安,不过未必能在这里找到吧?”尽管将信将疑,我还是坐到椅子上,开始阅读。每次看到单词brethren(弟兄),都以为是breathing(呼吸):暗自猜测它肯定是某种灵性术语。真奇怪他们在《使徒行传》中“呼吸”(其实为“弟兄”)了那么多次!
雅各王版的古英语颇有些难度,但我还是被其中的故事深深吸引。似乎至圣者就站在身边,让我不得不相信其真实。我喜欢由亚当和夏娃初始的人类起源,让我觉得自己更重要、更有意义。我宁愿信其有,倘若果真是上帝创造了第一个男人和第一个女人,我便是上帝之子的后裔,而不是变形虫或猴子衍变的结果。继续读,我似乎身临其境置身于远古,当亚当和夏娃因违背上帝的命令被逐出伊甸园,我深感忧伤。
大洪水的故事和我的幻想不谋而合。既然大水曾经淹没全地,我在新墨西哥海拔两千多米的高地拣到海洋生物化石的困惑也就迎刃而解。还有,我所居山谷外围的百米崖峰,石壁竟如被打磨般光滑,谜底应该也在于此。若说是因为灾难性的灭世之洪携带大量泥沙反复冲刷所致,远比老师们在学校教授的各种其它讲解可信度更高。
有时觉得椅子太硬,我便起身移驾至吊床继续学习。直到饿得胃痛,才不情愿地放下《圣经》准备午餐,之后坐在餐桌(一只倒扣的水桶)前,把《圣经》放在膝上,边吃边读。
雅各以诡计欺骗家人,以致不得不背井离乡、亡命天涯,让我联想到自己一次次离家出走。看到雅各最终回到父亲身边,我不禁热泪盈眶。
我连读两遍十条诫命,发现它竟是一组如此完美的规则组合。第四诫提到当守第七日为圣日,于是我在“卧室”中查考一本旧日历。“第七日不是星期六吗?”我大惑不解,又读了第三遍。要是大家都按照这些原则生活,世界该有多么不同!
出埃及记后面部分有很多晦涩的生词,我卡壳了,只好把《圣经》放到一边,但脑海里总是回放着那些故事,我开始意识到,上帝确实在关心着人类。
一天我在市区偶遇一位“耶稣迷”,没有像往常那样避而远之,而是告诉他,我正在读《圣经》。“可惜故事讲完了,”我怅然若失,“出埃及记后面全是单词和数字,来回重复。再没有其它精彩的故事了吗?”
“当然有,《圣经》里全是故事。”他回答。“先从新约开始看,马太,马可,路加,约翰,四福音书中全是耶稣基督的故事。”
“我还不确定是否相信耶稣基督,”我略有犹豫。
他没有反驳,只是说“你自己决定。”
我决定试一试。马太福音开篇就是一份家谱,我以为自己的决定错了。快速略过家谱,欣喜地发现后面的确有故事情节。原本带着戒心以挑刺为目的,却很快发现耶稣并非是为了沽名钓誉而四处行骗的江湖郎中,反倒是温和而强大,有爱心又宽容的人,祂只是教导百姓、医治病患,甚至让死者复活。
我能感受到有主同在,帮我确信这是真理;但撒但仍紧紧纠缠制造疑惑:“你甚至无法确定耶稣是否存在过。祂也许只是某些高智商的作者杜撰的人物。”
这也不无可能。不过我会仔细调研、查出真相。我到棕榈泉公立图书馆,调查结果是不仅历史上确有耶稣其人,祂的身份还非同小可,全世界通行已久的历史纪元,竟是以祂的出生年份作为元年。
读完马太福音,接着是马可福音。他讲述的故事大体相同,只是似乎情节更加丰富和生动。我尤其喜欢路加福音,特别是浪子的经历,深感自己正是那悖逆的小儿子,迫切需要回到天父身边。
路加福音中还有一个“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我想到自己那天落魄地站在路边等待搭车,无数人从我身边无视而过,只有一位基督徒兄弟停下来,像撒玛利亚人那样帮了我。我开始重新认识基督教,相形之下其它的宗教黯然失色。基督教没有让我只靠自己、只寻求内在的力量;而是让我仰望耶稣,祂便会将我苦苦寻找的平安和赦罪之恩白白地赐给我。
约翰福音,让我看到上帝和祂的爱长阔高深,源远流长,震撼的同时亦能感受到耶稣的牵引。
合上四福音书,我必须作出结论。耶稣的确存在过,但祂究竟是谁?共有三种可能:祂或是疯子,或是骗子,或者真如祂自己的宣告,是上帝之子。
我当时一心寻求真相和真理,虽然还不懂得通过祷告祈求指引,但显然上帝了解我真心的渴望,帮我理顺思路找到答案。
“耶稣是个疯子吗?”我自问。
可是有多少次,祂仅以寥寥数语,便让敌人哑口无言。祂能读懂人的心意和企图;祂的话语中,比如福山宝训,包含着能力和能量。不,这样的人,决不是疯子!祂是光明而智慧的天才!
“祂是说谎者或骗子吗?”
祂的一生大爱无私,医病赶鬼,让死人复活,奉献全部生命只为传扬真理、揭露伪善。若祂肯撒谎,完全可以在受审时轻而易举地以谎言辩解,逃离死亡。我自己就是骗人高手,比一般人更有发言权。不,祂决不是骗子!
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
耶稣只能是祂自己宣称的——上帝亲自道成肉身,来到地上住到我们中间。领悟到这里,洞中的我立刻双膝跪地,痛哭祈求,“主耶稣!我相信祢是上帝的儿子,是我的救主。我相信祢已经为我的罪付了赎价。请祢进入我的生命,告诉我该如何跟从祢。”
撒但马上加速阻挠我的信仰,我能真切地感受到内心深处有善恶两种力量在激烈相争。
“你在干什么?”撒但的质问,“你独自到这荒山之上,在这儿,自言自语!不管怎样,你是无可救药的罪人。别忘了你曾经的种种恶行,你已经没救了。”
“但信耶稣我又有什么损失?除了失去罪和罪疚感?”我求告,“主耶稣,我的确罪孽深重,做了很多恶行和蠢事。很抱歉。请赦免我的一切过往好吗?请改变我!”
祷告之后我多跪了一会儿,并没有感受到电光火石或其它什么激动人心的冲击,但我确实知道,上帝已垂听我的祈祷,并赦免了我。我体会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甜蜜的平安。我缓缓起身,环视四周,整个世界变得更加美丽!瀑布的交响曲,和小池塘的轻音乐,摇曳的枝条,蓝蓝的天空——上帝为人类的生存所创造的大自然如此美妙!我的心也开始歌唱,并渴望将这份喜悦与他人分享。
我并没有马上戒烟戒酒,也没有戒大麻。要是知道所有这一切都需要彻底改变,我可能会被吓垮,但祂确实接纳了我,我明白自己已属于基督。随着在恩典中成长,圣灵会一件一件地帮我认识自己的罪。
几天后,有位浸信会教友徒步时经过山洞,止步闲聊,很快聊到宗教的话题。听到我降服于主的见证,他真诚地说,“太棒了,道格,真为你高兴。不过,你还没受洗吧?”
“没有。为什么?”我不大明白。“我还没考虑到这一层。《圣经》提过吗?”他打开我的《圣经》,很快翻到马太福音,“这节,马太福音28章19节,‘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哦,是挺清楚的。”我承认,“但怎样受洗?我一个牧师都不认识。”
“没关系,”他指着池塘,“这儿有水,我可以为你施洗。”
“嗯,”我有点儿犹豫,“好吧,既然应该受洗,那就来吧。我去拿毛巾。”我拿了两条毛巾放到池边的地上。走进冰凉的水里时我俩都倒吸口冷气。
“握住这儿,”他指着自己的左手腕,我用双手握住。他把右手举至我的头顶,庄严宣告:“道格弟兄,因为你相信耶稣基督是上帝之子,我现在奉圣父、圣子和圣灵之名为你施洗。阿们。”他将我缓缓浸入水中,接着再拉出水。我们都匆忙离开寒冷的水池,擦干身体,但我仍然欣喜若狂。
不过狂喜并没有持续很久。下午我便下山进城,想喝两杯啤酒庆祝自己受洗。好像有声音在提醒我,“不行,道格,基督徒不喝酒。”
“耶稣不也喝酒吗?”我辩解,“祂不是变水为酒吗?”我还不知道《圣经》中的“酒”常常指“葡萄汁”。一旦葡萄汁发酵,便被称为“调和酒”或“浓酒”。后来我才学到,《圣经》警告喝酒是没有智慧的恶行。(箴20:1)
我尝过很多种毒品,摇头丸、兴奋剂、镇静剂、四氢大麻酚(THC)、五氯笨酚(PCP)和可卡因,但酒精之瘾和毒害之大,远胜于任何一种毒。半数以上的亡命车祸源于饮酒,半数以上的囚徒、病患和精神病人都与酒精有关。
我并未打算一醉方休,但一瓶啤酒下肚,便不由自主,又和朋友多喝了几杯。受洗当天,太阳尚未落山,我已经因“不当公众行为”被请到警局。
给我施洗的朋友漏掉了非常重要的下一节经文。“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他没有教我基督徒应该如何生活。一个新基督徒需要长时间受教,而他只是偶尔路过山洞。上帝使用他鼓励我走出基督徒的第一步,之后,其他的教友们渐渐教我如何活出基督徒的生命。
次日获释,我羞愧得无地自容。但心里就是知道上帝会原谅我,因此继续读经祷告。我开始留意有主同在的兆头和证据。读到经文“要常常感谢,”(弗5:20)我对上帝的圣言深信不疑。要是不小心撞了头或伤了自己,我也说“感谢主。”不能让撒但使我口出咒诅,因为人不可能既感谢上帝,同时又说咒诅的话。
格伦对我新近得到的喜乐似乎不感兴趣,我有点儿失望。尽管不了解他的态度,但我也并未因此沮丧,热情仍然与日俱增,我开始求主开出路,让我有机会为祂作见证。“即使是给上帝作见证,应该也没什么机会,”我心想,“除了格伦,山上没有别人,而他根本不想听。”
我决没有怀疑上帝为我,包括为格伦已有计划。但我却并不知道,格伦当时也很关注属灵的事物。几年之后,他重新将生命交托给上帝。
第十二章 一日之星
就在我求主告诉我如何为祂作见证的几天之后,我下山给母亲打每月的例行电话。她听到我的声音很激动。
“嘿,道格,有个惊喜!”她热情洋溢,“今天中午我和CBS(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电视新闻部的一位记者共进午餐,他觉得豪门之子住在山洞,是个很好的真人秀故事。他想上山采访你。”
“太好了,”我回答。大概是继承了一部分母亲对演艺事业的热爱,想到能上电视我很兴奋。“他们什么时候来?”我问。
“还没定。明天再给我打个电话,到时候就知道了。”她说。那个星期我长途步行往返了好几次,总是同样的答案,“明天再打来。”
最终妈妈对CBS失望了,她联系了NBC(美国全国广播公司),对方欣然拍板。第二天上午9:30分,我见到了母亲和两个电视台的拍摄组,CBS和NBC都来了,甚至乘坐同一架航班抵达机场。双方就采访权问题立即展开激辩。我夹在中间颇为尴尬。多亏母亲以裁判的身份调停。
她对CBS组说,“你们本来有机会,但我儿子每天上山下山跑了很多趟,你们就是含糊其辞、没有准信儿,我们才把故事转给NBC。”
CBS导演面红耳赤地冲母亲喊,“女士,难道您不知道,拍摄之前需要做很多准备工作吗?我们已经以最快的速度赶过来了。”他有些气急败坏。
“您说的对,不过显然NBC不需要花那么久准备,采访权是他们的,就这么定了!”母亲回应。
“您知道我们公司为这次采访花了多少成本?女士,您太可恶了!”他们气势汹汹地走了。
起初我有些困惑,“主啊,为什么会这样?”后来听说CBS新闻组当时带了一套人猿泰山的豹皮装,想把整个故事拍成喜剧。上帝的安排总有祂的美意!
这段插曲丝毫没有影响母亲。她迅速组织好一切流程,开始行动。直升机驾驶员皮特·斯考特,需要飞两次才能把所有人都带到第三峡谷,不过以飞行速度来说并不需要很长时间。
从飞机上俯瞰自己走过无数次的山间小径真是很刺激!洞口没有足够的平台作停机坪,着陆需要高超的驾驶技术。皮特在山谷下面发现一块平滑的巨石,刚好可以停下直升机的一只脚轮,他让飞机盘旋在空中,等待所有乘客带着设备离开飞机。
皮特和我是老熟人。他就是搜救中心的皮特,寻找失踪游客时常和我联系。看到我这位嬉皮友竟引得电视台如此兴师动众,他觉得挺有意思。
准备开拍之前,导演先给我一些提示,依序而拍。第一个场景就是我背着背包徒步走在登山的小径。然后拍生火煮饭。接着入境的是山洞,由内到外——还有吊床,小瀑布,池塘,椅子,乃至一个身兼双职的大塑料罐:它既是小桌,又是防止小动物偷袭的食品储藏柜。
“除了煮饭吃饭,你平时还做什么?”导演引导着问。
“哦,多了,比如探险,做小物件,读书,”我说,“或者在池塘游泳。”
他的眼睛一亮,“拍一段游泳怎么样?”他提议,“应该是个不错的结尾。”
我迟疑了一下,垂下头,最后才开口,“我没有泳裤。”
“哦,没问题,”他保证。“我们的摄像组很专业,一定能找好角度再拍,没人看得出来。”
我考虑了一下,“好吧,既然你们不介意,我也无所谓。”我脱掉衣服。摄制组后退到尽可能远的距离,我爬上池边高的圆石飞身入水。导演和摄像都很满意。我游了一、两分钟,镜头移开。母亲站在水边,马上递给我一条毛巾。(这情景根本吓不倒她。)等我穿好衣服,导演要采访几个问题。“随便问吧,”我说。
“你的父亲是超级富豪。母亲在演艺圈。你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为什么要住到这儿,远离舒适的文明都市?”
我略加思索,答道:“大概我是个懦夫,只想逃避生活的约束,只想做自己。这是个自相残杀的社会,所有的人、所有的事都带着面具。我知道自己心态有问题,只会不断地惹麻烦。但住在这里感觉特别棒!充足的阳光,新鲜的空气,徒步爬山强身健体……
我在山洞拣到一本《圣经》,从中认识了耶稣基督,祂改变了我,帮我找到我苦苦寻觅的喜乐与平安。现在我想告诉全世界,我找到了耶稣,我自由了,因为我的罪已经被赦免。我在山洞里和上帝所造的大自然融为一体,祂也亲自与我同在。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像我这样幸福……”
结束了一小段演讲之后,他们又拍了我吹笛子。随后关机,我们一起返回棕榈泉。
“什么时候能在电视上播?”我问导演。
“今天会播三次——下午五点新闻,十点新闻,十一点新闻。”他答。
“怎么可能?”我有些怀疑,“已经快两点了。”
“哦,放心吧,”他对我眨眨眼,“别忘了,我们可是专业团队!”但我仍半信半疑。
“还有件事,”我忽然想起来,“请千万别提这里的地址。我不想让自己的山洞成为旅游景点。”
“理解,我会转达给主管。”他满口应承。
下山之后,我决定留在城里,山洞里没有电视,我怎么也得等到五点。当然,得先想想去哪儿看电视?总不能随便按响某户人家的门铃,问能不能在你家看五点新闻?沿着街道往前走,对面有一家旅店。“就是这儿了!”我狂喜。“去问问前台,能否让我在大厅看会儿电视。”
坐在前台的女孩儿很不情愿地答应了,我赶紧打开遥控转到新闻台。我激动得有点儿坐立不安,真希望有机会通知几个朋友一起欣赏,可惜来不及了。正在这时,忽然瞥见乔,一个警察朋友在旅店门口停车。我飞跑出去抓住他,“乔,快进来。让你看点儿东西。”我难掩兴奋之情。
“什么事?我在值勤,没时间。”他想挣脱。
“几分钟就行,”我努力说服他,“五点新闻会播一条本地罪犯的消息。”
“哦,真的吗?”他扬扬眉毛,“是谁?”
“看看就知道了,”我说。
等了两分钟,乔又想出门。这时屏幕上出现一架直升机盘旋在峡谷上空。“在塔奎兹峡谷,距棕榈泉只有几公里之外,有一个名副其实的乐园,”播音员开始播报。
“哦,不!”我一声叹息。“他们公布了山洞的位置。”不过当时还顾不上太担心这个问题。我惊喜地看着自己在小径徒步,生火、煮饭。偷偷地瞥了一眼乔,他坐在椅子边上,聚精会神地看着。我觉得自己像个名人了。播到裸体游泳那段,我有点儿不安,但正如导演所言,镜头控制得很好。我松了口气。看到节目最后我的演讲,乔扬眉注视着我。
“你是基督徒吗?道格。”
从我开始阅读《圣经》,还没有人问过这个问题。我不确定自己是否够资格说“是”。
只好回答,“正在努力。”
“真替你高兴!”乔的眼睛闪闪发光。“我正在教主日学。山洞人,坚持下去!这是正确的选择!”
后来,有一位老朋友告诉我,那天他在监狱里,看了三遍那条报道。
当时我还没意识到,从此生活再也无法如往日一样平静。
几天之后进城,在山狮路遇到一位徒步行者。“嘿,你去哪儿?”我搭讪。
“我要去山上,找一个住在第三峡谷的家伙。我在电视上看到的,他住在山洞——”他很激动。我努力让自己不露声色。
“真的吗?他是谁?给我讲讲吧。”
他开始讲我的故事,添加了一些我都不知道的细节。终于我再也绷不住了。
“嘿,朋友,实话告诉你,我就是那个住在山洞里的家伙。”
“真的吗?”他有些怀疑。
“如假包换!我就是你在电视上看到的人。”
他看着我,笑得有些勉强,“真有意思,你和他一点儿都不像。在哪儿见到他我都能认出来。”接下来的聊天很热闹,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相信我的话。
从此之后不时有人来访。或者个人,或者组团。我用香蕉面包款待客人,同时分享我刚刚获得的喜乐与幸福。我的山洞俨然成了旅游景点,现在再也不用担心没人听我的见证了。
原来上帝允许电视台播出我的山洞地址,也有祂的美意。
第十三章 寻找教会
和其他信徒一起团契(聚会)的愿望在我心中悄然滋长,我开始参加城里一些教堂的礼拜。我很喜欢去一个叫“约书亚之家”的地方,它更像“基督徒之家”。房主荷马,热情邀人作客或入住,他自己主持敬拜并讲课,向路人传扬上帝。也有专门请房客参与的活动,比如一起唱赞美诗、祷告、分享见证。客人当中有一群漂亮女孩儿,更增加了我对这里的好感,可惜没人对一个邋遢的嬉皮,又是对如何作基督徒知之甚少的新人感兴趣。尽管我很喜欢和他们聚会,但坦白讲,它不大像教会。荷马参加五旬节教会的崇拜,也鼓励我们和他一起去。
我和其他几个人真的去了。那里的教友都讲方言(译者注:指别人听不懂的特殊语言),有些人看上去特别敬虔。我还去了“信心中心”,也去过摩门教和耶和华见证人的教会学习。结果发现大部分教会都教导,只有自己的教会是真教会,其它教会全是错的。有位牧师断言,“不说方言,就是没有受圣灵的洗。”
我回到山洞开始研究这一主题,了解到“说方言”是圣灵赐给蒙拣选之人的多种恩赐之一。祂分别赐给每个人不同的恩赐,有人会这样,有人会那样,但《圣经》从来没有说“人必须说方言才能拥有圣灵。”圣灵的果子非是方言,乃是仁爱、喜乐、和平等等。我还注意到,五旬节圣灵沛降时,使徒受感所说的方言是来访的犹太人能够听懂的家乡话,他们不是用某种无人能懂的“天国语”赞美上帝。
我对基督徒之间种种教派分歧深感灰心,有时他们对彼此的攻击实在太不像基督徒。我百思不得其解。《圣经》不是说,“…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弗4:4-5)吗?上帝一定在某个地方预备了祂的真教会,但哪个才是真的?我继续在山洞中研经、祷告,祈求上帝指引。
一天夜晚,我站在洞口仰望满天繁星。夜空似柔滑的黑色天鹅绒般,镶嵌着闪闪星光,天国似乎异常真实,近在眼前。“上帝何等伟大!能让万千星辰悬挂高空、各从其位!”忽然又想起不同的教派之别,人人都声称只有自己正确。我屈膝跪地开始祷告,“主啊,祢已经带领我走了很长的一段路,我也明白前面的路还很漫长。但是肯定有一个符合《圣经》教训的教会。请主指示我,不管是谁我都会接受。”我静静地多跪了一会儿,平安溢满心田。又一次,我确信上帝已垂听了我的祷告。
次日格伦从我家经过。虽然他不承认自己是基督徒,但仍然是我的朋友,我把近日的困惑和失落向他一吐为快。“我该怎么办?每个教会各有说辞,又都说自己相信《圣经》。我虽然读了大部分《圣经》,但有时还是不明白。究竟谁是对的?”格伦的话不多,他似乎也在经历某种内心的挣扎。
几天后我正躺在吊床上阅读,格伦又出现了。他递给我一本书。
“这是什么?”我疑惑地扫了一眼封面,上面画着两只手托着全世界。标题是:《善恶之争》。
“读吧,”他言简意赅。
“这是什么书?”我好奇。
“读吧,”他重复一遍。格伦一直惜字如金,“也许有你想要的答案。”
“好,好!”我欣喜。
格伦离开后,我马上开始研究。一共678页,我这辈子还没读过有它一半厚的书呢!(除了《圣经》)好吧,就算为了格伦,怎么也得读几页。毕竟,闲着也是闲着。
我跳过导言,直接翻到正文,第一章。作者首先描绘出一副画面,耶路撒冷圣城呈现在耶稣脚前。我立刻被故事吸引了。尽管教育程度不够,文字读起来颇有些难度,但我仍坚持着,读了一页又一页。
“哦,”我心中感慨,“不管作者是谁,这内容很权威。”全书大量引用《圣经》经文,随着文字源源流淌,生动的情节跃然纸上。
“作者究竟是谁?”一、两个钟头后我又想到这个问题。翻回封面看到作者的名字:怀爱伦(Ellen G.White)。
“除了《圣经》,这是我迄今为止读过的最有意思的书。”我终于合上书。躺着阅读容易晕晕欲睡,我渐渐沉入梦乡,刚刚读到的情景竟然交织出现。睡醒后我迫不及待地继续读下去。接下来很多天,每个下午我都在如饥似渴地阅读。
再见到格伦,我张口就问,“怀爱伦是谁?”
“哦,有人相信她是受圣灵感动的作者。”
“我也相信,”我附和,“显然上帝是在通过她开口。有机会我想见见她。”
“有点儿迟了,”格伦微微一笑,“她死于1915年。”
“哦。”我大失所望。但仍然继续读,最终《圣经》在我的脑海里越来越完整而清晰。新书又谈到安息日,谈到死亡,谈到魔鬼和基督的战争,以及中古黑暗时期欧洲教会遭受的逼迫与磨难。
我常常躺在桑树下的吊床上,脚尖轻点对面的石头,摇来曳去的吊床便是最舒适的阅读之所。即使外面的气温飙升到近50度,这里仍有充足的荫凉,伴着徐徐清风掠过峡谷。我读一会儿,便跃入池塘冲个凉,小憩一下,再继续读。深思某些章节时,常会梦到刚学到的情景。这本书吸引了我全部的注意力,也拓展了我对上帝和《圣经》的印象。
好几次我以为自己永远也不可能读完这么厚的书,但每次想放弃时,又觉得有个声音鼓励我:“坚持,你能行!”几周之后,我读到了震撼灵魂的最后一段文字:
“善恶大斗争结束了。罪与罪人也不再有了。全宇宙都是洁净的。在广大宇宙之间,跳动着一个和谐的脉搏。从创造万物的主那里涌流着生命、光明和喜乐,充满这浩大无垠的宇宙。从最小的原子到最大的世界,一切有生和无生之物,都在他们纯洁的荣美和完全的喜乐上,宣扬上帝就是爱。”(怀爱伦,《善恶之争》(又名《善恶大斗争》)第678页)
“啊!”我站起身大声欢呼,既为自己读完一本如此巨著,更多的是为上帝最终战胜撒但和罪恶。这本书太丰富、太深刻,我能领会的太少了!
我去找格伦还书,“还有没有这类书?”
“当然,多着呢。”他出生于基督教家庭,父母源源不断地给他寄来很多基督教书籍,希望重燃他的信仰之光。接下来几个月,我读了《历代愿望》、《喜乐的泉源》、《先祖与先知》和《但以理书与启示录》,尽情享受着这场属灵书籍的盛宴。
还有件事一直困扰着我,就是第七日安息日的问题。读过的《圣经》和各种书籍都让我确信,一周的第七天(星期六)是安息日,但我不愿意接受。我觉得自己已经够出格了,不想因为守星期六的问题和大家更格格不入,毕竟绝大多数基督徒都在星期天作礼拜。况且,附近根本没有星期六聚会的教堂。我决定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之法。我心想,守星期日的朋友对自己的信仰当然会有充分的解释。于是便去请教了十位牧师,结果却得到了十一种不同的答案。
一位牧师说,“律法已经改了,我们不需要再守星期六。”
“哦,”我问,“是不是说我们不用再守十条诫命了?”
“当然不是。我们守其它九条,”他承认九条却只否认一条。
“您是说,上帝惟一以‘当记念’开头的那条诫命,是我们惟一应该忘记的一条?说不通吧!”
另一位牧师解释,“我们在星期日去教堂,因为那是耶稣复活的日子,是新的安息日。”
“听起来挺合理,不过请问哪一节经文提到应该遵守新诫命,改守一周的第一天为圣呢?”我补充,“只要您能从《圣经》中指出来,我很乐意加入您的教会。”
“嗯,这个嘛,我们,这样解释吧,”他有些局促不安,“这并不是诫命,只是传统。”
可我不需要传统。耶稣说“你们诚然是废弃上帝的诫命,要守自己的遗传。”(可7:9)倘若真有如此巨大的改动,我需要看到《圣经》授权的确据。
下一位牧师最有创意,他这样解释:“约书亚的时代,曾有一天太阳静止不动;到了希西家时代,日影又后退了十度,这样我们便少了一天,星期六(第七日)就变成星期天(第一日)了。”
“哦,明白了。您是说,耶稣在世时,祂真正守的不是第七日,而是第一日?”我问。
牧师也一脸茫然,不得不承认,“哦,我也不大确定。”
我重新阅读创世记的开头,突然注意到以前忽略的一个细节,足以使我作出结案陈词:上帝在赐福第七日之前,世界上毫无罪恶。也就是说,安息日和上帝初造的世界一样是完美的,完全的。上帝为什么要改变没有任何瑕疵的事物?
再者,上帝将十诫刻在石头上,没理由把将来要废除或改变的东西,刻到石版上吧!基督徒不应该跟从基督徒(的遗传),而应该跟从基督。耶稣明明在每周的第七天去会堂敬拜,祂也从没提过要改守第一天,我应该只效学耶稣!
但我还是有些担心,去哪儿找到教导全部十诫的人呢?
我又去找格伦,盯着他的眼睛,“告诉我,附近有没有这样的教会?”
“哦,当然,到处都有。”他回答。
“真的吗?教会名称是?”
“基督复临安息日会(译者注:Seventh-day Adventist Church,英文直译为:第七日复临信徒教会),”他答。
“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第七日’不难理解,可‘复临’又是什么意思?”我有些糊涂。
“‘复临’是指即将再来或降临。复临信徒就是渴望基督再临的人。”
我反思一下,大声说,“我肯定是复临信徒,我相信基督会再来。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格伦有点儿尴尬,“《圣经》和这些书伴我成长,我从出生开始就去教堂。”
“你是说,你明白这么多,却不肯相信?”我很惊讶,“太不可思议了。”回想起他和我一起抽大麻、喝酒的情景,真无法理解,怎可能有人明明认识上帝和祂的奇妙大爱,知道祂为人付出的牺牲,却仍然忽视祂的存在?
“这个星期六一起去教会吧!”我热情相邀,一定得见见如此美好的一群人。
“嗯,道格,我还不确定。我可能还没有准备好。你先去看看,回来讲讲你的感想。”
格伦并没有被我的热情感染,大概他知道我将会经历什么。我的脑海浮现出一座精致的小教堂,尖顶悬着十字架,那里的人,当然全是圣徒,甚至神圣得脚不沾尘,每个人都笑意盈盈,手捧《圣经》,颂赞唱诗。
安息日那天,我起个大早,穿上脏外套和登山靴,没穿袜子。梳了梳及肩的长发,但这次没有绑马尾辫。没有刮胡子,只把下巴底下的几缕胡须稍稍捋顺。我拿好《圣经》,满怀期待地出发了。
按照格伦写下的地址,很快找到那条街,但并没有看到一间小小的乡村教堂,反而是繁华地段一座宏伟的现代化建筑。停车场大多是豪车。我赶紧步入教堂。脚下的红地毯暖融融的。所有男士都穿着得体的西装,所有女士都穿着看上去很昂贵的裙子,梳着精致的发型。我还没有学习过基督徒该如何穿着,突然觉得自己像个异类。所有的目光都转向我,他们肯定在好奇,我是否走错了地方?一位弟兄在门口和我握手,说,“非常高兴你的到来。”不过那不是真心话。早前毕竟在演艺圈耳濡目染,很容易看出谁在演戏。不管怎样,我进了教堂,被引到后排的座位。
敬拜按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内容还不错,我特别喜欢布道故事。到了安息日学课时间,我和人群一起穿过大厅来到一个房间,椅子被摆成一个大圆圈。尽管有几个人真诚地对我微笑,但没人和我说话。每个人都找到座位,我也坐下来。尽管房间人满为患,只有我两边的椅子是空的。
简短的欢迎词之后,老师打开《圣经》和教材。“今天的主题是‘但以理书’第9章的490日预言。”课程开始了。
“太棒了!”我暗喜。最近刚刚读了乌利亚·史密斯(Uriah Smith)所著的《但以理书与启示录》!老师简述绪言,接着便提问,“490年预言从哪一年开始?”
我突然觉得自己来对了,这答案我知道!我恨不得脱口而出,不过想想初次造访就抢着发言,可能不太合适。我环视四围高雅的人群,没人开口。大家都只是看着地板、门口或墙壁,竟没人回答。我再也等不及了,举手发言。
“请讲,”老师扬起眉毛。
“主前457年,”我紧张得口干舌燥,已经太久没和这么一大群人共处。
“完全正确!”老师很惊讶。几分钟后他又问道,“这个时期结束于哪一年?”
这次所有人都直接看着新来的嬉皮士,显然都在等我回答,我大声说,“主后34年。”
“又对了!”老师已经见怪不怪,但我好奇为什么别人不知道答案。这不是他们的教会、他们的信仰吗?或许他们只是谦虚或客气,或许大家都和我一样,只是偶尔来访?
第一次的安息日聚会让我有点儿失望,多半因为缺乏温暖和友爱。而其它几个教会则特别友善,甚至争着想赢得我的好感。我忍不住猜测,倘若复临教会的教友们知道我父亲是亿万富豪,他们对我的态度还会一样吗?或许是我的期望值太高。
后来我又去了几次,但总无法融入其中。于是我按自己所学到的,在山洞谨守安息日,只在星期天去参加教会团契。
我不断地和每一个经过或来访者分享自己找到信仰的新发现,有时可能面对一大群人。格伦尽管自己不信,还是挺受感动。有一天他说,“道格,不知道是否应该告诉你,你每次和别人给上帝作见证时,脸会发光!”
我的信心与日俱增,而且越顺着信心而行,信心就越坚定。我常和另一个同名的朋友聊天,他也叫道格。他弹吉它,我吹笛子,一起在街头乞讨。成为基督徒的新体验总让我兴奋得口若悬河。一天我俩在城里行乞,可没人停下脚步,也没挣到一分钱。我们开始聊天。很快谈话又转移到信仰。
“哦,我也相信上帝,只是不相信耶稣,”朋友道格说。
“我能证明耶稣存在,”我信心十足。
“怎么证明?”他根本不信。
“咱们现在需要多少钱?”我问。
“嗯,最好每人有两块钱,可以上馆子吃一顿,”他答。
“好,”我说,“我现在向耶稣祷告,让咱俩挣四块钱。”我低下头祈祷,“主啊,请帮助我们讨到四块钱,让我们吃顿好的,也帮助道格知道祢是真实的。奉耶稣的名,阿们。”
我们又开始演奏,很快一位过路的女士停下来听,结束一曲时,我问她能否给我们点儿零钱。
“其实,”她静静地想了一下,“通常我不做这种事,但今天是我儿子生日,他和你们年纪差不多。”她打开包取零钱,“四块钱够吗?”我告诉她足够了。她离开时一定很纳闷,我的朋友为什么会被惊得目瞪口呆。
不久,我的朋友道格也接受了耶稣基督为他的救主。
第十四章 弃旧从新
第一次遇见凯琳,我们都只有十五岁。她和一群女友参加派对,结束后出来站在路边,大声说笑,举止夸张而愚蠢。我心想,“这群笨丫头,可爱,但是也挺傻。”
她对我这种人也没兴趣,只喜欢和有车的成熟小伙子交往。
那天之后,偶尔在城里看到她几回,记得她的样子,只是当时我还有太多杂事缠身。然而两年之后,就在我刚开始读《圣经》时,我俩又有了交集。我和朋友里科一起去台球厅打发时间,顺便打两杆撞球。凯琳和另一个女孩在对面的房间。那个女孩儿刚好是里科的女朋友,他们引荐我和凯琳认识后,就去了酒吧,只丢下我俩,场面有点儿尴尬,完全不在意料之中。
“再来一局吗?”我问。
“不太想,”她答。
“好吧,那就去别处。”我提议。我给她开门,出来后只是闲逛、聊天。路过一家烟酒店,一时犯傻,进去买了瓶酒。“去公园找个凉快的地方坐会儿。拿这个提提神儿。”
“不,道格,谢谢,但我再也不喝酒了。”她回答。
“你是说,你戒酒了?”我不敢相信,“人人都喝!”但她立场坚定。
“你是不是也在读《圣经》?”我半戏谑半嘲讽。
她停下来惊讶地看着我,“事实上,确实如此。你怎么知道的?”
“我不知道,只是根据事实推理,猜出来的。真有意思,”我继续道,“我也在读《圣经》。”我们在凉爽的荒漠之夜,走了很久,谈《圣经》,谈信仰。聊得越多,发现共同话题越多。
之后我们频繁约会,几周后便结了婚,搬进城里。但我们都不喜欢城市生活,于是某一天,把全部家当背到背上,搭顺风车北上去加州沿海。没有确切的目的地,走到哪儿算哪儿。有时在高速路的匝道上睡着,直到清晨五点被洒水器喷醒。有一次在加州的大苏尔(Big Sur)离开主路,在路边的树林过夜,次日醒来,公园管理员站在我们面前,“我不介意二位在这儿露营,但你们该知道,这里是有毒的橡树林。”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我俩身体很不舒服。
在加州的尤凯亚市(Ukiah),一对小夫妻搭我们一程。“你们去哪儿?”司机问。
“还没定,”我答,“我们在祷告,求上帝带领。你们去哪儿?”
司机有点儿吃惊,“没人想去我家那座小城。那儿几乎与世隔绝,被国家森林包围。它叫科维罗(Covelo)。”
“哦,有没有山洞?”
“我想,应该有,”年轻人回答。
“有没有教堂?”凯琳问。
“到处都是,”他的妻子回答,“镇上连一家剧院都没有。”
凯琳和我立即决定,进驻科维罗,我们也的确很快爱上了这片美丽的松树林山区。在国家森林的某个山洞住了一阵子,我们想买块地,不久也发现一个很满意的目标,惟一的问题就是没钱。我只能找到季节性的工作。夏日结束,马上要当父母的我们,为养家糊口不得不返回棕榈泉。
我一度努力打各种零工,但经济状况没什么好转。最后找到一份卖肉送肉的工作。我发现自己是第三方经手人。为什么不绕开中间商,自己赚利润呢?
父亲赞助我一辆不错的二手大众甲壳虫(VW)。我以前从未拥有过自己的车,对维修保养一无所知,还以为散热器是油箱,幸好甲壳虫没有散热器。我学得很快!
车厢一侧喷上广告,“道格·巴契勒特级牛排批发”,后座上放个冷藏柜,再印几盒名片,联系几个客户。我买来一大块牛肉,有个朋友教我如何分割牛排。我的批发生意开张大吉,日益兴隆。
卖肉时间不长,我学到一些有趣的知识。一天有位顾客问,能不能帮她批发点儿特级猪肉。我知道牛肉的分类:特级、精选、优质和普通。也见过鸡肉分级,但还从没见过猪肉如何分级。
我去找一位屠夫朋友。他听了我的问题,哈哈大笑。“农业部认为猪肉都不应该喂狗,谁会给它分类?猪肉上挤满各种病菌。政府专门印制手册提醒大家:‘食用猪肉必须彻底熟透,方可杀灭所有的旋毛虫幼虫。’”
“真恶心!”简直让人反胃。于是我想起《圣经》也提到过禁食猪肉。可有些牧师说,那些条款已经过时了。其实不大合情理,难道我们现代人的身体,和古以色列儿女的身体结构、消化系统有什么不同吗?吃了病菌和寄生虫不还是会生病吗?
我也从自身经历中学到些教训。既然出售特级牛排,总得亲自品尝自家产品。我早上吃纽约牛排;午餐吃丁字牛排;晚上吃菲力牛排。很快发现体力下降,越来越没力气,甚至行为习惯也发生变化,晚上只想坐着看电视,还要吃四杯冰淇淋——没错,一个人吃四杯!我的灵命变得麻木,无力抵制诱惑。当年我的穴居食谱:大米,豆子,面包,水果,让我总是精力充沛、活力四射。我第一次发现原来饮食会严重影响我的身体、灵命和道德的健康!牛排生意的确挺赚钱,但凯琳和我却什么也存不下。挣得越多,花得越凶。
“再去科维罗试试吧,”我提议,“这次应该没问题!”我们用小甲壳虫换了一辆破旧的福特皮卡,呵护着它跑了一千多公里,重返科维罗。看中一块六十多公顷未开发的美地,刚好也负担得起首付款。我们边在帐篷住下,同时用废弃的木材建了一间小屋。它虽非豪宅,却是我们自己的家,我们非常爱它!我开始做些小规模的木材生意。
起初我们去长老会参加敬拜,但我常常回想起安息日的问题和其它学过的《圣经》知识。长老会教堂对面就是一家基督复临安息日会,这里会不会友善一些?我遇到一位热衷教会和信仰的朋友杜安,便和他相约周六一起去探访。凯琳选择和我们刚出生的女儿瑞琪儿留在家里。
那天早上我很矛盾,既渴望又担心。“万一他们也不友好呢?万一他们不喜欢我的样子?算了,管他呢,今天是安息日,我和他们一样有权参加聚会。”我带着情绪故意翻出乞丐衫和旧外套穿上,又把头发绑个马尾。
我骑上摩托呼啸着去接杜安。那个年代穿破烂的蓝牛仔裤是“酷”的标志,杜安看起来,实在是“太酷”了。他把牛仔裤后面的一个口袋扯掉,裸露的皮肤表明他没穿内裤!我都有点儿为他难堪,只是没明讲。
有位笑咪咪的弟兄在门口迎接,很实在地握住我们的手。他热情邀请我们进入教堂,一位亲切的小个子老太太也来握手,并请我俩在宾客簿上签名。进去坐下后,看到人们还在陆续进来。那天花白头发的长者和秃头的人还真不少。一对夫妇来到我们前排的位置,但在落座之前,先转身作自我介绍,和我们握手。
老牧师的证道真是由心而发!他的温暖和真诚也深深地感动了我。我就像身处荒漠,干渴的心灵畅饮着生命之道的泉源。聚会后,大家围过来,既是欢迎又邀请我俩去他们家中共享午餐,甚至好像根本没人注意到我们衣着不当,倒让我更觉得惭愧。这样的关注和盛情让我俩受宠若惊,有点儿无所适从。最终还是老牧师乔·菲利普斯(Joe Phillips)和他的太太先拔头筹,我们去了牧师家。相信这些善良的人们决想不到,多年后眼前这位嬉皮士会成为这里的牧师!
我们坐下来,享用了一餐简单又健康的食物——蔬菜条,土豆,两三种生菜,自制全麦面包,凉拌沙拉和苹果派!“请随意,”乔牧师介绍,“我太太是全城最优秀的厨师,你们不吃,会让她很伤心!”杜安和我绝对没让他们伤心,我们把所有的碗一扫而空。男女主人都很惊讶,也很高兴。
午餐后,乔牧师建议,“咱们去客厅一起查经吧?”我热烈赞成。很快我们打开《圣经》,和牧师夫妇讨论经文。杜安在椅子上睡着了。
下一个安息日,凯琳和我一起去教会,此后每个安息日如此,每次牧师夫妇都邀请我们共进午餐,下午再一起查经。不过每次牧师提出的主题,往往是我自己在山洞已经学过的。学到但以理和启示录时,所有的什么日期啊,角啊,甚至蹄子我都知道。这天乔牧师说,“道格,你几乎可以受洗了。”
“牧师,为什么是‘几乎’?”我说,“我相信您的教会所教的一切。”
牧师迟疑了一下,“道格,你还在抽烟吧?你准备好戒烟了吗?”
现在换我迟疑了。“嗯,我还不确定。可抽烟和爱上帝有什么关系?我已经改掉所有的恶习,像抽大麻、酗酒、吸毒、偷盗和撒谎。抽烟没那么糟糕,我每天只抽半包。无论如何,我知道主爱我,也垂听我的祷告。”
“没错,道格,上帝当然爱你,”乔牧师耐心地解释,“祂一直在教导你,引领你,一步一步走到今天。但只要你还对烟成瘾,就还在撒但的束缚之下。你能想像耶稣在给别人传讲天父的爱时,向对面的人喷云吐雾吗?”
耶稣是我们的榜样,想到祂抽烟得有多荒谬?我不禁笑了。
牧师继续苦口婆心,“要知道,受洗时,代表你是重生的新生命,主怎么会让祂的新生婴儿们抽烟呢?对吗?道格。”
“要是这样解释,当然不会。”我承认。
我回想起戒酒时的挣扎:我固执地和主争辩,“主啊,我喜欢喝酒,酒让我快乐。”
主说,“随你,道格。”主并非赞同我喝酒,祂只是绝对不会强迫我放弃。渐渐我意识到喝酒后患无穷。或者莫名其妙进了局子;或者恶心得吐上一整天;也可能醒来发现自己很失态,让担心自己的亲人丢脸;还有一次撞坏了别人的汽车。我听到主的声音,“道格,你真的快乐吗?”我恍然大悟,上帝只是让基督徒放弃有害的东西,不管是伤害身体还是灵命。直到我终于领悟过来,才真的戒了酒。我马上意识到戒烟的难度更大。
凯琳戒掉坏习惯相对容易。医生告诉她,女儿早产和她吸烟有关。“抽烟不仅伤害自己,也会伤害你们的孩子。”
一天她走进卧室,看到自己之前留在烟缸边上的一截香烟,烟雾萦绕着熟睡中的小瑞琪儿。“我在干什么!”凯琳惊呼,“伤自己的肺就够糟糕了,怎能还伤害我的女儿?”那天当我进来,她宣布,“道格,我要试试看我能戒烟戒多久!”从此,她再没抽过一支烟。
凯琳比我先受洗归主。
对有些人易如反掌的戒烟,对另一群人却难于上青天。香烟恶魔又踢又嚷绝不肯轻易放手。我全力以赴,努力鼓足勇气攻克难关。第一天我说“明天戒烟!”把烟全扔了,想忘掉了事。可次日烟瘾一犯,难受得手发抖,赶紧又去买。“这不是浪费钱嘛!”接下来几个钟头我抽掉了半盒,却也遭受着良心的谴责。“好吧,好吧,我再试试。”
这场争战持续了几个月。
我喜欢复临教会,因为她坚守基本信仰。如果去其它教会用不着戒烟戒酒,但我还是想加入复临教会,我必须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从主。乔牧师最喜欢的一句话后来也成了我的座右铭,“倘若不站稳(立场),随时会跌倒。”我如此迫切地渴望加入,只是——还不够资格。
过了几个星期,我在公路上开着年迈的小皮卡,听到“砰”地一声,接着“嘶嘶嘶”,随后是“啪啪啪”,“哦,不,又来了!”我叹息。一天之内竟然两次爆胎。小皮卡在我眼前奄奄一息。之前的24小时内,前灯掉了,后挡板掉了,发动机冒烟。
我用千斤顶托起车身,换掉破轮胎。脑海突然浮现出大产牌汽车(Datsun)的广告:一排崭新的四轮驱动卡车!真想有一辆!我做起了白日梦:要是有钱,一定为我日渐壮大的家庭买一辆超大驾驶室、五档变速、前排有铰盘(winch)、后面有平台可以装木头的卡车!
拧紧最后一个螺母,把轮毂罩安回原处,发动引擎,我的思绪还停留在新大产卡车。我脱口而出地祷告,“主啊,要是祢给我一辆那款新车,我一定戒烟!”
之前我曾经很多次感受到上帝对我的良心开口,但从没有亲耳听到上帝的声音,可在那一刻,我突然听到有声音说:“你愿意为一辆卡车戒烟,却不愿意为我戒烟吗?”这句话在旧皮卡的驾驶室中清晰地回响。
我被惊呆了,静坐了几分钟,听听还有没有其它声音,然后才开始思考,“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而死,祂只是希望我放弃对我自己有害的东西,我却不愿为祂戒烟,还拿卡车当条件!哦,主啊,请赦免我!”我哭着求告,“我不是故意的,请帮助我,我决不再抽烟!”
回到家里,我把所有的烟都丢掉外面的厕所,再不可能被捡回来。借着上帝的恩典,从那以后我再没有抽烟。两周后,我受洗了。
从戒烟之日起,整整十年后主才终于给了我一辆4×4驱动的大产卡车,带前绞盘,大驾驶室,五档变速,还有我没有求的电动窗和恒速操纵器!我有些好奇,“主啊,为什么祢要我等十年?”
祂告诉我,十年来我省下的烟钱,刚好够买这辆车!
第十五章 任重道远
自从在山洞里接受耶稣之后,我一直到处传讲上帝的爱。和人聊天的话题,几乎离不开信仰和上帝在我身上成就的改变。我的分享对象包括汽修厂的工人、嬉皮士、街友、旅行者和邻居们——所有的人。
我受洗不久,教会牧师宣布,过两周要举办一场系列布道会。我想起自己曾经沟通过的朋友,他们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也渴望得到我收获的平安和喜乐,于是决定去邀请他们。
布道会开始的那个晚上,小教堂挤满了人。我站在门口迎接自己请来的朋友。很多山上的邻居们都来了,而且之后每天晚上都不间断。布道会结束后的第一次浸礼,十二个新受洗的教友当中,有十个是曾经和我一起查经并被我请来的。“事奉上帝是何等喜乐!”我心里暖洋洋的,“而且,这种快乐,不会转瞬即逝,不会空留宿醉后的落寞。”
乔牧师来找我,“道格,你为什么不讲道呢?你对上帝的爱和热情,触动人心,应该在讲台上和大家分享。”
我猛然胆怯了。我?讲道?“哦,不,牧师!您找错人了。我决不可能讲道!我没受过高等教育,不会在台上发言。不,谢谢您,牧师,但我讲不了。”
“不需要大学毕业,”他继续鼓励我,“只要站起来,告诉人们上帝在你身上成就的事,就足够了。”
“哦,我可不行!”我断然拒绝。
牧师就此终止提议,但却在我心里种下一颗种子,由圣灵去浇灌。当他再次提及此事,我的抵触感在削弱,最终我同意一试。
即使我活到百岁,仍不会忘记我讲的第一场“道”!我连套西装都没有,也忘了打领带,但困扰我的决非衣着。我紧张地坐在讲台上,等着关键时刻的到来。手心冒汗,心提到嗓子眼儿。终于轮到我了,我站起身,把《圣经》摆在面前,双手抓住讲台边缘。真高兴有东西挡在前面,观众就不会看到我双膝碰撞的真相。开口发出的声音,怎么听都不像自己。我口干舌燥,不停地吞口水、抿嘴唇。然而,台下亲爱的教友们!一直在全神贯注地倾听,感谢他们的善良与支持。菲利普斯牧师夫妇坐在前排,每次我讲到某个要点,他们都会点头并说“阿们”。虽然我的语言苍白平淡,听众的反应鼓励我继续讲下去,不知不觉中,讲道结束了。在门口和大家握手告别时,很多人含着眼泪说,我的讲道是上帝给他们的赐福!
“我?赐福?”真的吗?我注意到有几位赞美我讲道的人戴着助听器,是不是刚才他们的助听器坏了?
之后我频繁讲道,一次比一次容易。
“道格,你真该去上大学,接受传道培训。”菲利普斯牧师鼓励我。“主给了你特殊的做圣工的恩赐,你又如此热爱分享福音。祂的工作需要你。”
我端详着这位老绅士慈祥的面庞,默默地对自己说,“倘若我将来能成为牧师,一定要像您一样!”他给了我何等的启发和帮助!我回答,“当然,乔牧师,我会为此祷告。”
最终我真的去大学进修了几门课程!亲爱的老爸,一直希望我受教育,哪怕是神学专业也好。因此他很乐意帮忙,我去德克萨斯州的基恩市,西南复临大学就读了六个月。这是我一生中最正确的决策之一!十几岁时我荒废学业,觉得自己不够聪明,但在西南大学我的功课全优。原来只要我想学,就可以学好!
我在图书馆发现一本书:《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惊讶地发现他也曾中途辍学、离家出走,但他自修掌握了七门语言;发明了双焦眼镜、富兰克林炉;建立了邮政系统、公立图书馆、消防部;有很多探索电气学的新发现;开办报纸和杂志;担任美国第一任驻法大使,而且,还是素食者!
我想,“既然他能自学,我也能!耶稣曾应许,‘我靠着基督,凡事都能做。’(腓4:13)”成为基督徒后,我已经学会了很多以前做梦都没想过自己能做的事,包括吹笛子、吹口琴、吹小号,弹吉它、弹钢琴;我也学了一点儿西班牙语,学了开飞机和滑板冲浪,现在我正在学唱歌——尽管朋友们都求我别唱了。
大学课程结束后,我在德州和马文·摩尔(Marvin Moore)牧师同工。他身材高大,也很亲切,有点儿像亚伯拉罕·林肯。我们一起举办了“启示录专题讲座”,合作得很好,主也特别赐福我们的工作,很多人受洗归主。同年我应邀加入了著名的福音歌唱团体,“继承权歌者”(Heritage Singers)——作灵修讲员。至于唱歌,仍在练习中!
上帝很清楚每个人的位置和需要,当我每晚在“继承权歌者”的音乐会中面对观众,讲述上帝在我身上成就的工,并邀请大家跟从耶稣,我对讲台的最后一点儿胆怯消失得无影无踪。连续十八个月,每周五次讲道,已经远远弥补了我在正规教育中错失的部分。
第十六章 纳瓦霍人
我正在“继承权歌者”办公室,电话铃响了。那头传来陌生的声音,“我是勒罗伊·摩尔,负责北美复临教会原住民的事工。我们听说了您在福音传道方面的成就,能否请您来拉维达区会(La Vida Mission)纳瓦霍人居住区做工?
我回想起和叔叔住在新墨西哥时,与印第安人相处的时光。我非常热爱那些人,只是,有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我宁愿忘记。
“很抱歉,摩尔先生,”我回答,“我们已经装好行李很快启程去加州。我正和‘继承权歌者’一起工作。”
“哦,”他顿了一下,“那么,反正你也要路过新墨西哥州,能不能在拉维达区会住两天,至少看看我们?我们会提供住宿。”
“谢谢您,摩尔先生,路过附近时,我会为此祷告。保持联络吧!”
其实我心里根本不想去,但上帝另有安排。我们还没到拉维达,行李车就开始奇怪地摇晃、发出噪音,“还好就快到区会了,”我对凯琳说,“拖车坏了。”
抵达区会还不到几分钟,我们正在院子里停车,拖车的轮子掉了。三千多公里的行程,车子坏在哪儿都有可能,但它偏偏坏在区会的院子里!
“得换一组新的车轮轴承,”一位工人撤下轮胎,让我看磨损的部分。
“需要多久?”我问。
“恐怕不会太快。”那个人回答,“这里的小修理厂,不会有太多零备件,很可能得从阿布奎基定货。大概两天吧,至少两天。”
我叹息着,“好吧,正好有机会四处转转。”凯琳和我看到了纳瓦霍人的需要,我们知道,这是上帝为我们预备的地方。
很快我告诉勒罗伊,“我们会留下。”
区会在新墨西哥的沃特福洛买下一处旧房子,成为我们的新家,也希望我们把那里建成教堂。只是原来的房主还没有搬走,事实上,甚至还没有完全打包。到处是旧家具,多余的杂物和垃圾。没有清洗的餐具还留在桌上。我们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清理、粉刷,还不算太糟,起码房间很宽敞。
旁边是一所区会的活动房屋(拖车房),租给了一家印第安人,那边的院子里四处散落着啤酒罐。周边一棵树也见不着。平顶的高山,干燥的地面,如同沉默的哨兵矗立在这片荒芜的土地之上。
开始只是小规模地做工。我们把一座旧的汉堡店改建为会场,在帐篷里办了一场“启示录讲座”。上帝特别赐福,队伍不断壮大。很快那幢小小的建筑物里挤了一百多人。
区会离我叔叔的店面只有,我常常想起他和他的家人,还有一些朋友。这天我正在工作,一辆破旧的小卡车颠簸着开进来,车子并不是很旧,只是车况太差。几扇门都凹凸不平,其中一扇用绳子绑着。挡风玻璃碎了,轮胎几乎被磨平。一个印第安人打开车门,缓慢而蹒跚地走下车来,他的长发粘得缠到一起,脸上饱经沧桑、满是疤痕,空洞的眼神,大啤酒肚。看样子大约五十多岁。他一瘸一拐地走到我面前,警觉地四处张望。
“你认不认识一个叫道格·巴契勒的家伙?”他问。
听到自己的名字我很惊讶,仔细打量这个人,却对他的身份毫无头绪。“哦,认识,我就是道格·巴契勒。”我回答,仍有些困惑。
他迟疑片刻,也仔细打量我,然后突然眼睛一亮!“道格,道格,”他哭了。“记得我吗?我是肯恩!”他踉跄着扑过来,给我一个大大的熊抱,我回拥着他,仍然不确定这家伙是谁?
“肯恩?”我问。
“对!肯恩·普拉特罗。记得吗?在你叔叔家,我们一起骑摩托!
我突然明白了!他就是我当年的酒友,是我鼓动他带我去酒吧,而他开始曾说,“喝酒就是惹麻烦。”
“是你!我认不出你了!”我说,“好久没见,十年了吧!”
“差不多。听你叔叔说你在这儿,他告诉我你现在是基督徒了,真的吗?”
“没错,肯恩。我是复临信徒。”
“我真高兴!”这句话发自他灵魂深处。“我的生命需要上帝!我除了麻烦一无所有!”他叹息时,忧愁的皱纹涌满眉梢,我能看到里面埋藏着深深的痛苦。
“什么样的麻烦?”我问。
“我太太出走了,我犯了法,我的人生一塌糊涂。”他如此悲伤。“我需要救主!”
“我明白你的感受,我自己就是罪魁!”这是我的肺腑之言,“我们一起来为你祷告吧!”肯恩和我跪在院子里,我为他和他的家庭祷告。我们站起身时他泪如泉涌,紧握着我的双手,“我要加入你的教会,请你一直为我和家人祷告。”
“肯恩,我会一直等你!也会一直为你祷告。”我答应他。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他爬上卡车时对我说。
看着他的车开远,我忍不住哭了,“不,肯恩。我是你最歹毒的敌人!我带你步入歧途。哦,上帝啊,我都做过什么?我自己年轻愚蠢时的坏榜样,毁了这个人的一生吗?”
我再没有见过肯恩。多么希望能在聚会中看到他的身影,但他再没有出现过。我去他住的区域找过,可惜一无所获。也许是我不够努力。这段记忆如此痛彻心扉,我祷告,“主啊,倘若有任何方法可以补救我犯下的这桩大恶行,请告诉我我该怎么做!”
我这样祷告时,就站在我家旁边的活动房屋前。里面住着的是谁?凯琳和我只知道邻居家有三个孩子,夫妻俩都才貌双全,秀外慧中。后来知道他们的名字是汤姆和艾蕾斯·贝加。妻子熟悉办公室技能,有份不错的打字员的工作;丈夫去过越南,说一口流利的纳瓦霍语和英语,是技艺精湛的电工。但我站在院子里祷告的那天,他俩还只是谜团。
我们主动伸出友谊之手,努力做个好邻居。我俩带着凯琳做的面包和其它美食去敲门。艾蕾斯把门开一道缝,礼貌地微笑着收下礼物,便关上门。每次见面我俩都主动挥手、打招呼,他们却始终冷若冰霜。问题出在哪儿?
之后某天夜晚,传来一阵疯狂的敲门声。我还没走到门口,门铃响了。我很快打开门,门外站着十一岁的翠西,邻家的长女。她的眼睛睁得老大,充满了恐惧。“快来!”她求助,“我爸爸要杀死妈妈!”
我迟疑了几秒,大脑快速盘算。直觉反应是应该报警,不要卷入邻居家的私事;但如果那样,我恐怕永远没机会向他们传福音。我冲出门穿过院子,大声敲打他家的大门。里面传出尖叫、撞击和扭打混战的声音。很快我意识到不会有人来给我开门,只好用力拽开门冲了进去。
丈夫站在卧室,斜靠着墙,大喘着粗气,虎视眈眈盯着妻子。她则坐在地上,捂着流血的鼻子和嘴,啜泣着呻吟,棕色的面颊有红肿和淤青。我冲进来时他连看都没看我的方向,眼睛仍怒视着她,高声叫骂,英语中夹着纳瓦霍语。接着又挥出一拳,打空了。她尖叫着躲避攻击。他又挥空一拳,其实只是虚张声势,并没打算击中目标。房间里充满浓浓的酒气。
我不能只是袖手旁观,于是走到他俩中间,先扶她站起来。
“呵,请牧师来当救兵,哼!”他咆哮道。
“够了!”我喊,“别碰她!”
“哦,对了,谁请你来的?”他怒吼,“出去!”
我站着没动,平静地说,“我只是想帮忙。本来该报警,但我没有,那样解决不了问题。你要真那么恨她,可以走,但不能动手。”
“全怪她自己!”他大喊。两人开始对骂、相互指责。他又对她挥过拳头。
我只有不到75,汤姆得有185,但我直接给他一个职业的“双肩下握颈”,我的双臂在他腋下,手指紧扣他的后颈。他太太看他动弹不得,便出手袭击、扯他的头发。
“住手!”我大叫,把他推到墙边,把她推到另一边——难度并不大,因为他俩都处于半醉状态,我站在中间。三个人都气喘吁吁地站着,两个小点儿的孩子蜷缩在屋角,轻声哭泣。
待我们的心跳平稳下来,呼吸恢复正常,我才提议,“为什么不坐下来,像有理性的正常人那样好好谈谈?”
夫妻二人跌跌撞撞走进客厅坐下。看样子他们都精心打扮过——至少之前是,估计去参加派对了。他俩都不开口,我下决心,除非他们中有一人离开,否则我就不能撤。几分钟后艾蕾斯起身出去,孩子们跟在后面。
意外事件揭开了这个家庭神秘的面纱。凯琳和我很快了解到,在当地他俩可谓是最声名狼藉的两口子。多年来常常是遭人耻笑的头条新闻。汤姆高大英俊,有大男子主义。艾蕾斯美丽迷人,妖艳轻浮,两人都爱喝酒。喝醉之后便互相猜忌,大打出手。
我纠结着该如何处理。报告区会撤销他们的承租权?如果那样,我会彻底失去帮助他们认识基督的希望。耶稣会怎样做?祂应该会成为他们的朋友。“好吧,主啊,我会努力。”我暗下决心。
有一次汤姆惹了麻烦,有人出言不逊,他举枪恐吓。我陪他出庭,又帮忙保释被捕入狱的他出来。
凯琳和艾蕾斯及孩子们打成一片。她为她们做小点心、举办小宴会,有时遇到麻烦,艾蕾斯和孩子们,或者只有孩子们,会到我家来避风头。两、三辆警车停在他家门口,红蓝警灯闪烁,警察进进出出调停战争。
一天晚上,我在外面出差几天,举办一场系列布道会。凯琳坐在床头读书。突然卧室门开了,艾蕾斯冲了进来。她看着凯琳说,“对不起,”穿过另一扇门冲出去。没一会儿,汤姆拿着笤帚追过来。凯琳连床都没下,这种情形我们早就见怪不怪了。因为他们的醉酒和喧嚷,整个世界都显得更加丑陋。
每次事发后,汤姆会清醒几个星期,找份工作,赚些钱。然后又去痛饮狂欢。不仅花光刚挣到的钱,还会毁东西。他撞坏了自己的新车;拿什么东西砸坏了价值不菲的大电视。
趁汤姆清醒的时候,我反复给他讲上帝的爱。开始他很抵触,但我仍持续地友善相待并拜访。渐渐他也明白我们是好意和关心,也开始听一些。他曾经关注过属灵的事物,也读过基督教书籍,甚至去过教会。浸信会的朋友曾教过他一些关于救恩的基本知识,但他更需要知道跟从耶稣的意义,知道研经、个人灵修与献身的重要性,知道应该教孩子们和大人一起祷告。这些对他而言都是完全陌生的概念。
筹划另一个“启示录讲座”时,我真心希望汤姆和他的家人能来参加。这天我对他说,“汤姆,你欠我一份人情。”
“什么意思?”
“我陪你上法庭,站在你旁边。我为你挡开警察,我一直都是个好邻居。现在我需要你帮我个忙。”
“好吧,道格,你要我做什么?”他问。
“请你参加我主持的这次布道会,”我说,“我们要研究启示录,你会喜欢的!”
“哦,不,道格,我不能参加。”
“为什么不能?”我反问,“只要先来前两个晚上就行,如果你不喜欢,可以退出。”
“好吧,我去。”他说。
“保证?”我追问。
“保证去!”
必须在他清醒时谈妥。
其它教会不像我们这么乐观。“纳瓦霍人根本就请不动。”他们提醒,“你们的布道会能来50人就太幸运了,恐怕也就十到十五个人。”
我对我的小教会说,“把目标人数定为一百。上帝的臂膀绝对不会太短,祂一定会赐福。”我们为能有100人来参加学习祷告。
第一天晚上来了375人,包括孩子们!体育馆挤得水泄不通。勒罗伊·摩尔感叹,“这是我在美国印第安教区见过的最壮观的一幕。怎么可能呢?突然之间,这么多人都想听福音!”
整个晚上最令我激动的,是汤姆和艾蕾斯带着三个孩子都来了。人们几乎是蜂拥而至,我们可怜的同工应接不暇地努力让每个人都登记入场。
“我可以帮忙吗?”艾蕾斯问忙得焦头烂额的凯琳。
“当然!”凯琳赶紧在桌子上给艾蕾斯设立了一个签到处。
有意思的是,随着系列讲座的进展,我们明显地看到这个家庭也在随之发生变化。艾蕾斯开始微笑,接着孩子们也开始微笑。汤姆和艾蕾斯,甚至大女儿翠西,在讨论和问答时都热烈地参与并帮忙。
他俩总坐在前排,我观察到他们一直在学习、思考、记笔记。有讨论和提问,他们都会举手,有时直接喊出答案。
这次学习每周讲六个晚上,持续六周。一天我开始讲课时汤姆没来,我的心一沉,赶紧默祷,“哦,主啊,让他千万别去喝酒!”几分钟后他和家人坐在一起,我才松了口气。
我也注意到他们家庭生活中的变化。一天我往窗外看,汤姆和艾蕾斯正拣起零乱的啤酒罐装进塑料袋,接着扫除垃圾和落叶、清理院子。过了几天我和凯琳看到一家人正在外面挖土翻地,准备建菜园。夫妻俩正拿着浇园子的水管互相喷水玩儿。孩子们朝父亲跑过去并大喊,“也喷我们!”汤姆转过水管,很快一家人都湿透了,欢快的笑声回响在空中。
多么强烈的对比!学习“启示录讲座”之前,我从没见过孩子们在父母面前微笑,更别说大笑了。事实上,他们从没有在自家院子里玩耍,最多到我家来玩。
有个安息日,他们竟然来教会参加安息日学课,让我们震惊不已。多醒目的一家人!优雅的衣着,从汤姆到最小的孩子,每个人都英俊潇洒或漂亮迷人。
启示录讲座结束时,有几乎100人表示相信并愿意接受浸礼。勒罗伊提醒,不要急于给纳瓦霍人施洗,“他们只是很随和,也希望取悦他人,但施洗前得先确认他们是否真的受圣灵感动愿意悔罪,而不仅仅是为取悦人。”
于是在施洗之前,我们认真地探访每个人,当然,这花了很多时间。等待期间,我们继续教会的事工,汤姆和艾蕾斯忠实地参加聚会,每个安息日都来。有一天翻译缺席,我该怎么办?我的纳瓦霍语太有限,可很多年长的纳瓦霍人听不懂英语。
“我来翻译,”汤姆毛遂自荐,他译得很棒!看到这些人坐在椅子上,身体前倾,一个字都不想落下,看到站在前台的汤姆脸上闪耀着光芒,我感动得热泪盈眶。他不仅在翻译,也在教课。我不知道那天谁更快乐?是汤姆,还是我?几个月后汤姆和艾蕾斯受浸归主。因为福音临到了这个家庭,整个世界都变得更加美丽!
第十七章 重归故里
我飞奔进屋,纱门在身后“呯”地关上。“谁想去科维罗?”我大声喊。孩子们立刻跑过来,叽叽喳喳地回应,“我们去,我们去!”
凯琳把最后一托盘面包放进烤箱,转身看着我,眼神雀跃。
“我们怎么能去科维罗呢?”她问。
“我接到戴维的电话,得回去处理一些咱家小房子的手续。你最快需要多长时间收拾好东西?”
“得等面包熟了才能走,”凯琳说,“不过我可以马上收拾行李。”
“没那么快,”我笑道,“其实,得等明天早上才出发,大家都得早起!”
第二天清晨,一听到呼唤每个孩子都从床上弹起来,我们迎着破晓的黎明出发了。
“能见到乔牧师和菲利普斯夫人吗?”汽车刚驶上高速,迈卡开始发问。菲利普斯夫妇就像孩子们的祖父母,深受几个小家伙爱戴。
“当然,”我保证,“我们能见到所有的教会亲人!”
每个人都尽情享受着即将回家的喜悦,喋喋不休的欢声笑语充满了整个车箱。但到了下午三点,车里渐渐平静,大家都睡着了,只剩下我这个司机一边让汽车继续飞驰,好快点儿吞掉剩下的行程,一边思绪万千。
菲利普斯夫妇!美好的记忆如洪水般涌入脑海,他们对我们一家恩重如山,不仅在生活上给予帮助,更重新塑造了我们的生命!“他们是真正地把信仰实践于生活!”想到这儿,我的思绪回到了早年我们初相识的情景:
“我该怎么办?”我沮丧地问凯琳。“要是想做木材生意,必须先买链锯,否则不可能赚够钱还买地的贷款,可银行一口回绝了我的贷款申请。”
“为什么?银行怎么说?”她问。
“因为我没有信用额度,所以不能贷款。”要是我还未成年,一定会大哭一场。难道第一期还款都没付,就要失去刚刚属于我的土地吗?
“可如果不能借钱,怎么积攒信用额度?”她忧虑地看着我。
“我也这样问他们!该说的好话都说了,可他们就是不肯冒险给我这样的人机会。在他们眼里,我只是个邋遢的嬉皮士。”
乔牧师听说了我的窘境,毫不犹豫地从口袋中拿出支票簿,签上名字。
“有钱时再还,”他笑着递过一张300美元的支票。可我们还几乎不能算认识!我又惊又喜,暗下决心一定要尽早还钱给他,也确实兑现了。
在我出生之前,菲利普斯牧师已经“退休”并搬到卡维罗,他在那儿先后各建了一座教堂和一所学校。有些牧师是为了稳定的退休金,把职份当成事业来做。乔牧师可不是这样。他拒绝退休,决志要终生为主做工,直到自己倒下去为止。
他的生活方式让我一直铭记在心。他在八十多岁时搬回科维罗,自己建房屋——当然,有人帮忙——但他丝毫不比别人做得差,像五十多岁时一样扛大木头。
“肯定和他长期素食有关。”记得我曾和凯琳讨论过。他们种了很多美味的蔬菜,实际上完全靠着菜园自给自足。这样做有两层原因,其一是为了健康;但第二个原因也同样重要,就是为省钱。食物支出越少,给传福音工作的奉献就越多。他们每月会从微薄的收入中拿出超过一半的钱,用于各种传道和救助计划。
这位虔诚而敬业的长者无数的祷告和无私的帮助,最终引领我决志归于基督。乔和米利暗·菲利普斯有一份超过五十人的名单,每天早上,乔牧师都要逐一祷告,提到每个人的名字,为他(或她)的困难或福祉代求,再花很长时间读经查经。相信这是他拥有属灵能力的秘诀。他似乎从没有不耐烦或发脾气,即使在压力山大的情境下,依然能保持柔和、恩慈和沉着镇静。
还有师母菲利普斯太太。她的生命本身就是最有力的见证!她一直与丈夫相伴作工,甚至建房子时也是帮手。记得有一次老牧师搬了一大块长木,不小心结结实实地撞了她一下,她大喊,“乔!”
“哦,对不起,亲爱的。”他回应,然后两人继续忙活手中的工作。回忆到这里我笑出了声。
“在笑什么?”凯琳刚从小憩中醒来,好奇地问。
“哦,只是想起菲利普斯夫妇,”我说。
凯琳轻声感慨,“他们真是一对宝贝,不是吗?”
我接过话茬,“自从菲利普斯太太嫁给乔牧师,她的守护天使必须常常加班。还记得牧师倒车差点儿撞到她吗?”
“记得!”凯琳答,“他俩让我想起小时候常看的系列喜剧‘劳莱与哈代’。”
“没错,真的挺像。记得那回吗?咱们看到一辆车在高速路上逆行,结果发现是菲利普斯夫妇!”
“当然!太可怕了!”凯琳笑道,“现在想想挺有意思,可当时多危险啊!真是一对活宝。菲利普斯太太比牧师高一头,一笑起来嘴角能弯到耳朵。”
想到这儿,我的嘴巴也合不拢了。“菲利普斯太太是我见过的人当中,惟一敢在牧师讲道中途站起来打断他的人。”
“但她决不是无礼,”凯琳立即为她辩护。“我特别喜欢她闭着眼睛,准确无误地背诵经文的样子。”
“是啊,”我完全赞同。“她的脸散发着光芒,我总觉得那是直接来自天国的信息。”
“我想每个人都有同感。大家都听得全神贯注。”凯琳补充,“不管怎样,乔牧师似乎也很欣赏。”
到加州的漫漫旅程并不轻松,但我们长驱直入、马不停蹄。车终于驶入院子,我们高兴地看到自己的山中小屋伫立在面前。大家僵着身子爬出车外,孩子们已经冲向门口时,我赶忙提醒,“每个人都提点儿东西。”
在科维罗的时间过得飞快。要做的事太多,时间却太少。我们当然拜访了菲利普斯夫妇,共度了一段美好时光。
“嗨!太太!看看谁来了!”乔牧师急忙出门迎接,并大声通知太太。男女主人欢笑着和每个人拥抱,又挨个对每个孩子说“看你长这么大了!”我们这才一起进屋。
整个房间充满煮苹果的香味。菲利普斯太太正在做苹果酱,乔牧师帮忙削苹果。“继续忙吧,”凯琳说,“我们都来厨房帮忙。”菲利普斯夫人给每个人发了围裙,我负责削皮和去核。
“您气色不错!”我对乔牧师说,又想确认一下,“您今年高寿了?”
“我九十三了,道格,真是高寿了。”
“太不可思议了!”我惊讶地摇摇头。
他停下削苹果的手,斜靠着灶台。“道格,我的身体越来越差了,你看,削苹果去核就得花很大的力气,但我还会尽量做,只要我还能动,只要还能做,能做多少算多少。”他的话让我差点儿哭出来,因为我完全理解他的意思。他的一生,实实在在是为祝福和帮助他人而活!
四人合作,苹果很快处理完毕。我们洗净手围坐在桌前。
“道格,”乔牧师坚定地看着我,眼睛湿润,“主在呼召你作献身的牧师。我不只是这样想,而是深知必然如此。我不确定一切会如何发生,也明白有妻子儿女的难处,但倘若上帝呼召你,那些就是祂的问题,祂自然会解决。”
“我也希望如此,”我回答。想到自己的生命中浪费了多少宝贵的机会,我恐怕还没有为献身当牧师做好准备,至少在正规教育方面,就是个问题。
“我坚信不疑!”乔牧师说,“我已经立遗嘱,把我的书全都送给你。来看看我的图书馆吧。”我们起身进了书房,两位太太跟在后面。那里,一排排书架整齐列队,每一层都放满书籍。
我惊讶地问,“这些书都是从哪儿来的?”
“哦,四面八方。别忘了,我当了六十多年的牧师,这么长的时间当然能攒下不少宝贝。”
“是啊,他还当过区会主席,到处旅行布道,”菲利普斯太太补充,“每到一个地方都得买新书。”
我轻轻吹了声口哨,这些书足够我读三辈子!
“你们能待几天?能过安息日吗?”牧师问。
“能,我们会在这儿过安息日,不过星期天一早就得走,”我回答。
“好!给我们讲一场吧!你的老朋友们都想看看你,听你讲道呢。”
“荣幸之至,牧师。”我满口答应。
和朋友们度过美好的安息日后,我们回到新墨西哥州,继续在纳瓦霍人当中作工。几周之后接到菲利普斯牧师去世的消息。他晚上从床上摔下来,却无力爬起,他的太太试着扶他回到床上,但也力不从心。
“别担心,太太,”他说,“只要帮我盖个毯子就行,地板上挺舒服。”她帮他盖好,第二天早上去扶他,但他已经走了。我很安慰,两周前曾和他亲口道别。
又一天,电话铃响了,“我是理查德·施瓦茨(Richard Schwarz),北加州区会的传道干事,”听到对方的声音,我记起以前曾和他见过几面。“道格,我们听说了你在纳瓦霍事工中的成就,想问问你,是否可能来北加州作传道牧师?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有没有兴趣?!我所有的家人朋友都在北加州!幸福来得太突然,简直不敢相信!但我尽量别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太激动。
“你们是否已经确定了某个教堂?”我问。
“哦,是的,”对方回答,“我们商量了两个,其中一家是在一个偏远的小城,叫科维罗。你可能没听说过。”
我几乎头晕目眩!北加州130多座复临教堂,这是我最希望去当牧师的地方!
凯琳在旁边踢了我一脚,“快说,好!”她小声催促。即使这样我还是保持镇静,我知道,一切得由主先做决定。
“我们会慎重考虑并为此祷告,”我说,“我会回复您。”
凯琳说,“你祷告的时候我就会开始收拾行李。”
如果这还不算是神迹,我可就从没见过神迹了!我正需要像科维罗这样的教会,因为那里的人知道我什么都不会,却仍然爱我。老朋友们听说我要回去当牧师,都非常兴奋。
重归故里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对牧养教会的工作了解得太少,甚至都不知道该如何主持事工组会议。我刚提出建议,又自己附议!但教友们一直耐心地容忍、爱我、支持我。因着主的赐福,聚会人数不断蓬勃增长。我们买下相邻的产业,在教堂旁边建了副堂。
在牧养教会的职责当中,也包括召开布道大会。我第一次自己主持系列布道会就是在科维罗。第一个晚上,来了大约一百人;接下来系列课程期间始终保持着不错的出席人数。结束之后,有十二人决定接受基督并在当年受浸归主。我担任牧师的不长一段时间,教友人数从86人增加到112人。
传道讲道的工作开始需要花费我越来越多的时间,我最终请求卸下牧养教会的职责,全职传福音布道。最近,我又回到家乡维科罗,在安息日早晨证道。当我面对会众,看到很多非常熟悉的面孔。嘉儿是我们刚搬到科维罗时最早遇见的人之一,那时她也是嬉皮士,和我们一样。我邀请过她参加布道会,现在,她就坐在教堂,和她的母亲宝琳一起,成为忠心的教友。
菲利普斯夫妇的孙女埃德温娜,开始只是答应祖母的恳求来聚会,现在也是忠实的教友。菲利普斯太太常常对我说,“要是乔看到你回到他建的教堂当牧师,一定会为你骄傲!要是乔看到自己的孙女在你的布道会受洗,他得多高兴啊!”她喜极而泣。
还有约翰。他从小在复临教会长大,年轻时却离开转入长老会达三十年之久。我们召开布道会时,他自始至终认真地参加,并且成为受我施洗的第一人。现在他也是坚定的教友,教安息日学课,并且和嘉儿的母亲结了婚。
然后是玛塔!看到玛塔,让我回想起一段难忘的记忆!故事很长,但值得一提。那天,尽管我对复活节的晨曦户外崇拜感情很复杂,还是决定去参加。和城里其他教会的牧师一起敬拜也不错,何况我对复活的故事百听不厌。他们邀请我做清晨代祷,因此我穿上西装,打好领结,去了市区。
仪式结束后,我开车回家,经过五旬节教会的“信心礼拜堂”,总觉得有种强烈的驱动力,让我停车走进去,总觉得自己就应该进去讲道。“怎么可能呢?”我自言自语,“我可是复临教会的牧师!”
我没有停车,可又明显感觉自己在抵挡上帝!于是调头往回开。“也许这只是我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我又和自己争辩。“难道我径直走进人家的教堂,穿过走廊告诉当职牧师,‘主让我今天上午来这儿讲一场道,你能不能下去坐着当听众’?我累糊涂了吧!”再次调头回家。
记不清这样往返几次,我一边和自己争辩,一边祷告,最终回到家吃早餐。我摘下领带放到妆台上。去冰箱里拿出一根香蕉,可那种感觉又来了!我觉得自己像约拿一样想逃避,“好吧,主啊,我真的无法理解,但是,我还是去吧。”于是我又系好领带往门外走。
“你去哪儿?”凯琳问。
“教会,”我答。
“哦?”她只回了一个字。对我经常性莫名其妙的举动,她早已见怪不怪。我开车回到信心礼拜堂门口。走进大厅时看到崇拜已经开始,牧师正请会众跪下,为下面的讲道祷告,祈求圣灵沛降和引领。我溜进最后一排座位当中,随大家一起跪下。
五旬节教会的祷告和大部分教会有所不同。他们会祷告很久,不仅仅是安静地默祷,有人会大声喊,有人会喃喃自语,有人会说方言。我旁边的女士好像在为日本摩托车祷告。至于我,我在求主让我明白,是否是祂引我到这里,或者只是我自己的猜想。
我正跪着祷告,脑海里突然映出一幅画面:大家祷告结束,牧师会请我上去证道。“我该讲什么?”接着一个完整的主题,好像在我面前展开,就是关于抹大拉的玛利亚如何预表教会。
祷告的声浪达到某种高潮,继而渐渐安静下来。人们一个接着一个坐回座位。我也起身坐好。接着雷·赫尔牧师走上讲台,直视着我说,“我看到复临教会的弟兄今天也来了。道格牧师,能不能上来为主讲几句?”
他的意思是,“能不能作个见证?”我心跳加速,强按着内心的激动,尽可能平静地站起来,“我们牧师要是开口,不可能只讲‘几句’。”我微笑着准备坐下,但还没等我坐好,他已径直回复。
“那就请您上来讲一场道吧!”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心里默想,“这绝不可能啊!”当我手捧《圣经》向前走去,感受到从未有过的确信:我知道自己站在上帝为我预备的讲坛,因为是祂以奇妙的方式引领我来到这儿;祂也必会指示我当讲的话。
我好似在云中信步般走到讲台,打开《圣经》约翰福音第8章。一切都像是预先排练过!我开始讲行淫时被捉的女人,流畅的语言毫不费力地从我口中滔滔不绝涌流而出。我听到好多的“阿们”,“赞美主”,“讲吧,弟兄!”让我知道大家都在认真地听,更觉得窝心的温暖。(希望复临教会在这方面也可以加强一下。)
结束时做献身的呼召,很多人上台和我们一起祷告。当最后一个人离开后,赫尔牧师转过身来,泪流满面。“道格牧师,”他声音哽咽,“今天早晨是上帝差遣你来到这儿。”
奇怪他怎么会知道?
“我今天病了,”他继续说,“不知道该怎么办,因此一直祷告。我请我的妻子代讲,可她怕得要死。你看,道格弟兄,上帝派你来回应我的祷告。”
从那以后,我再不会怀疑上帝在每个教会都预备了祂的百姓,不管他们的信条或教义如何。祂也同样会垂听他们的祷告。耶稣再临前夕,我们会合为一体,守上帝的诫命和拥有耶稣的信。(启14:12)那天我和赫尔牧师分手之前,他邀请我再去做客,我答应他一定会。
现在,马上就说到我如何遇见玛塔。另一个星期天,我真的又去拜访信心礼拜堂。在那里我注意到有位西班牙女士坐在我前面。不难看出她听不懂英语,于是我快速默祷,让主帮助我和她沟通。刚祷告完,牧师说,“现在请起立,和四围的朋友互相问好。”上帝在开路!当大家互相问候时,我对她说,“¿Como está usted, hermana?” (姐妹,您好!)我曾和同住的墨西哥朋友学过几句西班牙语。
听到熟悉的语言,她的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连珠炮似的语速超过了我的理解能力,我赶紧举手,“Despacio,¡Mas lento! (等一下,请慢点儿说。)”接着用蹩脚的西班牙语问她,“您能听懂讲道吗?”
“不能,”她解释,“可这里是上帝的家,所以我来了。”
“我在星期六去教堂,我们那儿有几个教友讲西班牙语。欢迎您下周六来我们教堂,”我热情相邀。
“Gracias, señor, (谢谢先生)”她说。下一个安息日她真的来了。不久后带着她的孩子们一起来。现在,她和孩子们都成了我们教会的忠心的教友,孩子们也都在规模不大的复临学校读书。因此这个安息日当我对着复临教友讲道,看到台下的玛塔和她的孩子们,也格外高兴。
之后不久的某天晚上,我们正在去参加祷告会的途中,看到救护车停在菲利普斯太太家门口。她中了风,再没有恢复意识,几天后安息主怀。她的孙女发现,她椅子边的桌子上,并排放着《圣经》和学课手册。那天是星期三,她用颤抖地笔记填写完当天作业的答案。她写下的最后几个字是,“我们将不再死。”
当然,每个人都要经历第一次死亡,但启示录20章提到,义人将不会经历第二次的死。菲利普斯太太对此拥有绝对的信心。
能主持她的葬礼是我的殊荣。整座教堂挤满了她的朋友和邻舍,到处是鲜花。看起来更像是庆祝会。伟大的战士已经战胜罪恶,卸下盔甲,安睡在没有撒但的地方。我并不为她难过,相反,是羡慕她。正如帖撒罗尼迦前书4章16和17节的应许,当她再次醒来时,便是听到耶稣的呼唤从坟墓中复活的时刻。她会感受到永生之泉流遍永不会再朽坏的身躯,她将与她深爱的乔团聚。那是何等美好的重逢!他们将共同在《圣经》最后两章中描述的荣耀圣城中,在黄金铺就的街道上散步。
葬礼结束后,我去探望她的儿子。他还没有把心献给主,我希望能找到合适的语言给他安慰和鼓励。
“你知道吗?你母亲非常非常爱你,她每天都在为你祷告,”我说,“直到最后一刻她都在为你祷告。”
“是,我知道,”他回答,“但你用不着为我祷告。”
对这个酗酒成瘾、语言粗鲁的壮汉,我说什么才能感动他呢?“假如你认识几年前的我,也决不会相信我能成为基督徒。我能成为今天的样子,多亏你的父母尽心尽力的帮助。他们是真正的圣徒。”
“我知道,他们是圣徒,”他平静地重复一遍,低头摆弄自己的帽子,“但他们不是生来如此,是变成圣徒的。”
他最后这句话给了我无限希望。我也能变成圣徒。仰望耶稣完美的榜样,我知道前方的路还很漫长,但当我回首祂如何带领我一步步走到今天,便会充满勇气。祂在我身上仍有未竟之工,只要我愿意接受祂的帮助,祂已经在我生命中开始启动的善工,祂也必会最终成就,将来的某一天,祂会带我回家。
第十八章 坚固磐石
前不久有个小长假,我带家人去了南加州。在沙漠温泉找到一家不错的小旅馆,房间里就能欣赏到美丽山景——那里,曾经是我的家。
“爸爸,带我去山洞!”迈卡,我的第二个孩子,也是长子,一直对山洞的故事心驰神往。瑞琪儿宁愿和妈妈逛街,丹尼尔只有五岁,不大适合长途跋涉。
隔日一早,我和迈卡背好背包,凯琳开车送我们去棕榈泉。路过城里,发现那儿物人皆非。老梅菲尔超市已倒闭,被木板围住。昔日街友自然也早没了踪影。曾拜访过的“信心中心堂”亦已搬迁。甚至开始爬山之后,也几乎看不到旧日的痕迹。
上次走在这条路上是八年以前。在此期间,圣哈辛托山经历了一次森林大火,一场中等强度的地震和一次大规模山洪。一度身为地标的沿途大树如今只剩下黑黢黢的木桩。小径上很多旧景点已被冲走或改址,连小溪都改道而行。
迈卡只有七岁,一路上却从没抱怨天气热或小背包太重,他奋勇前行的样子像个真正的勇士。
半路上我指着前方告诉小家伙,“到上面的‘方池’去休息一下,那儿很酷,可以跳水,游泳,凉快凉快。”可到了方池,才发现它填满了沙子。我俩只好到附近的瀑布冲淋浴。
隐隐担心我的山洞是否依旧如故?一会儿会看到什么?
经过两个半小时的攀登,抵达旅途至高点:棕榈泉之上一千两百多米的高山之巅,在这里可以俯瞰沙漠诸城的全貌。我们坐了十来分钟,一边稍喝点儿水,一边饱览壮丽山川。
短暂休息后背起行囊,继续向第三峡谷进军。眼前的情景越来越熟悉,我的心跳也越来越快——不仅是因为爬山,更是激动。绕过山脊,第三峡谷就在正前方,我停了一会儿,调整呼吸,顺便欣赏四围的景致。
“爸爸,你在看什么?”迈卡问。
“我的石头!”我轻声回答。
山野到处都是石头,若非身临其境看到我们眼前这一幕,一定觉得我这句话很奇怪。但是山谷中只有一块巨石,就像一盒子小玻璃球当中矗立着一只篮球。我在地球上最炎热的地区之一,在这块巨石的庇荫下生活了一年半。数百次爬上的荒漠之巅,绕过山脊,蓦然看到“我的石头”!在我心灵深处,它代表休息和护庇,意味着有水有食的家近了。若遇到地震,岩石和尘土会从四围的山墙纷纷坠落,但躲在“我的石头”保护之下,我没有丝毫恐惧。
历经八年的岁月再度看到容颜依旧的它,我不禁眼眶湿润。“来吧,迈卡,马上到家了。”只能低头赶路,免得儿子注意到我已泪如泉涌。
大约十分钟后,便到了谷底,沿着塔奎兹溪行进,我忍不住唠叨起往事。“那边是我蒸桑拿的地方,迈卡。”我指着一侧的小径。“我用火加热一堆大点儿的石头,铲到一个塑料帐篷里,把自己密封在里面,往石头上浇热水。用不了几分钟,我就热得冲出来,跳进那个大水池。”
迈卡着迷似地听着,眼睛睁得圆圆的,一脸的羡慕。
几分钟后,跨过卡在两块石头中间的大木头,也就到了我的“山洞庭院”。家里几乎没什么变化。被熏得发黑的屋顶,石木椅和火炉,全都是老样子。客厅和卧室地板上的细沙被冲走了一部分,但这里仍然像个家。
迈卡抑制不住兴奋的心情。他肯定很累,却扔下背包就去四处探险。我休息了一小会儿,才打开行李安装帐篷。迈卡回来时,我们去池塘游泳。这个季节的池水格外清凉。
我们在迟暮的日光下晒干身体。“迈卡,天马上要黑了,”我说,“最好拣些木柴晚上生火。”太阳落山之前,木头拣回来一大堆,可我俩也已经饥肠辘辘,得快点儿生火做饭,填饱肚子。
“爸爸,”迈卡吃完了最后一勺豆子,“你在哪儿发现的《圣经》?”
我指着山洞,“看到挨着卧室洞的那块石架没?就在那儿。”
“后来那本《圣经》呢?”
“我开始读经后不久,不小心把它掉进小溪,”我解释,“纸被浸泡得膨胀,字迹也就不清楚了,所以朋友格伦又送我一本新的。记不清原来那本怎么处理了。”
我们做了睡前祷告,又往火里多添些柴。迈卡钻进睡袋,却还是不停地打听如何在荒山野谷生活。
他终于安静下来,睡熟了。篝火的光芒在洞壁跳跃,映出熟悉的影子。一只小更格卢鼠跳进洞里,停下看了看我,仿佛在问,“这些年你去哪儿了?”又一蹦一跳地跑了。我把手伸进背包,拿出随身携带的《圣经》。随手翻开,在火光照耀下阅读马太福音7章第24节、25节。耶稣说,“所以,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总不倒塌,因为根基立在磐石上。”
我陷入沉思:“《圣经》中很多次把耶稣比作石头。祂被称为房角石、稳固根基、从山而出的石头。甚至十条诫命也被书于石版,预表它们永不会被更改。而我最喜欢的基督的表号之一,源自以赛亚书32章2节,耶稣被喻为‘庇荫疲乏之地的大磐石’。正如我的洞前巨石,虽经风吹雨打、火灾乃至地震,始终巍然屹立,毫无改变、毫无动摇。耶稣之于我亦是如此,祂始终如一地爱我,让我依赖、为我提供避难之所免受属灵的寒冬与酷暑侵袭。
伴着幸福的思绪我将《圣经》放在石架上,爬进自己的睡袋。是地板变硬了,还是我的身体变软了?过了好一会儿我才适应,然后很快,在溪水的轻语中进入梦乡。
第二天早晨好不容易才叫醒迈卡,他的眼睛半睁半闭,样子很滑稽,四处张望,努力回忆身在何处,为什么在这儿?头发像是用打蛋器“梳”了一夜。
“得早点儿下山,和妈妈在市区会合。”我打开一筒罐头作早餐。
“可是,爸爸,我们才刚到这儿。”
“我知道,宝贝,但假期快结束了。我们应该很高兴,能有机会拜访爸爸的故居。”
“好吧,”迈卡叹了口气。
早餐完毕,去池塘快速沐浴,再做个简短的祷告,我们收拾好行装,走出山洞小院,最后一次回望。迈卡叫住我,“爸爸,你把《圣经》落在石架上了。”
“我知道,儿子。”
他若有所悟,我们向山下走去。
“爸爸?”长长的沉默之后,迈卡又开口了。
“什么事,儿子?”
“你有没有想念山上的生活?”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当然,儿子,很想。从很多角度来讲,山上的生活更简单。没有压力,没有紧张。”
“爸爸!”
我能看出他的小脑袋瓜儿飞速地打着算盘。
“你有没有想过搬回山上住?”
“没有,宝贝。上帝没有呼召我们逃离世界。耶稣说,我们应该走到全世界去传福音。”
继续下山的路上,我俩都很沉默。我有我的想法,迈卡也在用他特有的孩童的思维思考。我为每一个孩子都满怀感恩,但这天清晨,和迈卡一起徒步时,我感到和他格外亲近。通过孩子们,上帝帮我更多地了解祂的爱,而从迈卡身上,我曾学到过一门最重要的功课。
那是在大约五年前的一天,我们住在科维罗,凯琳和我发现迈卡在小床上痛苦呻吟,目光空洞地盯着天花板。情况危急,凯琳一把抱起婴儿,我们驱车直奔六十多公里开外的最近的医院。当我俩抱着襁褓中的婴儿冲进急诊室,作了基本检查,当值的年轻实习医生初步判断迈卡得了脊膜炎,惟一能够确诊的方法就是作“脊椎穿刺”,也就是得把一根长的针管插进迈卡的脊柱椎管。脊椎里可到处都是神经。
迈卡才刚牙牙学语,只会说几个像妈咪、爹地、香蕉之类的简单的词,不知道他当时在想什么?凯琳离开房间不忍直视,我留下站在一旁,看着两个护士将婴儿侧卧,弓起后背。这一姿势显然加剧了迈卡的疼痛,他简直在哀嚎了。最糟糕的是,实习医生坦承自己没有做过穿刺,我眼睁睁看着他得有三、四次把针管刺进小宝贝的后背,心如刀绞。只有做父母的人才能理解看到儿女受苦时的锥心之痛。
迈卡一直想抬头往上看,嘴里不停地哭喊,“爹地,爹地,爹地!”
这喊声更让我心痛欲碎。我明白小家伙的意思,“爸爸你为什么让他们伤害我?你不爱我了吗?”谁能给两岁的孩子陈明利弊?当时我最大的恐惧之一就是,万一迈卡死了,他还以为我不爱他!
化验结果证实孩子的确得了脊膜炎,感谢上帝的恩典,仅住了十天医院,他就完全康复了。但从那以后,每次再读到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故事,特别是当祂向天父呼求,“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为什么离弃我?”我都无法不忆起这段经历。对我而言,自己去承受痛苦比眼看着孩子痛苦容易得多。而天父对圣子耶稣的爱,远胜过我爱我的孩子们。
祂如何承受的这一切?
结论只有一个:上帝和基督不顾一切地深爱着我们,才会不惜付出最惨痛的代价,仍甘愿为我们饮下最严酷的苦杯。
因此在下山的路上我告诉迈卡,上帝呼召我去传福音。我被强烈的使命感所驱,必须去向全世界传扬那位如此爱我们的上帝!我会为所有读到本书见证的朋友祷告,希望大家能从我的前车之鉴明白,人生的喜乐并非来自物质的丰富和私欲的满足。我走过十几年艰辛的歧途,才看清世界所提供的享乐只是蒙着面纱的巨大谎言和转瞬即逝的幻影!惟有服事上帝和服务邻舍的快乐,才是真正的、而且永远不会消失的幸福。
我真的知道,因为人生的苦辣酸甜,我全都亲口尝过。
折页文字
从荒诞不经的问题少年,到一名真正的基督徒;从数度试图自杀,到将喜乐平安带给多人;从离家出走穴居山洞的嬉皮士,到献身福音事业的牧师——在本书中,道格·巴契勒将其传奇经历向您娓娓道来……这是一本非同寻常的励志传记,您不容错过!
【道格·巴契勒的人生可谓跌宕起伏,从放荡不羁的富二代、仇恨叛逆的瘾君子,到全球性布道机构的主席,上帝借着其丰富的经历,将他塑造为优秀的主讲人,他的听众几乎遍及世界。
自1988年《最富有的穴居人》一书英文原著The Richest Caveman定稿之后,步向中年的道格·巴契勒并非从此一帆风顺,他的家庭和事工均屡历严峻挑战和试探。但无论在何等艰难之下,感谢上帝,祂一直在保守、引领并赐福道格牧师和他手中的圣工。
道格·巴契勒牧师现任花岗岩湾基督教会的首席牧师,并奇妙真相福音传媒的董事长和视频、音频及布道会的主讲。他和家人一起致力于向全世界传扬福音。】
祢所拣选、使他亲近祢、住在祢院中的,这人便为有福 !
我们必因祢居所、你圣殿的美福知足了……
救我们的上帝啊,祢必以威严秉公义应允我们;
祢本是一切地极和海上远处的人所倚靠的……
祢以恩典为年岁的冠冕;祢的路径都滴下脂油。
——(圣经·诗篇 六十五篇四节、五节、十一节)
